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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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发展和改革局零事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发展和改革局零事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 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和全区“三零” 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 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文 件要求,我单位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 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加快推进 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指示精神 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总体思路, 建设美好新要求,从科室抓起,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的突出安全问题抓起,与打造平安相结合,与创建全国市域 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相结合,按照“四铁”要求,以“零事 故”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安全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 素,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体 制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全局应急管 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促进 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 境,为全局高质量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 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目标导向。2020 年全局创建“零事故”达到 90%以上;2021 年全局创建“零事故”达到 92.5%以上;力 争到 2022 年全局创建“零事故”达到 95%以上。 (二)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零事故”创建活动, 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 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 下倾,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基层 治理效能,努力做到隐患不上交、安全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持续推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向好,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日趋 增强。 三、创建对象及责任划分 按照“三零”创建工作要求,全局“零事故”创建对象 为各科室。事故责任划分由局机关成立的事故调查组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确定。 四、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1.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2.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 “零事故”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各科室负责人承担分管职责内的责任。 (二)安全防范体系严密 1.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各科室配备兼职安全员。 2.群防群治工作扎实。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安全员 定期开展巡查,自查自纠,鼓励群众职工开展安全隐患举报, 安全生产秩序良好。 3.安全防控措施到位。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人员密集 区域视频监控、报警器、灭火器材等技防物防设施配备齐全, 相关信息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智能防控。 (三)安全隐患整治有效 1.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 和管控,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 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 管制器具等物品规范管理、使用。 3.隐患整治彻底到位,强化整治措施,做好道路交通安 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当年无各类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4.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险 情事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零事故” 创建活动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重 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压实创建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为本行业领域 “零事故”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 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零事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创建责任,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科室对本行业领域“零事故”创建工 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压实部门 监管责任。我局对各科室“零事故”创建负直接责任,要明 确创建工作目标、制定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不折不扣把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履行好创建“零事故” 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员工作制度,做到安全监管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三)普及安全预防知识。单位制定落实全员安全宣传 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加强警示教育,培育安 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 全知识入脑入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 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开设安全专栏,充分利用微信、视频音 频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牢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 害“四不伤害”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评 价机制,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落实安全员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操作技能;组织开展安全 监管和从业人员大培训、大考核、大比武,提升全员安全素 质和技能。 (五)织密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建设,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 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2020 年底 前,各科室要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建设指南,加强风险辨识管控、落实隐患治理 责任。局机关对各科室生产生活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关键 环节部位、重大危险区域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分类制定 和落实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发现 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 实现有效闭合管理。 (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按照国家、省、市、区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 要求,配合区直部门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运输、 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 生。 (七)强化监管指导服务。分类细化监管、创新监管方 法、强化指导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等方 法,强化技术保障服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八)严格创建工作考核。制定“零事故”创建工作考 核办法,将各科室都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逐级 进行考核。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安全信用 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 有效惩戒,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发生性质恶劣、危 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 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机关是“零事 故”创建的责任主体。要把“零事故”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建设平安 的重要举措,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 立“零事故”创建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 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制度,定期分析本创建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解决问 题的办法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搞好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把“零事故”创 建活动与深化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围绕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推进“零事故”创 建活动步入良性循环、快进车道。各科室要强化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落实各项 工作任务。力争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总结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开展“零事故” 创建工作是强化安全基础、提高本质安全的长期工作,各科 室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于每年 7 月 10 日和次年 1 月 10 日,将本科室分管领域“零事故”创建工作总结报局 法规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