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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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离职工作交接书
有限公司工作交接书 由于 离职;公司已决定将其工作移交 负责;请 二人按下列规定进行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交接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接人负责,请认真交接! 一、移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详细进行帐目清点、文件数据查收。 二、 移交人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移交人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移交人须将曾管辖范围内的客户情况及服务状况向接管人做详细介绍。 五、 移交人所交接的物品向接替人员介绍详细情况;接管人需做详细记录。 六、 接管人在接管过程中如发现所接收资料与应交资料不符,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 对交接中出现与事实不符的问题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应责查清处理!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和连带损失。 八、 移交人对所移交的所有物品、票据及向接管人陈诉的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 移交人员所移交的所有资料是在其经办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也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资料已经交接而推卸责任;如果所发现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问题不在原移交人员的经办期间发生,而是在其后,原移交人员不承担责任,接管人员承担责任。 十、 移交完毕后移交人和接管人在工作交接书签字确认;如在移交过程中不管移交方还是接管方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所有经济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 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说明(业务部):(可附件说明) 移交人签字: 接管人签字: (2) 非易耗办公用品及胸卡、钥匙、考勤卡等物品交接、客户联系本及含有客户资料的物品。 移交人签字: 接管人签字: (3) 财务交接(财务部): 移交人签字: 接管人签字: (1) 公司认为其它需要交接的手续(人事部) 工作截止日期: 考勤记录: 移交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