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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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 工地复工防疫方案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 工地复工防疫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 工地复工防疫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疫情防控施工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防疫有关要求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4号》和市府办《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延迟上班、复工和返金员工防疫管控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好节后防疫期间复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书记总书记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 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二、复工管理 1.严格复工程序。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以及本项目施工要求,按照分批次、分阶段复工要求,优先对管片吊装、运输工序进行复工。复工时间为2020年3月6日。 2.严格进场人员管理。复工人员有序分批进场,首次进场人员6名管理人员,6名施工作业人员。所有拟进场人员均要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返厂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租车或自驾点到点直达方式,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隔离制度。设置定点隔离房间10间,人员进场后上报建 设单位和当地政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每间宿舍不得多余2名人员,每天对隔离人员进行2次体温测量,对隔离房间进行2次消毒。 4.严格物资保障。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供应渠道,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数量,储备不少于五天的消耗量。 三、施工防疫管理 1.防疫宣传与培训。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图片和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疫情防控小组根据职责规定,开展日常防疫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施工人员文体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并保留文字记录。 2.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减少出入口数量,并配备门岗监控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于远郊、空旷等不能物理封闭的区域,应配备配备保安,建立场区24小时巡逻制度。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出。 3.建立入场人员登记测温制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入口使用期间,设立医学检查点,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快递邮件在门岗由专人负责接收,消毒后交予本人。 4.加强外联管理。设立外联专用场所,对外业务联络在专用场所内进行。对于管片吊装运输等外联较多的场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进出车辆司乘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单据交接采取防护措施。供应商的物资供应采用点到点模式,工地接收点应固定,接收和卸车人员应固定。延伸指导供应 商从出发点至接收点的防疫措施,供应商所用人员、设备等满足防疫要求。 5.设立临时性医学观察室。项目部须设置临时性医学观察室,根据防疫需要须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的人员,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性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临时性医学观察室,因故确需在医学观察期间离开的,须向属地社区、街道报告。 6.加强宿舍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宿舍,每间不超过6人,分班组安排居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室长制,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7.加强食堂用餐管理。食堂采购人员、作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分开不交叉,岗前或作业前应做测温等必备健康检查。食堂外出采购要索票索证,严禁擅自从外部订餐。食堂用餐取消集中就餐,采用错时分散用餐和送餐制。所有员工采用自带餐具,并严格消毒。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8.加强卫生清理和消毒。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勤开窗、常通风,保持卫生清洁,专职卫生员应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并做好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各场所均应配备防疫废品回收桶,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按当地政府要求集中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9.加强现场人员日常管控。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所有项目人员进行身体状况巡查,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先行隔离、立即上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人员,必须安排自有车辆,外出返回后,要做好外出路径、交通方式、接触人员等记录。上班路上采用专车接送,途中禁止接触陌生人。 10.加强现场人员自我防护。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治要求勤洗手,如无必要减少外出和场内活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现场专门负责疫情调查的人员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11.减少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采用微信等信息手段安排工作或召开视频会议等。如确有需要,需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2.加强防疫物资保障。项目必须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 包括口罩、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疫情防范小组定期核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并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口罩应储备满足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的数量,消杀用品按需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满足3-5天所需。 四、防疫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须立即实施有效隔离,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和上级管理部门,并通知公司,按当地政府要求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立刻对现场实施封闭,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第一时间将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转移至临时监督性医学观察室,在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和隔离观察等措施,并为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 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范各种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传染病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书记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XXX学院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防疫办),隶属XXX学院后勤管理处,XXX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学院后勤管理处办公室、XXX市人民医院驻学院卫生所门诊室(以下简称校门诊)人员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成员。 院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分管院领导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督查;校防疫办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具办和落实部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学校日常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等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三)校防疫办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并以传染病宣传活动日为契机组织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健康促进活动。 2.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3.做好与市卫计委、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X市教育局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 二、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职能部门、院(系)应制定本部门日常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制度和实施方案。同时建立XXX学院院、系之间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并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积极应对,科学预防,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健康体检 根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要求,传染病(结核病)列入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我校由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工会、校门诊等职能部门人员组织新生和教职工在XXX市人民医院进行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在体检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校防疫办会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及时把患者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二)健康教育 1.教务处、学生处通过把传染病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新生入学健康教育活动课,提高学生对传染病防控知识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后勤管理处通过校园网、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图片、宣传栏等多种媒介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学生传染病知识知晓率。 3.各院(系)通过电子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 4.发挥大学生社团组织的协同作用。通过学生参与社区综合健康教育实践活动,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传递给家庭、社区人群,从而带动社会预防传染病知识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 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做好寝教室、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工作。特别是做好寝室、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消除传播隐患。 (四)监测与报告 1.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学生因病到校门诊或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或治疗时,应主动向校门诊医务或市医疗机构人员说明自己病情、病因、症状等,若出现疑似传染病症状(符合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病种),应第一时间向校(系)负责人和校防疫办报告。校门诊或校防疫办人员要及时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2.病例报告。校门诊医务人员在对学生因病常规治疗过程中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门诊医务人员向校防疫办报告,并同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疫情监测。校门诊医务人员应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对监测发现学生或教职工有疑似传染病或确诊传染病患者,应在校防疫办的统筹下及时协同医疗机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应急处置。 三、传染病散发疫情防控措施 传染病防控散发疫情是指在校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确诊患者,但尚未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 (一)及时登记,规范管理 校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的大学生、教职工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立即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所在班级(部门)、姓名、年龄、症状、就诊医疗机构、排查结果、采取措施。并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门诊医务人员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院防疫办报告,并组织开展其所在班级学生、任课教师、校舍舍友等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 2.如果同班、同宿舍师生筛查中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传染病病例,应及时向院防疫办和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定点医疗防疫机构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师生,及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同时由定点医疗防疫机构根据现场情况判定,可适当进一步扩大筛查范围。 3.各院(系)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患者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状况、特征,出现符合疑似症状和确诊患者,应协助院防疫办做好疑似和确诊患者转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与治疗工作。 (三)定点消毒 院防疫办、院门诊人员要及时对发生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现场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消毒处置,防止交叉感染。 (四)休(复)学管理 1.院门诊在筛查中发现确诊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报告并将患者第一时间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休学与复学管理 (1)休学:经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具有传染性的患病学生,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上)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申请复学。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或不具备传染性的患病学生,院防疫办、院门诊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导下督促其服药并定期接受随访复查,同时建立跟踪治疗档案。对不需要休学学生,由班级辅导员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 4.建立疑似传染病和传染病患者的跟踪档案,做好疫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为有效防止结核病的传播与发生提供参考资料。 四、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 (一)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校园内发现确诊传染病病例时,院防疫办应主动配合院门诊人员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预判疫情发展与变化趋势,发生的原因或可能因素,采取的有效防治措施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流行与蔓延。 (二)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 学生处、后勤处及相关部门应在院门诊室医务人员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营造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时消除恐慌心理,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六、监督与管理 把传染病防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接受市卫计委、教育局定期联合督导检查,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