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承包商(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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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承包商(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分承包商(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商(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 识,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 定》,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对所属各分承包商的日常职 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及考评。 3. 职责 3.1 公司(项目部)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负责分承包商(外协单位)的 引进和资质审查及合同签订等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分承包商安全资质 的审查。 3.2 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应建立分承包商安全管理台帐。将分承包商的安 全管理纳入安全网络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范围。 3.3 分承包商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同时接受项目部(专业 事业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 实施 4.1 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应严格执行《分承包商管理办法》,录用合格的分承 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凡因分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承 包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4.2 分承包商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负 全责。 4.3 分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施工管理等制度,配备安全防 护设施、用品。30 人以上的队伍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0 人以下 的应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4 本着对分承包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原则,由项目部(专业 事业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合同价款 5%或人均 300 元作为安全文 明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 100%,发生重伤扣除保证 金的 50%,发生轻伤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保证金的 10-30%,发生其 他事故类比处理。 4.5 进入项目部参加施工的分承包商员工,严格遵守所属项目施工相关规章 制度,办理有本人照片的胸卡,在上岗时佩戴,无胸卡或不佩戴的按公 司(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处理。 4.6 分承包商在项目开工前应按“新入厂人员安全教育流程”,组织全体人 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增减或更换人员 时必须先教育,考试合格再上岗的程序,违反者将按无证上岗处理。 4.7 分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使用。严禁使用老弱 病残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工。必须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安全 防护用品、用具。特殊工种人员要持有效证件持证挂牌上岗。 4.8 分承包商要定期参加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安全网络会议,定期汇报安 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参加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安全健康与环境大检查, 对无故缺席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4.9 对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 的施工项目,分承包商要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送项目部有关部门审 批后方可组织施工,在施工时派员监督实施。 4.10 分承包商单位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要接受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安全管 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公司(项目部、事业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 定,违章者自觉接受安全违章处罚,并按项目部要求着装统一。 4.11 分承包商要按公司(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健康与环境 检查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进行安 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确保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 4.12 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承包商集体和个人给 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 予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全监察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单位,立即终止合同,限期清退并严禁重新录用。 4.13 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定期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考核,每月张榜公布(80 分及以上为优,70-79 分为合格,70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三次不 合格,将给予清退。 5. 相关文件 5.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2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 6. 记录 6.1 分承包商(外协单位)要建立各类安全施工管理台帐并记录齐全。 6.2 项目部对分承包商(外协单位)考核记录齐全并报公司备案。 7. 附录 7.1 附录 1:分承包商(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7.2 附录 2:分承外商(外协单位)月度安全考核表 7.3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协议书单行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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