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6 发布 |
- 37.5 KB |
- 17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民政局安全生产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民政局安全生产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民政局安全生产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为加强我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促进管理服务水平健康发展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为加强我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促进管理服务水平健康发展,按照**民发[2015]16号及遵市民政通[2015]59号、6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汇同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我区所属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工作检查等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备案登记,限时整改,逐条销账,进一步加强了我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切实抓好社会福利消防安全工作,我局与6月10日召开了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的紧急会议。会上冯超局长组织学习了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强调此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对我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务必站在保障孤儿、老人等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和办好福利事业服务于民的高度,汲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社会福利机构先后出现严重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文件要求,重点解决安全隐患,全面带动管理提升,扎实做好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健全机制、严密组织。成立以局长冯超为组长,副局长罗朝志、老龄办专职副主任罗传彦为副组长,社会事务科和社会救助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整改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通知。由副局长罗朝志任组长,会同消防部门组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区儿童福利院、夕阳红老年公寓、迎**办事处电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仕美爱心养老院、鹤颜老年托管所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 专项检查,同时抽调专人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监管制度,对做到了政令畅通、机构健全、工作有序、监管有力。 二、深入排查,认真梳理 (一)专项检查求实效。为确保效果,我局于6月上旬会同消防对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6月19日,我局又派出一个检查组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跟踪检查。8月25日,我局会同消防部门组成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组,再次对民办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进行深入检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二)区别情况抓经常。在突出抓好专项检查的同时,注重经常性检查和监管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电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福利院、仕美养老院等机构通过不定时检查、电话问询督促等方式加强管理。对夕阳红老年公寓、鹤颜老年托管所等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机构则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一方面函接住建、食安办、消防等部分分别对其涉及住房结构、消防设施、饮食安全等深入检查,一方面每周至少前往检查一至二次,充分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处置。 经查,共查出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26个。 共性问题:一是均没有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二是安全意识不够高,消防常识匮乏。三是消防设施缺少或者不合格。四是管理制度跟不上。 个性问题: (一)夕阳红老年公寓:1、西楼一楼四间房屋擅自拆除承重墙,破坏房屋主体结构。2、现有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善,应急灯、标识安装设置不合理,出口门开门方向朝内(应朝外)。3、未按要求在厨房、过道等重要部位安装防火门窗,未安装喷淋和报警系统。4、装修材料没有达到难燃性标准。5、与厨房相邻楼梯处有窗口未封闭。7、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好。6、没有消防应急电源。7、装修区与老人居住区未做好安全隔离,在醒目处订立安全警示牌;对电源线路、插座、易燃物品和杂物未作妥善处理。 (二)迎红街道办事处电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数量不足、设置不符要求。9、灭火器数量不足够 。10、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没有蓄水池。11、道德讲堂会议采用彩钢板搭建。12、厨房、过道等部门未安装防火门窗,防盗窗全封闭,不符合消防要求。 (三)仕美爱心养老院:13、未建立消防档案,防火检查、巡查记录。14、未按要求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标识、门窗设置不合格。15、未安装报警和喷淋系统、蓄水池。16、三楼没有消防通道。17、住养对象的管理及应急疏散不合理。 (四)鹤颜老年托管所:18、按照区消防大队反馈给我局的指导意见,该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是难以完成整改的 ,后经该所积极整改,安装了喷淋和报警系统,但还未申请消防验收。19、未安装防烟楼梯间和防火门窗。20、消防栓配置不够。21、蓄水池不达标。 (五)儿童福利院:22、立申报消防验收。:2、按要求配置灭火器。24、将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枪、水带配齐,及时更换损坏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接口。25、消防管道未建设成回路系统。26、未安装消防报警系统。 三、强化责任,狠抓整改 一是成立消防安全包保责任组。我局与区各民政福利机构签订《**区民政局2015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成立以冯超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民政福利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包保责任组,明确工作责任到人。二是加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从2015年6月开始,我局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检查,督促各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正视问题,积极整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紧盯问题不放松,坚决要求限期整改,连续下达了检查情况通报,整改通知、督办通知等文件,同时加强经常性监管力度。尤其对夕阳红老年公寓等安全隐患较重的单位重点加强跟踪监督。 整改情况如下: (一)夕阳红老年公寓:一是已对破坏墙体部分进行恢复施工,但尚未进行验收通过。二是已建立内部安全责任制,实行管理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3、通道内堆放的易燃物品和杂物已进行了清理;4、消防设施整改尚未完成。 (二)迎红街道办事处电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一是道德讲堂会议室安装的彩钢板进行了拆除。二是增加和重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基本达到要求。三是尚未安装喷淋系统和报警系统,防盗窗仍未按要求改造。 (三)仕美爱心养老院。一是已建立消防档案,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住养对象居住楼层重新安排。三是已完成应急灯和过道门的改造。四是消防通道、报警和喷淋系统等设施还未完成整改。 (四)鹤颜老年托管所。一是完成了喷淋系统和报警系统的安装,但尚未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二是加强了管理制度建设。三是增设了蓄水池。四是防火门窗,防烟楼梯间等尚未整改。 (五)儿童福利院。一是完成灭火器、水枪、水带等消防设施的更换和配置。二是已完成消防管道和报警系统设计和预算,待审批后进行施工。三是待整改完毕后,立即申报消防验收,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四、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在各福利机构整改期限到期后,会同消防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对工程量较大确实不能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予以延期,做好跟踪督促。对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查明原因,对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整改的,将有关问题进行汇总后报区政府研究解决。对拒不整改或消极怠工的,将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大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力度。我局消防安全生产培训的重点人员是民政福利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工作投入。继续加大对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督促各民政福利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确保用于消防安全管理排查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良好形势持续稳定。 **区民政局 2015年9月14日 **区民政局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为加强我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促进管理服务水平健康发展,按照**民发[2015]16号及遵市民政通[2015]59号、6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汇同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我区所属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工作检查等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备案登记,限时整改,逐条销账,进一步加强了我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切实抓好社会福利消防安全工作,我局与6月10日召开了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的紧急会议。会上冯超局长组织学习了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强调此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对我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务必站在保障孤儿、老人等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和办好福利事业服务于民的高度,汲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社会福利机构先后出现严重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文件要求,重点解决安全隐患,全面带动管理提升,扎实做好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健全机制、严密组织。成立以局长冯超为组长,副局长罗朝志、老龄办专职副主任罗传彦为副组长,社会事务科和社会救助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整改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通知。由副局长罗朝志任组长,会同消防部门组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区儿童福利院、夕阳红老年公寓、迎**办事处电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仕美爱心养老院、鹤颜老年托管所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 专项检查,同时抽调专人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监管制度,对做到了政令畅通、机构健全、工作有序、监管有力。 二、深入排查,认真梳理 (一)专项检查求实效。为确保效果,我局于6月上旬会同消防对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6月19日,我局又派出一个检查组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跟踪检查。8月25日,我局会同消防部门组成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组,再次对民办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进行深入检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二)区别情况抓经常。在突出抓好专项检查的同时,注重经常性检查和监管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电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福利院、仕美养老院等机构通过不定时检查、电话问询督促等方式加强管理。对夕阳红老年公寓、鹤颜老年托管所等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机构则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一方面函接住建、食安办、消防等部分分别对其涉及住房结构、消防设施、饮食安全等深入检查,一方面每周至少前往检查一至二次,充分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处置。 经查,共查出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26个。 共性问题:一是均没有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二是安全意识不够高,消防常识匮乏。三是消防设施缺少或者不合格。四是管理制度跟不上。 个性问题: (一)夕阳红老年公寓:1、西楼一楼四间房屋擅自拆除承重墙,破坏房屋主体结构。2、现有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善,应急灯、标识安装设置不合理,出口门开门方向朝内(应朝外)。3、未按要求在厨房、过道等重要部位安装防火门窗,未安装喷淋和报警系统。4、装修材料没有达到难燃性标准。5、与厨房相邻楼梯处有窗口未封闭。7、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好。6、没有消防应急电源。7、装修区与老人居住区未做好安全隔离,在醒目处订立安全警示牌; 对电源线路、插座、易燃物品和杂物未作妥善处理。 (二)迎红街道办事处电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数量不足、设置不符要求。9、灭火器数量不足够 。10、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没有蓄水池。11、道德讲堂会议采用彩钢板搭建。12、厨房、过道等部门未安装防火门窗,防盗窗全封闭,不符合消防要求。 (三)仕美爱心养老院:13、未建立消防档案,防火检查、巡查记录。14、未按要求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标识、门窗设置不合格。15、未安装报警和喷淋系统、蓄水池。16、三楼没有消防通道。17、住养对象的管理及应急疏散不合理。 (四)鹤颜老年托管所:18、按照区消防大队反馈给我局的指导意见,该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是难以完成整改的 ,后经该所积极整改,安装了喷淋和报警系统,但还未申请消防验收。19、未安装防烟楼梯间和防火门窗。20、消防栓配置不够。21、蓄水池不达标。 (五)儿童福利院:22、立申报消防验收。:2、按要求配置灭火器。24、将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枪、水带配齐,及时更换损坏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接口。25、消防管道未建设成回路系统。26、未安装消防报警系统。 三、强化责任,狠抓整改 一是成立消防安全包保责任组。我局与区各民政福利机构签订《**区民政局2015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成立以冯超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民政福利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包保责任组,明确工作责任到人。二是加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从2015年6月开始,我局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检查,督促各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正视问题,积极整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紧盯问题不放松,坚决要求限期整改,连续下达了检查情况通报,整改通知、督办通知等文件,同时加强经常性监管力度。尤其对夕阳红老年公寓等安全隐患较重的单位重点加强跟踪监督。 整改情况如下: (一)夕阳红老年公寓:一是已对破坏墙体部分进行恢复施工,但尚未进行验收通过。二是已建立内部安全责任制,实行管理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 3、通道内堆放的易燃物品和杂物已进行了清理; 4、消防设施整改尚未完成。 (二)迎红街道办事处电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一是道德讲堂会议室安装的彩钢板进行了拆除。二是增加和重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基本达到要求。三是尚未安装喷淋系统和报警系统,防盗窗仍未按要求改造。 (三)仕美爱心养老院。一是已建立消防档案,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住养对象居住楼层重新安排。三是已完成应急灯和过道门的改造。四是消防通道、报警和喷淋系统等设施还未完成整改。 (四)鹤颜老年托管所。一是完成了喷淋系统和报警系统的安装,但尚未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二是加强了管理制度建设。三是增设了蓄水池。四是防火门窗,防烟楼梯间等尚未整改。 (五)儿童福利院。一是完成灭火器、水枪、水带等消防设施的更换和配置。二是已完成消防管道和报警系统设计和预算,待审批后进行施工。三是待整改完毕后,立即申报消防验收,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四、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在各福利机构整改期限到期后,会同消防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对工程量较大确实不能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予以延期,做好跟踪督促。对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查明原因,对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整改的,将有关问题进行汇总后报区政府研究解决。对拒不整改或消极怠工的,将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大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力度。我局消防安全生产培训的重点人员是民政福利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工作投入。继续加大对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督促各民政福利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确保用于消防安全管理排查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良好形势持续稳定。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2015年,根据中央、省、市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就一年来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经验总结等工作;各乡镇民政办、直属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组,健全运行机制,规范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我局印发了《关于继续打好福利机构清缴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民〔2015〕13号)和《关于印发福利机构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民〔2015〕40号),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使用彩钢板建筑的通知》(尤民明电〔2015〕6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尤民明电〔2015〕7号),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召开1次全局干部会议和3次消防专题布置会,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周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持续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的良好局面;组织各乡镇民政办、敬老院、县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利用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 由两个副局长带队,我局积极抽调人员协同县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到县福利院和各乡镇敬老院等各类福利、救助机构进行系统全面排查.在排查安全隐患时坚持整改零容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做到措施、资金、人员、责任、时限五落实.通过自查社会福利机构,全县16个社会福利机构共排查出问题132个,目前已整改52个,80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四、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安全监管 虽然我们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排查整改任务相当艰巨,不能有任何松懈心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铆足干劲、下大力气、再接再厉、迎难而上. (一)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职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零容忍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不完成隐患整改绝不放过. (二)构建长效机制.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建设. (三)突出重点安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重点是福利机构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针对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的重点,强化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保障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安全隐患层层包保,对重点人群加强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强化24值班,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尤溪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10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