2018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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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8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

【篇一】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 的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建设安康、文明、生态、和谐的战略目标,按照“打 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 任,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现 制定我局 20xx 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重大问题责 任查究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综治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制度完善, 各乡站、各部室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抓好社会维稳及综治工作。 二、建立“严打”整治的经常性工作机构,严重刑事犯罪得到遏制,“黄赌毒邪”活动减 少,定期排查整治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效果明显。 三、各种防范措施落实,积极开展以五张网络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群 防群治保障机构,没有发生群众群伤的重特大案件和重特大火灾伤亡事故。 四、全面开展文明站所、平安部室创建工作,安保办坚持巡逻督察制度,积极开展各项 活动。 五、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上好各类人员的法制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六、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措施落实,对流动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管得好; 在出租屋里发案率保持在“零”。 七、综治宣传,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形式多样,教育面广,效果好。 九、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各广播电视站和各部室统一管理的工作网络。把矛盾化解在基 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事不出站(部),大事不出局。 【篇二】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 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 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 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 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 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 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 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 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 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 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 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 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 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 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 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 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 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报告、处理结果 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 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 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 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 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 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 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 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 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 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 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 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 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 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 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 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 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 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 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 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 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 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 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 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 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 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 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 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 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 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 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 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 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 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 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 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 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 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 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 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 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 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 5 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 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 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 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 10 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 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 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 10 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 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 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 12 小时、到省接访最 长不超过 6 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 3 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 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 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 [201x]20 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 (宛信发[201x]11 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 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篇三】 为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根据 xx 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 xx、法治 xx,进 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质服务,着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努力争创全县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全县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目标,确保本局系统和商务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人 心安定,防止发生暴力恐布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防止发生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事件, 防止发生危害全区的违法违规的群体进京赴省上访和其他进京滋事事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 的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责任事故。 三、组织领导 调整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员如下: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经常。局属各科室要按照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督查落实、年终有 检查奖罚的思路,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是综 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各自职责承担分管 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制。每年召开不少于 1 次会议研究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排查不稳定 因素,防范于未然。局系统每月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例会,主要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政法、综治、 维稳、信访会议或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常研究、勤督查、真落实,不断增强政权意识、法治 意识和稳定意识。 (二)深化教育强观念。以“六五”普法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增 强干部职工和广大商务对象的法律意识,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积极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 达 100%。坚持每周一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商务法律法规,不断提*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增 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商务系统做到年内无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发生,为创建平安富源做出应有贡献。 (三)突出重点保稳定。局机关把平安建设摆在重要位 置,努力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 重大节假日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的值班备勤工作,防护期要认真排查不稳定隐患, 制定预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格请销假制度,重大事情及时报告制度,并 将值班备勤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四)健全规章促安全。积极参加县综治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落实好综治委规定的情况 通报制度、案件督办等制度。局系统科室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消防 制度、保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公共财产被盗、火灾和车辆等事故。 (五)强化责任严奖惩。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一票否决”制 度,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维稳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科室负责人 的责任。 (六)做好信息工作。局各科室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各种信息,要变上访为下访, 深入基层调研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将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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