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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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固废法》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和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 落实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措施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 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旗)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基础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违反本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的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