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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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供参考
2020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供参考 按照调研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7 月 3 日,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 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一)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市纪委向市委常委会 专题汇报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 议精神,并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 同志在听取汇报后 作了讲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组织召开 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部署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县区纪委书记、分 管副书记、党风室负责人,市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市纪 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委局机关副主任以上干部,各乡镇(街) 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三)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 纪检监察系统重点部署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 排查活动。排查梳理全市 2016 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信访线索,区分 办结、未办结、在办等情况,对未办结的重点信访线索由市县纪委班 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督促限期办结。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线索处置大 检查活动。成立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 2016 年以来 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区各部 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责任追究 大督查活动。对全市 2016 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一案双查” 情况进行督查,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 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加大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近期市县两级 纪委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中发现的 XX 区 X 镇 X 村有关人员、XX 县 12 名“第一书记”、XX 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 型问题 X 起共 X 人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 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要求各级纪检 监察机关要主动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积极发现和查处脱贫 攻坚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扶贫领域典 型问题 X 次 X 起,其中,市本级通报 X 批次 X 起,涉及 X 人。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2016 年以来,我市以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为契机,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突 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 情况是: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至今年 7 月,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 众利益问题线索 XX 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XX 经济技术 开发区、X 风景名胜区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X 条,查 处问题 X 起,处理 X 人,党纪政纪处分 X 人,组织处理 X 人,移送司 法机关 X 人。其中,着力查处了 XX 区 X 街 外社区工作人员杜某在低 保工作中优亲厚友,XX 区 X 镇 X 村党支部书记 X 某违规收取群众费 用,X 县 X 镇 X 村妇女主任 X 某套取民政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 XX 县 X 镇农医所原所长 X 某骗取医疗保险基金,XX 县 X 乡谭坊村村 干部套取、私分农业补助资金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督查督办,有效传导压力。我市紧紧围绕扶贫领域监督 执纪问责,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梳理出扶贫领域 项重点项 目,对 24 项重点项目及有关资金进行多轮“拉网式”重点检查和复 核复查,有效传导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市纪委机关和 有关派驻机构先后派出 X 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单独 约谈、实地踏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如,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 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发现的 X 个违规问题进行了延伸查处,收 缴违规资金 X 元,处理党员干部 X 人;指导 XX 区开展了“人情保”、 “关系保”复核复查,倒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 象,共发现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线索 X 起,查处问题 X 起,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 X 人、组织处理 2 人。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 域中“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低保”等群众反映 问题较多、较集中的项目,组织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及时发现 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民生、扶贫领域问题。 如,XX 区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机动式”专项巡察,追缴虚报冒 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 万余元,立案 5 起;X 县通过对 林业、农业系统惠民资金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 X 个,立案 X 起,移送司法机关 X 人。今年 4 月,市委派出三个巡察组 对各县区、XX 经济技术开发区、X 风景名胜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进行了“机动式”专项巡 察,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X 余条。 三是突出问责追责,推动责任落实。我市把问责作为推动扶贫领 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查处难、问责难的特 点,动真碰硬,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 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和查处问题不认 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尤其是“零问题、零报告”的,分级问责追 责,形成了“链条式”责任追究模式。如,XX 县因有关职能部门在 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失责,X 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同 时因该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假配套问题,X 名县乡党员干部被问责。 今年 5 月,市纪委机关成立 X 个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深入各县区、 各职能部门对各有关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情况,帮扶人员到位情况 和遵守有关纪律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查处了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 某、X 某等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多轮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如,XX 区纪委对 X 镇 X 村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力问题,追究了村第一书记贾某、党支部 书记杨某的直接责任以及乡镇驻村班子成员刘某的领导责任;XX 县 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对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基本称职的 X 名第一书记,根据本人态度,县纪委约谈 X 人,全县通报 X 人并进 行诫勉谈话。 四是从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用。今年,我们对 2016 年扶贫 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 系统梳理,下发了《2016 年全市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的情况通报》。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 其是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了 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X 批次 X 起,其中,市本级通报 X 批次 X 起,涉及 X 人。对通报的问题,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 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扶贫领 域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 遏制,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清、执纪问责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少数基层单位党委(党组)对中央、 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还没有思深悟透,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 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工作的举措不到位,检查工作重形式、 走过场,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能力和水平还不足,对存在 的问题缺乏敏锐性,查找的问题大多停留在作风不实方面,没有盯住 基层办事办证和执法检查等单位,没有聚焦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 发现问题渠道不多,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和群 众举报。 二是工作责任还不够明晰。扶贫领域问题大多涉及项目资金,但 是在市级层面,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还存在脱节的问题,财政部门只 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对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导致情况不清,责 任不明;对扶贫民生资金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特别是 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大部分问题只在事后检查才发现。在乡镇层面, 极少数乡镇未担负起扶贫民生资金项目监管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 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导致乡镇和村工作成效不佳。经过对全市 各乡镇(街)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有的县区还不同程度存 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问题、零报告”村(社区)。 三是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少数部门单位重问题整改、轻问责处 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求及时整改,不主动提交问题线 索,不愿处理人、不想问责干部,间接助长了问题滋生。有的基层纪 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严,处理人偏轻偏软,也不进行责任倒查。 各县区上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虽然不少,但执纪审查质量还不高, 成案率比较低。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厘 清职责、传导压力,问题导向、细化举措”的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 下功夫,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助推我市脱贫攻坚工 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开展一次专题约谈,督促各 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级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 负总责、亲自抓,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失责追究马上办、立即查。坚持 刀口向内,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XX 省贯彻〈中国共产 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这一制度利器,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中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该问责而不 问责的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层层传导扶贫 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工作情况。组织一次专题调研,组织市 纪委班子成员对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 调研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 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以及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存 在问题等;调研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 实、履行职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 有归纳、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基本摸清我市当前扶贫领 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 任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执纪问责。部署一次专项活动,在全市 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线索处置大检查、 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全面梳理全市 2016 年以来的扶贫领域信访 线索,对未办结信访线索进行包案督办;全面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 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规范处置办理程序;开展“一案双 查”督查活动,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 导干部的责任等。通过“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着力发现 和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全市打赢脱贫攻 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狠抓一次问题整改,针对省 委办公厅刊发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脱贫攻坚督察发现问题情况 的通报》中指出的有关问题,一一对照,进行核实,提出整改意见, 对其中涉及的失职失责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市委巡察组在保 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机动 式”专项巡察中发现的 X 余条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倾向性问题 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 问题线索,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 人员的责任。 三、对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构建大工作格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更好服务 于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组织、宣传等多个部门的力量,为监 督执纪问责提供组织保障和舆论支持。同时,扶贫领域涉及的项目、 资金往往点多面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时,离不开审计、财政、发改 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建议省纪委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 台专门的规定或意见,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构建大工作格局,形成 “大合唱”局面。 二是建议强化“机动式”巡视。当前,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 责,在市县两级层面,一定程度上存在“问责基层干部多,问责部门 领导少;问责基层政府多,问责职能部门少”的现象。要加大对职能 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倒逼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议从上 到下加大对职能部门的“机动式”巡视巡察力度,哪里问题突出就巡 视巡察哪里,在向下传导压力的同时,继续保持职能部门的责任压力。 三是建议采用新科技手段。扶贫领域资金拨付与项目管理普遍涉 及多个层级、部门、程序,出现问题后往往情况不清,责任不明,监 督执纪问责难度较大。建议充分运用新科技手段,建立省级扶贫领域 大数据监管平台,逐步将扶贫惠民补助、低保、医保等各类扶贫领域 项目资金纳入省级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管平台,在数据比对、资金流向 等方面实行监管,形成一整套科学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漏洞, 源头治理,同时可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性。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