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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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 ‎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可靠,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装卸运输和报废处理工作。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参照本制度执行。‎ ‎3 职责 ‎3.1 安全健康环保部是危险化学品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3.1.1 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评价,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证的办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3.1.2 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贮存等的监督检查。‎ ‎3.1.3 ‎ ‎ ‎ ‎ ‎ ‎ ‎ ‎ 负责配合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知培训。‎ ‎3.2 生产设备技术部负责组织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编写相应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审核、发布、落实执行情况。负责收集、整理、检查危险化学品供应方的相关资料,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3.3 综合事务部负责收集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一书一签。负责组织使用车间、安全健康环保部、生产设备技术部对入厂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验收,检查核对数量、包装、安全性能等。‎ ‎3.4 储运车间、精制车间、蒸馏车间(沥青装置)负责检查入厂罐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运输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情况是否合规。‎ ‎3.5 各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及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控制要求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 ‎4.1.1 危险化学品范围。‎ ‎4.1.1.1 生产原料有:煤焦油、氢氧化钠。‎ ‎4.1.1.2 化工产品: 轻油、酚油、工业萘、洗油、蒽油、中温沥青、改质沥青、闪蒸油、净酚钠。‎ ‎4.1.2 ‎ ‎ ‎ ‎ ‎ ‎ ‎ ‎ 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档案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类别,特性,健康危害防范措施等内容。‎ ‎4.1.3 负责每月对各车间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抽查,对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是否泄漏、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等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表。车间根据本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实际情况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危化品检查,岗位员工根据车间要求每班对本岗位的危化品进行巡检。‎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车间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地点和最高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辅备料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割清楚。‎ ‎4.2.2 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各车间应对岗位员工经常进行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作业程序的培训教育,使员工了解所接触作业场所的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危害、应急措施以及防护用品的使用。‎ ‎4.2.3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2.4 ‎ ‎ ‎ ‎ ‎ ‎ ‎ ‎ 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行。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2.5 使用泵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4.2.6 作为原材料、化学试剂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西来峰公司供销中心负责办理国家规定的有关购买许可证等手续;使用车间提出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供销中心采购。‎ ‎4.2.7 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为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4.2.8 易燃易爆、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气、氧气、二氧化碳、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余压不低于50k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4.2.9 易燃、易爆容器设备检修,要按安全检修和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刷洗机械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4.2.10 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4.2.11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废渣和收集的粉尘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 ‎ ‎ ‎ ‎ ‎ ‎4.2.12 对含有毒害的废水,不得直接向地表排放,对含有有害物质的可溶性固体废渣严禁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2.13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药品。‎ ‎4.2.14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中等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3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 ‎4.3.1 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员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办法。‎ ‎4.3.2 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装运危险化学品前对装运车辆的槽体仔细检查,防止泄露。‎ ‎4.3.3 禁止使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时,排气管必须带上阻火器。‎ ‎4.3.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 ‎4.3.5 ‎ ‎ ‎ ‎ ‎ ‎ ‎ ‎ 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按危险物品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及拖拉,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4 危险化学品储存 ‎4.4.1 危险化学品与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装置,防止抛掷、摩擦撞击,严禁穿尼龙衣服。‎ ‎4.4.2 危险化学品岗位工要做好槽体、管路、阀门的巡查工作,发现有泄漏现象,要及时撤离泄漏地点,向上风侧逃生,并通知工段长、车间主任、调度、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4.3 危险品必须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式不同的物品不能同室或同堆存放,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和堆存方式,库内要有一定的安全通道。‎ ‎4.4.4 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0℃。‎ ‎4.4.5 有效物品应在有效期间一个月前通知相关部门。‎ ‎4.4.6 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地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5 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理 ‎4.5.1 ‎ ‎ ‎ ‎ ‎ ‎ ‎ 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废油脂、包装桶、纸袋、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由西来峰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 ‎4.5.2 危险爆炸化学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3 包装器材销毁必需由安全健康环保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4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 危险化学品清单 ‎ ‎ 危险化学品档案 ‎ ‎6 文件信息 制定部门:安全健康环保部 ‎ 编制人员: 审 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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