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版(理)第11章第4讲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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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版(理)第11章第4讲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学案

第4讲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考纲解读] 1.掌握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与综合法.(重点)‎ ‎2.能够用反证法证明问题,掌握反证法的步骤:①反设;②归谬;③结论.(难点)‎ ‎3.综合法、反证法证明问题是高考中的一个热点,主要在知识交汇处命题,如数列、不等式等.‎ ‎[考向预测]  从近三年高考情况来看,本讲是高考中的一个热点. 预测2020年将会以不等式、立体几何、数列等知识为载体,考查分析法、综合法与反证法的灵活应用,题型为解答题中的一问,试题难度中等.‎ ‎1.直接证明 续表 ‎2.间接证明 间接证明是不同于直接证明的又一类证明方法,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间接证明方法.‎ ‎(1)反证法的定义:假设原命题不成立(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的证明方法.‎ ‎(2)用反证法证明的一般步骤:①反设——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②归谬——根据假设进行推理,直到推出矛盾为止;③结论——断言假设不成立,从而肯定原命题的结论成立.‎ ‎1.概念辨析 ‎(1)综合法是直接证明,分析法是间接证明.(  )‎ ‎(2)分析法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要条件.(  )‎ ‎(3)反证法是指将结论和条件同时否定,推出矛盾.(  )‎ ‎(4)在解决问题时,常用分析法寻找解题的思路与方法,再用综合法展现解决问题的过程.(  )‎ 答案 (1)× (2)× (3)× (4)√‎ ‎2.小题热身 ‎(1)要证明+<2,可选择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其中最合理的是(  )‎ A.综合法 B.分析法 C.类比法 D.反证法 答案 B 解析 用分析法证明如下:要证明+<2,需证(+)‎ ‎2<(2)2,即证10+2<20,即证<5,即证21<25,显然成立,故原结论成立.‎ 用综合法证明:因为(+)2-(2)2=10+2-20=2(-5)<0,故+<2.‎ 反证法证明:假设+≥2,通过两端平方后导出矛盾,从而肯定原结论.‎ 从以上证法中,可知最合理的是分析法.故选B.‎ ‎(2)命题“对于任意角θ,cos4θ-sin4θ=cos2θ”的证明:“cos4θ-sin4θ=(cos2θ-sin2θ)(cos2θ+sin2θ)=cos2θ-sin2θ=cos2θ”过程应用了(  )‎ A.分析法 B.综合法 C.综合法、分析法综合使用 D.间接证明法 答案 B 解析 因为证明过程是“从左到右”,即由条件出发,经过推理得出结论,属于综合法.故选B.‎ ‎(3)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设a,b为实数,则方程x3+ax+b=0至少有一个实根”时,要作的假设是(  )‎ A.方程x3+ax+b=0没有实根 B.方程x3+ax+b=0至多有一个实根 C.方程x3+ax+b=0至多有两个实根 D.方程x3+ax+b=0恰好有两个实根 答案 A 解析 因为“方程x3+ax+b=0至少有一个实根”等价于“方程x3+ax+b=0的实根的个数大于或等于1”,因此,要作的假设是方程x3+ax+b=0没有实根.故选A.‎ 题型  分析法的应用 ‎(2019·长沙模拟)已知函数f(x)=tanx,x∈,若x1,x2∈,且x1‎ ‎≠x2,求证:[f(x1)+f(x2)]>f.‎ 证明 要证[f(x1)+f(x2)]>f,‎ 即证明(tanx1+tanx2)>tan,‎ 只需证明 >tan,‎ 只需证明 >.由于x1,x2∈,故x1+x2∈(0,π).所以cosx1cosx2>0,sin(x1+x2)>0,‎ ‎1+cos(x1+x2)>0,‎ 故只需证明 ‎1+cos(x1+x2)>2cosx1cosx2,‎ 即证1+cosx1cosx2-sinx1sinx2>2cosx1cosx2,‎ 即证cos(x1-x2)<1.‎ 由x1,x2∈,x1≠x2知上式显然成立,‎ 因此[f(x1)+f(x2)]>f.‎ 条件探究 举例说明中“f(x)”变为“f(x)=3x-2x”,试证:对于任意的x1,x2∈R,均有≥f.‎ ‎1.分析法证明问题的策略 ‎(1)逆向思考是用分析法证题的主要思想.‎ ‎(2)证明较复杂的问题时,可以采用两头凑的办法,即通过分析法找出某个与结论等价(或充分)的中间结论,然后通过综合法证明这个中间结论,从而使原命题得证.‎ ‎2.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及证题关键 ‎(1)适用范围 ‎①已知条件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够明显、直接.‎ ‎②证明过程中所需要用的知识不太明确、具体.‎ ‎③含有根号、绝对值的等式或不等式,从正面不易推导.‎ ‎(2)证题关键:保证分析过程的每一步都是可逆的.                    ‎ 已知△ABC的三个内角A,B,C成等差数列,A,B,C的对边分别为a,b,c.求证:+=.‎ 证明 要证+=,‎ 即证+=3,也就是+=1,‎ 只需证c(b+c)+a(a+b)=(a+b)(b+c),‎ 需证c2+a2=ac+b2,‎ 又△ABC三内角A,B,C成等差数列,故B=60°,‎ 由余弦定理,得 b2=c2+a2-2accos60°,‎ 即b2=c2+a2-ac,故c2+a2=ac+b2成立.‎ 于是原等式成立.‎ 题型  综合法的应用 ‎(2018·黄冈模拟)设数列{an}的前n项和为Sn,且(3-m)Sn+2man=m+3(n∈N).其中m为常数,且m≠-3.‎ ‎(1)求证:{an}是等比数列;‎ ‎(2)若数列{an}的公比q=f(m),数列{bn}满足b1=a1,bn=f(bn-1)(n∈N,n≥2),求证:为等差数列.‎ 证明 (1)由(3-m)Sn+2man=m+3,得 ‎(3-m)Sn+1+2man+1=m+3.‎ 两式相减,得(3+m)an+1=2man,m≠-3,‎ ‎∴=,∴{an}是等比数列.‎ ‎(2)∵(3-m)Sn+2man=m+3,‎ ‎∴(3-m)a1+2ma1=m+3,∴a1=1.‎ b1=a1=1,q=f(m)=,∴当n∈N且n≥2时,‎ bn=f(bn-1)=·⇒bnbn-1+3bn=3bn-1‎ ‎⇒-=.‎ ‎∴是首项为1,公差为的等差数列.‎ ‎1.利用综合法证题的策略 用综合法证题是从已知条件出发,逐步推向结论,综合法的适用范围:(1)定义明确的问题;(2)已知条件明确,并且容易通过分析和应用条件逐步逼近结论的题型.‎ ‎2.综合法证明问题的常见类型及方法 ‎(1)与不等式有关的证明:充分利用函数、方程、不等式间的关系,同时注意函数单调性、最值的应用,尤其注意导数思想的应用.‎ ‎(2)与数列有关的证明:充分利用等差、等比数列的定义通项及前n项和公式证明.见举例说明.‎ ‎ ‎ 设a,b,c都是正数,求证:++≥a+b+c.‎ 证明 因为a,b,c都是正数,‎ 所以,,都是正数.‎ 所以+≥2c,当且仅当a=b时等号成立,‎ +≥2a,当且仅当b=c时等号成立,‎ +≥2b,当且仅当a=c时等号成立.‎ 三式相加,得2≥2(a+b+c),‎ 即++≥a+b+c,当且仅当a=b=c时等号成立.‎ 题型  反证法的应用 角度1 证明否定性命题 ‎1.(2018·株州月考)设{an}是公比为q的等比数列.‎ ‎(1)推导{an}的前n项和公式;‎ ‎(2)设q≠1,证明:数列{an+1}不是等比数列.‎ 解 (1)设{an}的前n项和为Sn,则 当q=1时,Sn=a1+a1+…+a1=na1;‎ 当q≠1时,Sn=a1+a1q+a1q2+…+a1qn-1,①‎ qSn=a1q+a1q2+…+a1qn,②‎ ‎①-②得,(1-q)Sn=a1-a1qn,‎ ‎∴Sn=,‎ ‎∴Sn= ‎(2)证明:假设{an+1}是等比数列,则对任意的k∈N*,‎ ‎(ak+1+1)2=(ak+1)(ak+2+1),‎ a+2ak+1+1=akak+2+ak+ak+2+1,‎ aq2k+2a1qk=a1qk-1·a1qk+1+a1qk-1+a1qk+1,‎ ‎∵a1≠0,∴2qk=qk-1+qk+1.‎ ‎∵q≠0,∴q2-2q+1=0,‎ ‎∴q=1,这与已知矛盾.‎ ‎∴假设不成立,故{an+1}不是等比数列.‎ 角度2 证明“至多”“至少”“唯一”命题 ‎2.已知M是由满足下述条件的函数构成的集合:对任意f(x)∈M,‎ ‎(ⅰ)方程f(x)-x=0有实数根;‎ ‎(ⅱ)函数f(x)的导数f′(x)满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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