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敬老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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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敬老月”活动总结

司法局“敬老月”活动总结 ‎  为切实做好“敬老月”活动的有关工作,我局按照市老龄办的统一部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主线,扎扎实实地开展“敬老月”活动,把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为开展好“敬老月”活动,局领导非常重视,由其是市zd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和平同志接到文件后,认真组织学习,多次过问,并作出指示,要求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切实加强“敬老月”活动的领导工作,有关科室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局相关科室认真组织,选派工作认真细致的同志参加这次“敬老月”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能,深入做好“敬老月”的法制宣传、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工作,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二、宣传发动,依法维权 ‎ ‎  为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我局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普法办认真组织,利用“法迅通”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和维权活动,以发送信息为主要形式,用通俗易懂的文字,丰富生动案情,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使老同志浅而易解,了解到老年人合法权益,用法律解决生活纠纷。由于“法迅通”覆盖面广,使手机使用者接受一次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普法教育,强化了全社会对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唤起全社会敬老、爱老、养老、助老责任意识,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法律援助处和基层司法所突出自身特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调解组织的作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倾听各阶层的老年人的心声,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广大社区、农村、企业送法进家,解决赡养、继承等家庭纠纷,为老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精心安排,丰富活动   在“敬老月”活动期间,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丰富了我局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 ‎  在重阳节前夕,局邀请退休同志在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欢度重阳,座谈会由市zd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和平同志亲自主持,蔡局长首先代表市局和局党组向退休老同志汇报了近年来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及基层司法所建设等工作情况,随后,老同志畅所欲言,回顾过去,畅想未来,就做好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人虽退了,但思想不能退,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发展大局,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献策,发挥余热,多做贡献。   为丰富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重阳节当天,局组织全体退休老同志,在市局领导的带领下,到市局“互帮互助”驻点的普宁市后溪乡半径村、埔楼村参观新农村建设,了解市局互帮互助活动开展情况,体察民情,推动“三学三议三帮”活动的开展,把好的经验技术带到农村,支持新农村建设。在局领导的精心安排下,局领导与老同志带着慰问金走访半径村、埔楼村的贫困老人、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人家中,同时让老同志过上一个既特殊又有意义的节日。活动过程中,老同志们沐浴大自然的明媚阳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用相机留下美好的瞬间,举杯互祝健康,心情舒畅,笑声阵阵,感受到党的关怀和领导的关心。   四、尽心尽力,排忧解难 ‎ ‎  做好老龄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要做好老龄工作,必须充满爱心和耐心,且是一项细致而持续的工作,不仅仅表现在“敬老月”活动期间,我局近年来的老龄工作得到全体退休老同志的好评,更多是我局的老龄工作的平时积累。近年来,我局不仅对体弱病痛的老同志送慰问金及全局干部职工的良好祝愿,还注意为老同志办具体的实事,为他们排忧解难。如帮助、协调解决老同志用车、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每逢佳节,局领导还为退休老同志准备节日礼品,亲自上门慰问,并积极邀请退休老同志参加全局性的各项活动,如春节联欢会餐及其他一些重大活动中,都邀请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共同感受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虽然“敬老月”活动很快结束,但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各项活动,在市老龄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努力开创我局老龄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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