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年度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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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年度总结4篇

司法年度总结4篇 司法年度总结 篇1‎ ‎  20xx年,全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将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积极发挥法制工作为领导决策和执法管理活动提供服务的核心功能,力求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发挥核心和推动作用,在规范执法和管理行为上发挥骨干和监督作用,在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上发挥智囊和服务作用,努力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  一、立足服务保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和创新 ‎  1、按照市、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长效考核评价机制的研究。坚持不懈地抓好教育引导,不断提升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理念,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基础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  2、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配合争当排头兵和绩效考核活动,围绕涉及司法行政发展的难点、重点问题,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做好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工作的创新性理论研究。‎ ‎  3、切实提升系统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提高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做好单位执法证年检注册和法制培训工作。‎ ‎  二、强化执法监督考评,规范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和管理模式 ‎  4、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明确考核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细化执法工作考核指标,不断调整和完善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风气。‎ ‎  5、做好系统各业务部门执法检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强化执法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执法检查活动,突出抓好司法所、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执法工作。‎ ‎  6、滤布进一步把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向深入。在健全制度、分解执法责任的良好基础上,将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评议考核机制和错案追究机制向纵深推进,并认真加以督促落实。重点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论证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决策的质量,促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  7、做好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系统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前置审查工作,重点解决规范性文件备而不审的问题,建立完善审查意见反馈、征求意见等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贯彻落实《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确保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严肃性和合法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  8、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办理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件办理工作,坚持调查研究,协作配合,坚持实体和程序均合法的工作原则,严保办案质量,切实维护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  三、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监督工作,提升系统队伍形象 ‎  9、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监督各业务科室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修改、更新、完善工作,将岗位责任、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服务承诺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  10、积极做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法制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的质量,加大网上法制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司法年度总结 篇2‎ ‎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为指导,紧紧扭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质量和提供标准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两项中心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20xx年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08件,办案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04件;全市各法律援助窗口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689人次。‎ ‎  一、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  一是积极参与“法律六进”活动。‎ ‎  今年4月22日-28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抽调力量全程参与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和知识。活动组先后深入XX县华洋矿源材料公司、XX市马皮乡政府、XX市文体局、XX区石羊塘社区、XX区东津镇班凤村小学、XX区三 里镇等开展法制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发放印制有法律援助宣传标语的购物袋和围裙近千件,法律援助宣传卡片3000张,较好地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  二是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日常的法律援助宣传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和参与市信访局、市妇联和市政务中心等部门开展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感受政府的温暖。据统计,多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余人次。‎ ‎  三是利用报纸、网络和杂志等现代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  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下达了全年完成稿件的任务数。经统计,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在市级以上网络、杂志和报纸等媒体上发表法律援助宣传稿件13篇。‎ ‎  二、进一步强化对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 ‎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20xx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  年初,《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出台以后,我们迅速在其基础上,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20xx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确保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  二是利用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案件受理监管。‎ ‎  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定期登录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时对各县市法律援助机构的案件录入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同时,我们根据监控到的数据,通过电话及时与有关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沟通,指导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  三是深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5月19日-22日,梁副局长带领市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通过听汇报、座谈、查阅案卷材料和检查经费使用等方式,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实情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为下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  三、完善法律援助“三结合”,努力拓宽法律援助案件来源,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  今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立足本职职能,通过完善法律援助“三结合”,努力拓宽法律援助案源,让更多的群众受益于法律援助。据统计,我市今年1-10月,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33件,较上年同期增长237件。‎ ‎  一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 ‎  充分发挥乡、村两级调委会主任兼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优势,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纠纷与案件,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努力实现援调结合。‎ ‎  二是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相结合。‎ ‎  安排律师担任信访值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由值班律师引导当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正确引导他们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利益诉求。‎ ‎  三是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 ‎  把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过程都作为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具体的案件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司法年度总结 篇3‎ ‎  今年,鹿苑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本着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鹿苑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  一、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  我们根据鹿苑的实际情况,按照我街办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单宣传《人民调解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  二、夯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截至目前,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9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52件,调解成功52件,其中邻里纠纷10件,婚姻家庭纠纷19件,征地拆迁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3件,其他矛盾纠纷6件。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鹿苑辖区的和谐稳定。‎ ‎  三、抓契机,完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  我们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硬件方面,制作了导示标识,各办公室制度已上墙,司法所监督岗也成立,相应的办公设备已配齐。在软件建设 方面,我们通过推行所务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工作经验的培养,不断学习加强业务能力。在文档资料的归类和存档方面,加强对司法所各业务资料的分类和归档,做到档案清楚,方便查找。同时在平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材料和保存,从而在软件方面做到规范化的要求。‎ ‎  四、明底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  我所定期对辖区45名刑释解教人员走访。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村组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  截至目前,我所共有社区矫正人员21名。我所通过定期走访家庭、村组或社区,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实地报到等形式了解其现实表现,并为各人分别形成固定格式档案,方便管理与备案。‎ ‎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做好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具体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进行:‎ ‎  (一)抓普法,推进依法治街办工作深入开展 ‎  1、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2、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学法培训、学法笔记、学法考试和学法登记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的法制培训等相关法律的普及。‎ ‎  3、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巩固拓展宣传阵地。严格按照县普治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工作重点示范点的数量和质量均符合上级有关要求。强力推进“平安栏杆”的'创建工作和依法治镇的工作,完善村民自治,调动基层干群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  (二)抓基础,加强网络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街办调委会、规范化村级调委会的建设始终贯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态运行的理念。加强对村级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年内无上访、集访,矛盾纠 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  2、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五有”、“六统一”的要求,立足我镇实际,在申报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取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进步规范司法所软件建设。‎ ‎  3、落实各项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探索并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衔接和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司法年度总结 篇4‎ ‎  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 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xx】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司通组【xx】1号)的文件要求,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xx起至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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