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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危险源控制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危险源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有效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概率,使安全工作由事后管理转向事前预防;由对事故的静态管理转向对风险的动态控制;调动所有参建人员的积极性,达到群防群治、人人动手控制危险的目的,确保基建过程无事故发生,从而实现较高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引用规范: 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电电源〔2002〕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三条 危险:对生产能力构成实际或潜在的威胁。 第四条 风险: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第五条 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第五条 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场所影响员工、暂时性工作人员、承包商、参观者及其他人员健康的条件与因素。 第六条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对与组织经营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管理;包括为制定、实施、达到、评审、和维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实务、程序、过程和资源。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项目、监理单位职责 (一) 项目组织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对现场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进行辨识。 (二) 监理单位负责现场危险源统一控制管理。 (三) 监理单位须将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监督施工单位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确保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 (四)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进行危险因素和环境危害因素辨识活动,并按照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部编制的年度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清单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施工单位职责 (一) 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包括物资采购、运输、贮存、保管、发放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的制定。 (二) 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源控制措施实施情况。 第四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九条 危险源辨识、危险因素控制与风险评价的范围 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范围,应与管理活动、场所的状况以及法规的要求相适应,并覆盖下列范围: (一) 常规活动,如正常的施工(生产)、服务活动。 (二) 非常规活动,如:临时检修等。 (三) 所有进入场所人员的活动,包括施工单位内部员工,施工单位分包商以及厂家服务、上级访问、参观者。 第十条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环境因素辨识主要内容 (一) 单项施工过程中未能实施的不可容许风险与重要环境因素。 (二) 新开单项工程、特殊作业活动需要针对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与环境因素。 (三) 现场分析发现的管理性危险因素。 (四) 施工单位分包队伍的管理,主要包括:作业人员的意识、资质、技术能力、人力资源的保证等。 (五) 施工组织中管理性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工期压力、员工违章现象、现场环境的不利因素等。 (六) 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不力,主要包括不交底、措施针对性不强、无措施、措施不执行等。 (七) 通过监督与检查发现的管理问题,包括现场的违章指挥、检查问题不闭环等。 (八)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设施设置不完善、投入不足、管理状态不受控、设施的滞后等。 (九) 其他管理因素,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管理者安全意识等。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十) 废气、废水、废物排放,土地污染,噪声影响。 (十一) 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搬运、使用、处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十二) 施工环境对周围其他区域(生活办公区)的影响程度。 (十三) 水、电、煤、气、原材料和资源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可节约程度。 (十四) 施工环境是否遵循适用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 (一) 危险源辨识过程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施工现场或作业活动产品和服务; 2、识别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危险源; 3、对危险源进行定性和或定量评价; 4、确定重要危险因素。 (二) 危险源的识别 1、危险源的分类 危险源大致可分为八大类,即:机械类、电器类、防护类、消防类、材料类、环保类、行政卫生类、其他类别。 2、采用危险源识别的方法 (1) 询问和交流; (2) 现场观察; (3) 查阅有关记录; (4) 获取外部信息; (5) 工作任务分析; (6) 安全检查表。 3、风险评价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先采取专家经验判断法进行评价,评价时要考虑危险源在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危险,在专家经验判断法无法确定情况下,通过定量评价法分析危险导致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的大小。定量评价主要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用与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 (1)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然而,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的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所示: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6 3 1 0.5 0.2 0.1 完全可能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2)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所示: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10 6 3 2 1 0.5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每周一次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3)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分数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由在1与100之间,如下表所示: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40 15 7 3 1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严重,重伤 重大,致残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3) D——危险性分值。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 4、危险等级、风险级别的分级和定义 (1)危险等级:按照危险因素(危险源)一旦造成时故事可能发生的伤害程度,将危险等级分为以下四级: A、极其严重伤害:可直接导致人员死亡的伤害;(危险性分值:D>320) B、严重伤害:可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危险性分值:D介于160-320之间) C、伤害:可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火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危险性分值:D介于20-320之间) D、轻微伤害:对职工造成伤害,但伤情甚微未达到C等级者。(危险性分值:D<20)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2) 风险级别 按照正常施工情况下危险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几率,将风险级别分为以下四级: A、可容许风险:其程度以降低考虑其法律责任和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后能容忍水平的风险;(危险性分值:D <20) B、较大风险:其程度已超出可容许风险,事故发生可能行较大,采用常规安全设施及预防手段可避免,且无类似事故记录。(危险性分值:D介于20-160之间) C、极大风险: 其程度已超出可容许风险,采用常规安全设施及预防手段一般可避免,事故发生可能性极大,或有类似事故记录,需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并加强监护;(危险性分值:D介于160-320之间) D、不可接受风险: 其程度已超出极大风险风险程度,采用常规安全设施及预防手段难以避免,必须有针对性的制定可靠风险控制措施方可控制。(危险性分值:D >320) 5、控制方法采用以下四种: (1) R 记录确认点:可以在安全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步工作,但必须在控制表上留有记录; (2) W见证点:在规定的关键工序实前,安全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见证检查的控制点; (3) H停工待检点:针对特殊工序设置的控制点,安全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对该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超越该点施工,H点的重要性高于W点; (4) S连续监视监护:是安全人员在现场对施工的重要工序,进行全施工过程的旁站监视监护。 第十二条 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方法 (一) 环境因素辨识过程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识别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 2、对环境因素的定性和定量评价; 3、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二) 环境因素分类 1、大气排放:涉及到大气排放的各类污染因素等。 2、水体排放:生活废水与工业废水各类污染因素的产生与排放,对天然水体污染与破坏等。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3、废物管理:工业废物,特别是危险有害废物的产生、堆放与处理;生活、办公废物的产生与处理。 4、土地污染:各种化学物质、有害废物、重金属物质等对土壤的污染,污染物质的积累和进一步扩散等;土地的占用和景观的破坏。 5、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原材料物质的使用、消耗和浪费。 6、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 (三) 环境因素描述方法: 污染物+状态(如:SO2大气排放) 1、排放去向:污染物的排放去向。 2、数量:污染物的具体排放量,注明计量单位。 3、频率:单位时间内排放次数。如:2次/年、5次/天等。 4、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由组织的活动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益或有害的变化。如SO2大气排放会带来的环境影响是:污染大气(或酸雨)。 5、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即过去发生、现在正在进行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活动。 6、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即企业生产活动连续进行是正常状态;生产车间的开车、停机、检修等情况下,环境因素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如发生火灾、事故、洪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状态中存在的因素,应有相应的措施。 (四) 环境因素评价法-评分法 评分法: 1、法规符合性:(1)超标:5分;(2)接近超标:3分;(3)达标:1分。 2、发生频率:(1)持续发生:5分;(2)间歇发生:4分;(3)夜间发生:3分;(4)白天发生:2分;(5)偶然发生:1分。 3、产生量:(1)大:5分;(2)中:3分;(3)小:1分。 4、影响范围:(1)全球范围:5分;(2)周围地区:4分;(3)场界内:3分;(4)员工10人以下:2分;(5)操作者本人:1分。 5、影响程度:(1)严重:5分; (2)一般:3分; (3)轻微:1分。 6、社区关注度:(1)强:5分;(2)一般:3分;(3)弱:1分。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7、万元产值年消耗量:(1)大:5分;(2)中:3分; (3)小:1分。 8、可节约程度:(1)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5分;(2)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3分;(3)较为节约:1分。 9、综合分:以上项目分值总和。 (五)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要环境因素: 1、法规符合性总分=5;2、影响范围总分=5;3、万元产值/年消耗量+可节约程度,总分大于7分者;4、社区关注度总分=5;5、法规符合性+发生频率+产生量+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社区关注度,总分大于15分者。 第十三条 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的程序 (一) 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认真进行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 识别与风险评价,认真制定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一览表”(见附录A),经本单位领导逐级审批后发布。 (二) 各参建单位安监部门根据所制定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一览表”,结合本单位月风险控制情况,每季度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制定动态控制措施,经本单位领导逐级审批后及时发布。 (三)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危险源与环境因素的重新辨识、识别与评价: 1、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及目标发生重大变更时; 2、单项工程开工前; 3、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4、现场施工(生产)活动工序、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设备、新材料、新法规、新标准时。 第十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控制 (一) 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认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认真制定本单位“环境因素评价表”(见附录B),经本单位领导逐级审批后发布。 (二)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各参建单位安监部门根据所制定的“环境因素评价表”,结合本单位环境风险控制情况,每季度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制定动态控制措施,经本单位领导逐级审批后及时发布。 (三)对于年度评价D值超过100的危险源,制定目标和指标进行控制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建设管理标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