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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二轮课件】2019届高三二轮政治复习选修5专题二十四 法律救济
专题 二十四 法律救济 选修 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考点一 非诉讼解决纠纷与诉讼解决纠纷 考点二 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证据 内容索引 考点一 非诉讼解决 纠纷 与 诉讼解决纠纷 1. 调解 (a) (1) 含义 调解就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 遵循原则 ① 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②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考点整合 2. 仲裁 (b) (1) 含义 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2) 特点 ① 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②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基本制度 ① 协议仲裁制度。 ② 或裁或审制度。 ③ 一裁终局制度。 3. 行政复议 (b) (1) 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2) 特点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4. 诉讼与诉讼权利 (a) (1) 诉讼的含义:诉讼又称 “ 打官司 ” ,是由司法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 诉讼的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3) 诉讼权利:为保证程序的公正,法律赋予公民多种诉讼权利。 5.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b) (1) 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 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 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盲点 1 人民调解机构的性质。 点拨: 人民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政府机关,而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 盲点 2 调解与仲裁的法律依据。 点拨: 调解和仲裁二者都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社会公德不能作为调解和仲裁的依据 。 盲点 3 行政复议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 点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故行政复议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 。 盲点 清除 盲点 4 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点拨: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守,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考向聚焦 命题点一 对非诉讼方式的理解 1.(2018· 浙江 4 月选考 ) 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 200 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 ① 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 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③ 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 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 ②④ D. ③④ 真题感悟 √ 答案 解析 解析 由材料可知,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②④ 符合题意 ; ①③ 不符合题意,排除 。 故 本题选 C 。 命题点二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2.(2016· 浙江 4 月选考 )2015 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① 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 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 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 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 ①② B .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 解析 答案 解析 我国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故 ① 正确 ; 向 仲裁机构请求仲裁,需要发生纠纷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第三方仲裁机构请求裁决,故 ② 错误 ; 公民 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或无暇参加诉讼活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辩护人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故 ③ 正确, ④ 错误 。 答案 选 B 。 考向一 非诉讼方式 1. 赵某向 A 市 B 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某房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B 区政府拒绝提供。此时,赵某 A. 可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 可向 B 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 可向 B 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 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与区政府的争议 命题预测 √ 答案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知识。题中 A 市 B 区政府拒绝提供,此时赵某可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A 项符合法律规定 ; 行政 复议需要向更高一级的行政部门提出, B 项说法错误 ; 需要 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项说法错误 ; 此 类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D 项说法错误。 2. 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8 年 1 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朝阳工商分局、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在长春某卖场设立全市首家 “ 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 ” 。下列关于调解说法正确的是 A. 调解被称作维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 B. 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C. 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法律约束力 D. 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应当收取一定费用 √ 解析 答案 解析 诉讼是维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 A 错误 ; 调解 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C 错误 ; 调解 不收取任何费用, D 错误 ; B 说法正确。 3. 蔬菜种植大户老李与同村从事蔬菜贩运的老王就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老李又不想打官司。对于老李来说以下哪些方式解决纠纷比较合适 ①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 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③ 与老王达成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 ④ 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 ①② B . ①③ C. ②④ D . ③④ √ 解析 答案 解析 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属于诉讼活动中的调解, ② 不选 ; 行政 复议是在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行为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时适用, ④ 不选 ; ①③ 符合题意 ; 故 选 B 。 4. 贾某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总是找理由不给贾某发工资。在维权过程中,贾某应该明确 A. 必须经过协商这个程序 B. 必须经过调解这个程序 C. 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 D.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答案 解析 解析 题目中,贾某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总是找理由不给贾某发工资。在维权过程中,贾某应该明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 D 项入选 。 A 、 B 两项表述过于绝对 ; C 项错误,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考向二 诉讼和诉讼权利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 “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 刑事诉讼法的这项规定体现了 A.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B.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 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D. 公开审判原则 √ 解析 答案 解析 题干侧重强调不同司法机关对相关司法权力行使的排他性,这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A 正确 ; 其他 选项与题意无关。 6. 小周与某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来,该公司因小周患有 “ 乙肝小三阳 ” 而通知其 “ 不予录用 ” 。这次因为公司毁约,不仅使其丧失了工作机会,并且致使其错过了选择就业的最佳时机。小周可以 A. 只提起行政复议 B. 只提起行政诉讼 C. 起诉该公司,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D. 先进行行政复议,然后再提起行政诉讼 √ 解析 答案 解析 该公司违约,同时不录用的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小周可以提起诉讼, C 符合 题意 。 根据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故 A 、 B 、 D 错误。 考向三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7. 甲区人民法院的陈法官经小学同学孙红介绍,将父母遗留的一架名贵钢琴卖给孙红的同事陈强。后来,陈强因出国定居,便将该钢琴卖给音乐教师赵爽,赵爽买到钢琴后,发现该钢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以陈强未讲明这一情况为由,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解除该钢琴买卖合同,并将自己购买钢琴的 1 万元钱归还自己。甲区人民法院确定由陈法官独立审理此案,并由与陈强做了 6 年邻居的蔡敏担任书记员。就本案所涉及的回避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① 陈法官应当回避,因为案件涉及他的 利害关系 ② 陈法官不应当回避,因为他已经将钢琴卖给 陈强 ③ 书记员蔡敏应当回避,因为他与陈强已经是 6 年的 邻居 ④ 证人孙红应当回避,因为他是本案被告陈强的同事 A. ①② B . ②③ C . ①③ D . ③④ √ 解析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中的法定回避情形及回避适用的对象问题。这里需要注意 ④ ,在考查回避问题时,经常涉及证人,需要注意证人不属于需要回避的人员。 8. 王某被一大货车撞致重伤,花去医疗费 7 万元,可肇事者仅付 5 000 元后就说王某诈伤,之后就不付一分钱。王某无奈之下聘请律师起诉到法院,在此,王某享有的权利是 A. 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 申请回避的权利 D. 上诉的权利 √ 解析 答案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故选 B ; 本 案件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故 A 不选 ; C 、 D 与题意不符。 9. 庄春华居住的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巷子里砌了道隔墙。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对: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两家矛盾遂起。 (1) 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答案 协商、调解、诉讼、仲裁。 答案 (2) 两户邻居应该使用哪些途径最快捷迅速地解决这件事情? 答案 ① 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 ② 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调解人对当事人双方诉求进行劝说,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公开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答案 考点二 诉讼的基本 程序 和 证据 1. 管辖 (b) (1) 含义:管辖是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 (2) 具体形式: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3)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 (4)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 考点整合 2. 起诉与立案 (a) (1) 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称为被告。 (2) 法院会把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交给被告,被告应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法院把答辩状 副本 送交原告。即使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审理。法院还要确定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3. 开庭审理 (a) (1) 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判五个阶段。 (2) 我国的审判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 4.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b) (1) 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 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笔录和电子数据等。 5.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c) (1) 民事诉讼中实行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举证原则。 (2)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实行 “ 举证责任倒置 ” 原则。即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盲点 1 立案管辖和地域管辖。 点拨: 管辖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级别管辖主要是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地域管辖则是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刑事诉讼另有立案管辖,它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确定哪些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哪些案件不需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盲点 清除 盲点 2 公民对一审判决并不是都可以提起上诉。 点拨: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 盲点 3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点拨: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收集证据的手段与结果不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 ( 如窃入别人家庭 ) ,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盲点 4 决定官司胜负的因素。 点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其原因之一在于决定官司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考向聚焦 命题点一 对管辖问题的理解 1.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 6 万元。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 5 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① 该市东区法院 ② 该市南区法院 ③ 该市西区法院 ④ 该市中级法院 A. ①② B. ③④ C . ①③ D . ②④ 真题感悟 √ 答案 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故选 ①③ 。 答案 为 C 。 命题点二 诉讼的基本程序 2.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 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这一举证行为发生的阶段是在一审程序中的 ① 法庭调查阶段 ② 法庭辩论阶段 ③ 休庭评议阶段 ④ 立案登记阶段 A. ①③ B . ①② C . ①④ D . ②③ √ 解析 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诉讼当事人的举证发生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①② 入选 ; 休庭 评议阶段是就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得出结论,为宣判做准备, ③ 不选 ; 立案 登记发生在一审程序之前, ④ 不选 。 答案 为 B 。 命题点三 举证责任 3.(2015· 浙江 10 月选考 ) 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 10 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A. 张某 B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 人民法院 D . 公安机关 √ 解析 答案 解析 本案例中张某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属于行政机关,本案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负举证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 B 。 考向一 诉讼的基本程序 1. 某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内几座住宅楼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柴先生认为区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他到该区法院状告区政府,可是该区法院说这个案子不归他们管。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角度看,本案属于 ① 民事诉讼 ② 行政诉讼 ③ 级别管辖 ④ 地域管辖 A. ①③ B . ②④ C . ②③ D . ①④ 命题预测 √ 答案 解析 解析 柴先生对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这是典型的 “ 民告官 ” 行为,属于行政诉讼, ② 符合题意 ; 民事诉讼 是指公民之间的财产等民事权利方面的纠纷的诉讼案件, ① 不符合题意 ; 起诉 区政府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柴先生的诉讼,而区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级别不够,所以是级别管辖, ③ 符合题意, ④ 排除。 2.2016 年 5 月 1 日,赵某从钱某处借款 5 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2018 年 4 月 26 日,钱某通知赵某还款,赵某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若钱某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肯定不予受理 B. 若钱某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C. 若钱某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D. 若钱某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 解析 答案 解析 我国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按照不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诉讼时效从权利发生之次日起算的原则,钱某应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之前起诉,否则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 B 正确。 3.(2017· 台州卷 )2014 年 2 月 10 日,小马向老王借款 3 万元,并约定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归还。之后,老王被自己单位派往国外工作,直到 2016 年 8 月才回国。在国外期间,老王通过 QQ 数次向小马催讨过借款,但小马因故未还。老王回国后在再次催讨无果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马归还 3 万元借款。据此,法院将 A. 予以登记立案,但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B. 不予登记立案,也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C. 予以登记立案,并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D. 不予登记立案,但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 解析 答案 解析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老王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应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C 正确。 4. 江西的陈某在杭州租赁房屋,租期未满因房东要提高租金而产生纠纷。 2016 年春节,陈某回家过年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本案,可以成立的观点有 ① 陈某户籍所在地法院以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 ② 陈某除起诉外还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③ 房东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与全面履行原则 ④ 房东要以停止侵害、延长租期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A. ①②③ B .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 ①③④ √ 答案 解析 解析 由于陈某在杭州租房产生了纠纷,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如果要起诉应向纠纷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故 ① 正确 ; 针对 所产生的纠纷,陈某除向法院起诉这一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还可以通过申请调解或仲裁这两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纠纷,故 ② 正确; 本 案中房东是在租期未满之时要求提高租金,这与他先前与陈某的租房承诺不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且房东要求提高租金的行为也影响了他继续履行合同,故 ③ 符合题意 ; 房东 的做法并没有直接导致陈某现阶段利益受损,房东应继续履行合同,故 ④ 不选。 考向二 证据和举证责任 5.2015 年 1 月,小明向好友小斌借款 10 万元,期限一年。一年后,小明因资金周转困难仅还款 6 万元。 2017 年 1 月,小斌再次要求小明还款时,小明误记为已经全部还清欠款,两人协商未果,小斌提起诉讼。本案中 ① 小明对已经还款 10 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② 小明对已经还款 6 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③ 小斌对小明未还 4 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④ 小斌对小明借款 10 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A.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 √ 解析 答案 解析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根据此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 “ 谁主张,谁举证 ” 。由此可见, ①③ 符合题意 ; ②④ 说法错误。 6. 甘肃省平凉市吴某夫妇因行业竞争对平凉工业园区马坊村马某产生怨恨,伺机报复,于 4 月 5 日两次向马家牛奶罐投放亚硝酸盐,致 39 人中毒,其中 3 名幼儿死亡。在本案中,亚硝酸盐 A. 属于物证 B. 属于鉴定意见 C. 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 D. 既是物证又是鉴定意见 √ 解析 答案 解析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亚硝酸盐的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故应属于物证。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鉴定后的意见,故 B 、 D 两项不符合题意。 7.2018 年 3 月,王某因盗窃被检察院批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王某盗窃罪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 王某 B . 公安局 C. 检察院 D . 法院 √ 解析 答案 解析 本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故选 C 。 8.(2017· 绍兴 9 月模拟 )10 年前,嫌疑人佘某因杀人案被捕,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佘某死刑。事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经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证据不足审判佘某无罪释放,佘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 ① 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 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 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④ 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 ①② B . ②④ C . ①③ D . ③④ √ 解析 答案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开庭审理的几个阶段、二审终审制度等知识。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① 观点错误,不选 。 再审 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 ② 正确。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③ 观点错误,不选 。 题 中佘某因涉嫌杀人,为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佘某又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即为帮助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人,为诉讼代理人, ④ 正确。 9 . ( 2018· 浙江 11 月选考 ) 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 A 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 A 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 Y 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 10 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 Y 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 1)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 Y 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 答案 依据 民事诉讼法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 Y 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答案 (2) 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答案 有 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答案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