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宪法跟读”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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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宪法跟读”情况总结

幼儿园“宪法跟读”情况总结 ‎  XX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园长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XX年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1、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XX年12月4日---12月19日悬挂“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横幅,开展“我是小小法制宣传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 ‎  2、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   每班开展一节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如《遵守公共秩序》、《预防陌生人》、《意外来了怎么办》等等,运用游戏、故事、谈话等活动,把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之中。   3、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各班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召开一次班会,如《我会保护自己》等对幼儿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幼儿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4、组织一次全园教师学习宪法知识的培训。   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让广大教职员工通过学习,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教育广大教师员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用法律的武器自我保护,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5.组织教师参加一次网络答题活动。   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达到百分之百。   6、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普法宣传活动。 ‎ ‎  利用校园广播播放以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以《大手拉小手增强自我保护培养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平安兴隆宣传手册》等途径,多角度的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增强家长的守法、用法意识,从而让法律走进每个家庭,让知法、守法的家长成为孩子们身边最直接的榜样与表率,达到向幼儿言传身教的目的。从而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律、安全、道德教育格局。   总之,通过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不但在广大师幼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以新的姿态,新的措施开展明年的普法工作。   XX-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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