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6 发布 |
- 37.5 KB |
- 8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当前派驻机构面临问题调研报告供参考
当前派驻机构面临问题调研报告供参考 2018 年,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XX 市纪委的要求,XXX 市开 展了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成立派出了 X 个纪检组,X 多名纪检 干部,实现了对全市 X 家市直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两年多时间过 去了,派驻纪检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已趋于稳定,党内监督作用 发挥日渐显现。但受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 些问题和困难,制约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发挥。为进一步做好新常 态下纪检派驻工作,近期通过回顾改革后一段时间自身工作运行开展 情况,并结合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当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运 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形成调 研报告。 一、派驻机构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深。部分驻在单位干部对派驻机构的职责认识不深。 有的对全面派驻纪检的作用认识不清,认为人大机关无行政审批权, 经费来源单一,直接涉钱涉物的部门少,少有廉政风险,单独派驻人 大是种浪费;有的对派驻机构工作职责认识不明,把纪检工作单纯看 成查办大案,而不是监督执纪问责;有的把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看成 是“找茬”、“挑刺”,甚至认为会影响人大的业务工作。 部分派驻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够。有的对驻在部门廉 政风险点不多的认识有所认同;有的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精神,不善 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在监督执纪上存在被动“坐等”的思想,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善于做“包打听”、“顺风耳”,甚至担心抓 纪检工作会影响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对个别干部办事拖拉、庸懒散等 问题“见怪不怪”。 (二)职责错位。“三转”文件出台之后,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 责的主责和“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都得到了明确。但在 实际工作中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派驻机构仍或多或 少地承担了党组主体责任的部分职责,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 活动,开展机关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等情况的明察与暗访,替驻在部 门拟材料度草案等等。这种情况既不利于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有 可能“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也助长了驻在部门的心理依赖。部分驻 在部门喜欢在如工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物品的发放等具体问题上“征 求”纪检组意见,把纪检组推在“前面”,让纪检组进行“审核”和 “把关”,让派驻机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被弱 化了。 (三)监督肤浅。有的派驻机构监督方式方法只停留在参加会议、 列席会议、谈心谈话以及程序监督的层面,对监督对象的情况了解不 深、掌握不全面,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监督对象八小时以外 是否存在违纪违规无法掌握,缺乏深层次监督。派驻机构有的同志来 自于别的纪检部门,或从未从事过纪检工作,由于不参与驻在部门的 业务工作,对驻在部门的职责认识不深,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 岗位了解不深入,容易出现脱离驻在单位实际谈监督的现象,难以实 现真正有效的监督。派驻机构过于超脱于驻在部门的工作,会导致纪 检监督与驻在部门工作出现“两张皮”,纪检组有劲使不上,执纪“浮 在面上”。 (四)能力欠缺。部分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存在实践能力不足 的问题,由于问题线索少、参与办案的机会稀缺,会办案、能办案的 干部更是凤毛麟角。特别是对“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等执纪审查新 要求有些力不从心。有的纪检组至今未办过一个案子,面对案子容易 产生“害怕”的思想。部分派驻机构人员较少,成员年龄结构缺乏梯 次且偏大,知识结构单一,纪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人才欠缺, 业务培训少,实战操练缺乏,导致派驻机构执纪审查手段少,执纪能 力滞后,直接影响纪检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派驻机构点多面广, 派驻干部远离派出机关,有“回到纪委是客人,到了派驻单位是外人” 两边够不着的尴尬,加之上级纪委往往下达任务多、安排工作多、上 报材料多,业务指导少、谈心谈话少、培养关心少,派驻干部和委局 干部的交流、培养、晋升的渠道尚未打通,导致派驻干部对派出纪委 这个“娘家”缺乏“归属感”。 (五)底气不足。目前派驻机构的监督既不是同体监督又不是异 体监督,“裁判员”与“运动员”没有完全分离。比如派驻机构与驻 在部门仍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派驻机构的工作经费及后勤保障在驻 在部门单列,派驻干部的工资福利奖金仍挂靠在驻在单位,特别是年 终绩效奖与驻在部门的考核成绩密切相关,因此驻在部门对派驻干部 的切身利益拥有一定的掌控权。再比如派驻纪检干部的推荐考察、年 度考核测评目前仍由纪委和驻在部门双重考核,由被监督对象给监督 者考核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这些原因都导致派驻干部履职时 腰杆不硬、底气不足,容易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或者 从驻在单位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弱化了派 驻机构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思考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一要抓党章意识。要尊崇党章,遵 守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驻在部门党组和派驻机构要 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确保“两个责任” 落地生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全 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二要抓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 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注重专题警示教 育,确保人大机关风清气正。三要抓纪律执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严格遵守(不乱说、不吃请、 不收受、不请托)“四不”要求,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四要抓纠风惩 腐。要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 弹。同时,要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决查处腐败行为。人大机 关虽然不存在对外的审批权,但在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内部财务管 理等方面也要防微杜渐。五要抓管理监督。严是爱、松是害。要把对 干部的管理监督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该批的要批、该管的要管,对 问题要早发现、早解决。六要抓示范带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 键少数”,向党中央看齐,从领导做起,带头示范,以上率下,把全 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把该担的责任切实担起 来。 (二)厘清关系,转变职能。首先,要明确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 的关系。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实质 上是派出纪委的延伸,是纪委的“耳朵”、“手足”和“触角”,代 表着上级纪委对驻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所以一定要做好请示报告, 紧紧依靠派出纪委开展工作。派出纪委职能部门也要帮助指导派驻机 构开展工作,为他们撑腰打气,真正关心派驻干部的生活与发展。其 次,要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被领 导与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要破除惯性思维,转变自身角色,强化对 派出纪委的请示力度,真正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敢于履职,敢于“亮 剑”,严格执纪,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打招呼早提醒, 防微杜渐;对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要敢于向上反映,属于职权范围内 的要敢于处理。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 疏于监督是失职”的观念,增强履职的责任感。 (三)执纪监督,准确定位。派驻机构代表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对 驻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工作的重心应该转移到 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及下属单 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 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决定、命令。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贯彻 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一岗双责”,配合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做好信访举报 落实、执纪审查工作等等。要明确驻在部门党组与派驻机构在党风廉 政建设上主责与专责,主抓与协抓的关系,注重两者的有机统一,通 过督促、协调、建议,为党组分忧解难、出谋划策,精准发力、形成 合力,达成共赢。在平时工作中,只要不影响纪检组履行本职任务, 也可主动参与驻在部门机关的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为熟悉人 大业务和工作情况,才能融洽与人大干部的关系,才能在参与中实现 对“监督的再监督”。当然也一定要分清主次,不能反客为主,更不 能因种了驻在部门的“责任田”,而荒了纪检监察的“自留地”。 (四)完善制度,注重防范。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 方针,加强源头治理的力度,更多地从体制、机制上,从权、钱、人、 物方面进行改革和寻找治本措施。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 制,规范干部行为,同时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抓住人大机关“三重 一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和“三公经费”的规范使用,协助人大机 关党组梳理机关干部人事、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适时补充完善、建 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好廉政风险的防控。强化对廉政风险防 控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提出建议,为反腐倡廉工作实现从被动防御 转向主动出击、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从事后惩处转向事前监督 提供根本保证。二是要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落 实到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环节,通过任前廉政谈话、 廉政知识测试、节前廉政短信提醒等方式,进行廉政预警、警示教育, 充分利用法纪教育基地,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要充分利用 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 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过,绝对不能“小问题先等等, 养大了再办”。要通过制度建设,把作风建设常态化,成为一项日常 工作,常抓不懈。 (五)认清形势,创新方式。“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实施已三年, 随着反“四风”的深入,明目张胆地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 少了,少数地方和单位变着花样搞变通的现象却依然存在,“四风” 问题和腐败行为日趋隐蔽化。通过微信红包、网购礼品等方式,就能 “足不出户,礼行千里”,这给传统的监督方式带来更新更严峻的挑 战。因此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通过善意提醒、谈话诫勉、专项 调查等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主动深入到“知情”人 群中,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透视监督对象,使监督对象时刻处于有效 监督的范围。要传递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踩着不变的步伐,抓住一个个时间节点,解决一个个问题,常抓常管、 严肃执纪。同时,要注重发挥驻在部门纪检机关和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借用“外脑”、“天眼”,弥补派驻干部因不熟悉业务而摸不清廉政 风险点的“短板”。 (六)敢于担当,提升素质。正人先正己,要强化责任担当,自 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全面履行党章赋予 的职责,进一步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 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觉接受监督,对有问题的纪检干 部,更要严肃查处,防止“灯下黑”。同时,要关心、培养纪检干部 的成长,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加强监督执纪实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 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干 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制度和运行机制,畅通派驻机构干部的出口, 切实保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有干 头、有盼头、有想头、有奔头,以此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开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