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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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物料运输管理规定
物料运输管理规定 为确保井上下提升运输安全,进一步规范装封车,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本规定,不按本规定装封车,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并对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一条、混装车规定 以下材料(设备、物料、杂物)可以装入同一矿车,不作为混装车处理,其他情况均为混装车。 1、枇子、撑杆、撞楔、木楔类; 2、锚杆、锚杆盘、锚网梯、轨距拉杆; 3、轨道、管子、工字钢; 4、不能复用的烂枇子、老料、竹笆、烂水泥袋子、塑料瓶、塑料袋、烂风袋等不可再利用的杂物; 5、不使用的旧锚网、旧锚杆、栏溜槽、旧铁丝、旧钢筋; 6、回撤的设备、同一设备的配件; 7、下井的电缆、接线盒,使用的电焊机、电缆及小配件、零用件、大型工具; 8、油桶、塑料油桶等; 9、烂水泥盖板、烂砖块、矸石等。 第二条 对运送物料车辆的规定 1、井下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必须用1吨矿车装运,车中物料不准高出车沿,两端应装满填平,正常情况下严禁装车过少,所装物料不得低于车沿以下50mm。V型车只允许运煤、矸石、石子,否则为违章装运。 2、用花架车装料时,上层物料高出侧架不超过100mm,平板车装料从轨面起最大高度不得超过1.8m(支架车除外)。各种车辆装运重量不得超过车的额定载重量,所装物料不能歪斜,重心要与车体一致,不准超过车体的宽度。 3、装运物料重量超过3吨或长度超过4m的必须使用大平板车,装运物料重量少于3吨或长度少于4m的不准使用大平板车装运。 4 、能用矿车和花架车装运的物料不得使用平板车装运。使用平板车运输大型及特殊物件(如管子、溜槽、轨道、工字钢、皮带、水泥盖板、长木料等)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批。作业规程(措施)中应明确工作量、装封车形式、运输路线、劳动组织等内容;严格一工程一措施。 5、特殊物品的装运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装运。 物料装车类型明细详见附表1: 附表1: 物料装车类型明细表 物料 名称 车 辆 类 型 矿车 花车 “V”型车 大平板 小平板 开关车 油脂车 电缆车 煤矸 √ × √ × × × × × 沙子 √ × × × × × × × 石子 √ × × × × × × × 水泥 √ × × × × × × × 管子 × √ × √(超4m) × × × × 轨道 × √ × √(超4m) × × × × 工字钢 × √ × √(超4m) × × × × 木料 × √ × √(超4m) × × × × 胶带 √(小于10m短接) √(小于20m短接) × √(超50m 胶带) √(小于50m短接) × × × 溜槽 × × × √ √(3节小溜槽) × × × 金属网 √ √ × √ √ × × × 塑料网 √ √ × √ √ × × × 钢筋网 × √ × √ √ × × × 机电设备 × × × √ √ √ × × 综机配件 × × × √ √ × × × “H”架 × × × √ √(低于10个) × × × 架杆 × √ × √ √ × × × 油桶 × × × × × × √ × 电缆 √(小于702,180m) × × × × × × √ 备 注 ①“√”为允许使用;“×”为禁止使用。 ②装运物料重量超过3T或长度超过4m的,必须使用大平板装运物料 ③只有单轨吊的地点,才可选用集装箱装运物料。 ④特殊情况未按规定装车,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⑤不按本规定装车,每车罚款200元。 第三条 车辆检查维修的规定 1、运转工区负责对矿车、花架车、V型车检查维修,机修厂负责对大平板车、小平板车及专用车辆检查维修,每月至少对所有各种车辆普查一次,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并详细记录检查人、所查车号、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副井上井口的把钩工对发现不完好的车辆进行串罐,通知工区及时处理。 2、车辆完好标准:车轮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不大于2mm,平板车上表面平整,不得有焊接的废旧铁质杂物,车耳无裂纹,车耳销与车架连接齐全牢固,连接碰头与车体焊接牢固。 第四条 装封车的有关规定 (一)装封液压支架、溜槽 1、对常用及新投入的整体小型液压支架以及解体支架底座、刮板输送机中部槽等具备推广应用螺栓穿孔或压板固定封车条件的,必须进行封车孔设计改造,配套专用平板车装封车运输。 2、装前探梁,后掩护梁时,底部要垫设三块标准的木道板,道板要摆放合理,切实起到防滑、防倾斜的作用。 3、装设支架底座、整体小架时,底部应垫设长3m,宽不小于0.9m的胶带,所用废旧胶带由机电运输科分管胶带的管理员指定地点截取。整体小架子能用螺栓固定的,要采用足够强度的四条螺栓在平板车的四角固定。 4、采用整体支架装运时,找正支架重心与平板车的中心位置,封车的钢丝绳(用不小于5吩按标准插接的绳套配合封车)与手拉葫芦拉链应避开平板车轮对位置,防止摩擦,每车使用3吨手拉葫芦封车不少于2道。对支架、溜子槽、减速机、煤机、转载机等综机设备运输严禁使用2吨以下手拉葫芦封车。 5、支架两侧外沿不得超出平板车20mm并对称,机修厂用行车吊起支架保持平衡,找出支架重心,用黄漆标注,并测出支架重心尺寸提供给回撤单位。(如6400支架(拆去顶梁)从头(拆去龟头)到支架重心为2.03米。) 6、支架装封车后总长不得超过4.85米、高不得超过2.8米、宽不得超过1.5米。并且必须使用3米长的大平板装支架,支架必须保证清洁,不得存有浮煤等杂物。 7、支架与平板车接触面,应用不少于接触面面积2/3的旧皮带垫实,防止打滑,钢丝绳、手拉葫芦拉链与平板车、支架接触的地方及支架最高处应用旧皮带垫实,防止出现断裂、打滑的现象。 8、工作面切眼牵移出来的支架,利用装架平台及支架本身推拉千斤顶爬移至平板上,根据支架本身标注重心位置对应在车辆的中心上,前后左右对称,偏差应为±20mm。 9、如现场遇到以下不具备提升运输条件时,应制定装车专项措施,适当调整支架状态: (1)支架运输过程中运输巷道以上山为主时,根据上山坡度大小,支架装封车时尽量前移。 (2)支架运输过程中运输巷道以下山为主时,根据下山坡度大小,支架装封车时尽量后移。 (3)支架运输过程中运输巷道挤帮、撕网、碰电缆钩子时,支架装封车时适当侧移。 10、装车单位与运输单位,交接时需要验收交接;双双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交接。 11、超过3T的物件,需要在明显位置标注其所装物件重量,运搬井口认真检查,不符要求严禁入井。 (二)装封超长物件及小型设备的有关规定 1、装运管子、铁道、皮带、工字钢、窄溜槽、水泥盖板、木料时,严禁将连接孔盖住,严禁物料混装。装运大于四米的超长物料时要用串杆分层码放整齐。 2、以上物料封车不少于两道,必须使用专用封车器(或手拉葫芦)牢固封车。对小型开关、油桶、高压电缆和单轨吊机车柴油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装运。 3、对40T溜槽、水泥盖板等尺寸较小的物料,要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除横向两道封绳外,还要在平板车纵向再封一道。 4、水泵、电机等小型设备的装、封车管理规定: 1)凡外形尺寸在长1.8米、宽1.0米范围内且重量低于3t的物件,必须统一使用小平板车装运,所装设备(配件)重心与车体一致,不得歪斜。 2)从轨面起,物件车高度不得超过1.8米,用1-3t手拉葫芦封车(若勾头长度不够,可用不小于5吩钢丝绳插接的绳套配合进行封车),手拉葫芦封车链子要缠锁,小件(长、宽均在0.9米以下的)封车一道,其它件封车不少于两道。 3)在工作面安装或撤除时,为了提高运输效率,减少使用平板车数量,可按如下方式装封车。 ① 对于同一型号、外形体规则的,并且长、宽、高尺寸均不大于0.9米的物件,装封车时可以几台(件)装在一个平板车上,但必须单排沿平板车纵向放置码放整齐,且各设备之间夹旧皮带或木板防护,先在几台设备腰间封一道,再沿平板车纵向用手拉葫芦封车一道,确保几台设备成为一整体,然后沿平板车横向封一道,确保牢固。防爆开关等电气设备不准双排横向和双层叠放装车。 ② 对于形状不规则的设备或机件,在保证总体重心与车体一致并且不超宽、不超长、不超高时可以多个同时装在一辆平板车,但每个物件必须沿车体横向封两道手拉葫芦。 4)要充分发挥开关车的运输效率,能用开关车装运的开关,一律不准使用其它车辆装运,否则,井口把勾工有权拒绝装开关车辆入井。 5、关于规范顶板支护用锚索装车运输管理规定: 1)少量锚索盘圈(直径为1.2m-1.5m)后用矿车装运,盘圈后的锚索两端要用铁丝扎紧,每端绑扎不少于两道。 2)装车时,绑扎的锚索两头朝上(盘圆圈装车其2/3在矿车边缘以下),普通锚索(Φ15.24mm,长5m-6m)圆圈高度超出矿车不大于0.4m,鸟巢锚索(Φ17.8mm,长7m-8m)超出矿车不大于0.6m,整体高度不超过0.7m。 3)数量较大用矿车装运不满足要求时,可申请大平板,在大平板上焊接站管进行装运,并用2吨手拉葫芦不少于两道横向封车,封车要牢固。 4)鸟巢锚索用平板车装运必须盘圈装车,防止拖地。 附图如下: 第五条 装运物料的车辆运输前的检查交接 (一)支架车及其它物料车在交接时,运转工区绞车司机、电车司机等有关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装封车是否超高、超宽、超长,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凡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转工区要拒绝运输。 (二)对超长的铁器(管子、轨道、工字钢等)和木料以及塑料管子等不同材质的物料不能混装,必须做到分装分运。凡不符合标准的物料车运转工区要拒绝运输。 (三)运转工区严格执行各类物料车运输挂牌制,建立沿途运输各类车辆的交接台账,对装封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拒绝运输。 第六条 特殊物料车平巷运输连接规定(斜巷运输需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方准运输) (一)矿车,平板车,花车等一般车辆运输必须使用标准的三环连接,三环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合格方准使用。严禁使用简易绳套子、细油绳连车运输。 (二)液压支架车、移变车要单车单运。其它车辆正常连接车时,要执行重车在前、轻车在后的连接方式。超过大平板长度的物料车之间严禁装运易碰损的设备。 (三)大件与大件车辆连接、超长物料车以及其他特殊连接时,要设计选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检验合格;相关图纸及验收资料应存档备案。 (四)连接装运的前探梁及后掩护梁的大件车及超长物料车因销孔被遮盖不能正常连接时,可采用安全系数不低于6倍的马凳子或倒插销方式连接,连接销必须用标准的矿车销改制不得弯曲,直径不小于36mm,连接销上部小孔要用不小于12号铁丝穿过后捆扎在支架上,固定牢靠,与支架保持一体。 (五)连接超过6m的长物料车时,可使用不小于5分的钢丝绳头连接,但连接车数一次不能超过两车,在连接架线机车时要用硬连接或在机车与物料车之间加一辆大平板车,防止机车减速时,超长物料车滑行碰撞机车,此机车运行速度严禁大于2m/s。 第七条 车辆掉道的处理措施(斜巷掉道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一)井下电机车库要备有足够处理车辆掉道的工具,如5吨千不拉、起道器、千斤顶、风钻、一寸软管、生根钎子及绳头等,处理掉道要及时。 (二)处理车辆掉道时,人员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操作,严禁站在不安全地点,要做好协调配合,做到自保、联保、互保,确保安全。 (三)严禁用机车和机械牵引复道。 (四)斜巷运输出现掉道时严禁摘钩头上道,严禁用绞车生拉硬拽上道。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对所用车辆及装封车、联接装置、沿途轨道和道岔等管理,运输大巷由运转工区检查,其他地点由下料单位专人检查,发现问题通知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运输。 (二)在运送大件时,要配备跟护人员,负责大件调整与加固,及时排除沿途障碍,跟护人员不得在大件车辆的两侧跟车行走。斜巷提升时严禁跟人。 (三) 在大件车辆运输全过程中要有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并配备安监人员或跟班区长负责监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