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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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文 模板 近几个月以来,新型肺炎的相关信息资讯是大家都十分关注 的,故此,小编搜集以下关于各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的事项内容,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 镇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全镇疫情防控重要政策 措施,研究解决全镇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办,汪祥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另设医疗保障组、宣传信息组、综合维稳组、后勤 保障组四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汪祥 成 员:卫计办、各村卫计专干 负责传达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要求;起草、 制定、安排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收集、汇总、报送疫情相关 信息;指导各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处理群众有关疫情来电和反 馈工作;防控物资的登记、发放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疗保障组 组 长:汪祥 成 员:卫生院、村卫生室 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做好武汉返泾人群的医疗筛查、 随访;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登记以及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病例转诊;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随时应对疫情形势变 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信息组 组 长:翟雨婷 成 员:宣传办 负责疫情舆论的引导和管控;加强爱国卫生教育和群众自主 防控意识的宣传;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维稳组 组 长:王文军 成 员: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执法中队 负责排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应急处理各类因疫情产生 的突发状况、矛盾纠纷;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转诊工作;保障社 会稳定。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查晓玲 成 员: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 负责筹备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保障;协调有关部门社会组织 开展捐赠工作;做好办公区域的日常消毒、防护等工作。 二、村防控工作组 组 长:联系村领导 成 员:联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负责摸底排查、及时报送武汉返泾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信息; 做好武汉返泾人员的追踪随访,及时上报有疫情症状的人员信息 并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筛查就诊;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把输入关 口;做好群众防控宣传工作;落实上级安排布置的防控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一项最重要的 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镇、村所有党员干部都要积 极行动起来,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服从 调度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各村、 镇直各单位要全力服从镇疫情防控指挥工作组的领导,对工作不 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责问责。) 二、关于明确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开封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大党发〔2020〕3 号)、 《开封大学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 急预案的通知》(开大校发〔2020〕9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 封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分工 予以明确。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灿 宋志敏 副组长:储建新 万是明 赵 辉 李新春 成 芳 曾小平 李 治 马林强 成 员:各职能部门、院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校疫情防 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研 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主 任:李 治(兼) 副主任:张庆丰 孙 勇 贾晨阳 徐纪珂 成 员:赵海胜 陈 岩 樊玉霞 冯天才 张新成 孟凡秋 王玉杰 吴文静 田路春 李志伟 职 责:负责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措 施和建议;指导学校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处置、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教务组、教职工组、学生组、 宣传组、保卫组、物资组、后勤组(医务室)。 (一)综合组 组 长:张庆丰 成 员:刘中然 胡 乐 李 惠 郭姗姗 职 责:负责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的及时传达;负责各单位疫情 防控工作协调;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统一上报;负责全校值班 管理、会议组织和疫情防控的车辆调度等工作。 (二)教务组 组 长:冯天才 李俊州 成 员:谷向韶 王艳玲 刘 奎 陆 凯 各院部教学副院长 职 责:负责学校各类培训、考试、顶岗实习等工作的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做好 学生延期返校网上教学的各项准备;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疫情防控 期间教学工作专项方案。 (三)教职工组 组 长:张新成 胡清让 贾晨阳 徐纪珂 成 员:韦志鹏 李 鹏(人事处)贾 勇 张红霞 周 宁 董韵晨 柴 坤 左洪娜 职 责:负责教职员工的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校教职员工及 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 准摸排。 (四)学生组 组 长:孙 勇 成 员:吴文静 杜 瑞 梁 波 各院部党总支副书记 职 责:负责了解掌握学生假期去向、身体和心理状况,做好 信息登记;重点摸排湖北籍、疑似感染、与疫区及疫区人员有接 触史的学生情况;做好全校师生的心理咨询工作;科学组织线上 线下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管好用好团属媒体;选树青年典型。 (五)宣传组 组 长:陈 岩 成 员:付 喆 肖 楠 陈晓慧 职 责:负责宣传教育,及时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处 置情况,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强化校内舆情监测 与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六)保卫组 组 长:贾晨阳 成 员:贾 勇 张 毓 张冬杰 茹秉南 职 责:负责维持校园正常公共秩序,加强校园门禁管理,杜 绝外来无关人员入校;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电话核实、 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有效阻断病毒病源,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排查了解学校商户健康情况,做好商业楼管理工作。 (七)物资组 组 长:王玉杰 孟凡秋 成 员:张六成 葛 勇 李 想 李光亚 马成龙 张宇霞 毛晓玉 职 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需物资的购置和 分发工作。 (八)后勤组(医务室) 组 长:徐纪珂 成 员:田路春 李志伟 张红霞 申振邦 梁战军 翟康明 马 冬 职 责:负责与市疾病防控部门的对接;负责提供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办法、相应知识和宣教资料;负责全校 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临时性观察室设置管理;负责开 学后返校师生的健康监测指导;负责全校公共环境卫生、食堂宿 舍卫生工作,组织必要的消杀工作;协助物资组做好相关防控物 资的购置供应工作;负责家属院管理和摸排工作;负责排查了解 学校务工、保安等人员的健康情况。 三、督导执纪 学校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执纪,成立督导执纪组。 组 长:储建新 马林强 副组长:赵海胜 樊玉霞 刘秀花 成 员:李 鹏(组织统战部) 钟 声 陈红斌 职 责:负责制定督导方案,对全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督 导;对防疫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 究。 开封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4 日 三、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最大限度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 产生活的影响,现将全面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 下: 一、继续实施城市小区封闭管理 1.城市小区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业主(含外来租住户)进出。 进出小区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扫描“贵阳市疫情防 控信息登记平台”二维码(对老年人、婴幼儿等不便于扫描二维 码的可凭有效证件进出)。非本小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 确需进入的,必须核实相关信息,进行体温测量,无发热等症状 的,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 2.在疫情期间,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 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出门时正确佩戴口罩。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公共场所消毒等工 作,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 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情况等信息。 4.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保障服务等事项的,尽 量采取网上办、远程办、手机办、微信办、邮政办等“非直接接 触服务”等方式,减少外出。 5.发现身边有近期外省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来筑人员,应主 动向当地居(村)委会报告相关情况。 6.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必 须戴好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指定医院发热 门诊就诊,陪同就诊人员也须做好防护。 7.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专门队伍 24 小时轮班值守、 排查。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处罚,并纳入 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管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院落,由属地街 道办事处(乡、镇)和居(村)委会负责,划分适当片区,包片 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在划分的片区进出口设置值守点,组织专门 队伍 24 小时轮班值守、排查。单位自行管理的小区,主管单位 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在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统筹下,支持和配合居(村) 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专门队伍 24 小时轮班值守、排查。 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由属地政府依法处罚。 8.居(村)委会或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居民 外购货品配送集中投放点,接收快递外卖人员配送的货品,并安 排人员负责消毒、看守,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对当日暂未领取 的货品应负责做好保管,防止物件丢失。 9.疫情防控期间,住户装饰装修、片区水电气暖管道改造等 工程施工全部停止,确需进行抢修等应急施工的需报片区管理主 体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继续加强商务楼宇及出租房防控 10.对有物业管理的商务楼宇,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切实承担主 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1.对业主自行管理的商务楼宇,业主必须切实承担主体责 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2.对无物业管理和业主管理的商务楼宇,由街道办事处(乡、 镇)落实管理责任人员,配足管理力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 盖、不遗漏、无死角。 13.各商务楼宇入驻单位要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单位内部环境清洁、通风和规范性消毒,督促员工正确佩戴 口罩,加强对员工的健康宣教和健康提示,做好员工信息登记工 作,督促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14.允许房屋出租出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督促出租主 体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将租住(用)人员纳入小区网格 化管理。出租出借的出租房(网约房、借住房)因不遵守防控规 定而发生疫情的,严格依法追究出租主体的责任。 三、继续做好商业经营场所防控 15.自即日起,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百货商场、生产 资料批发市场等可恢复营业;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餐饮 服务场所只能采取外卖配送方式经营,一律不得在场所内就餐。 16.按规定允许开业的商业经营场所,其法定代表人或场所负 责人是该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组织对上岗员工近期省外旅 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情况如实登记,确认健康无异常后方可上 岗;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村)委会负责辖区内商业经营 场所防疫工作的巡查、检查和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 强对商业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进入商业经营场所人员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经营 场所工作人员须对发热人员(体温≥37.3℃)进行劝阻,并立即 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居(村)委会报告。 18.商业经营场所应严格控制场内人数,确保不超过该场所限 定容量的 50%,要加强场所内部通风换气,每日按规定进行防 疫消毒。 四、切实加强园区企业工地防控 19.园区、企业生产厂区、施工工地和员工集中生活区,纳入 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村)委会进行封闭管理的范畴, 由企业按照相关规范实行封闭管理,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 居(村)委会负责巡查、检查和督促落实。 20.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 门对企业疫情防控的措施及要求,配备消毒液、测温仪等物资, 为员工配发口罩等必要防护品,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接受属 地政府监管。 21.企业要如实登记省内上岗员工近期省外旅居史和个人健 康状况等,如无省外旅居史且确认健康无异常方可上岗,如有省 外旅居史的员工则参照省外来筑人员进行管理。员工进入工作场 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对有发热(体温≥37.3℃)等疑似 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村)委会 并进行就诊排查,根据诊断结果确定是否返岗。 22.根据岗位特点,通过安排错峰上班、实行弹性工作制、综 合调剂带薪休假、居家办公、远程会议等方式,降低工作场所和 集中居住场所人员密度,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 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 23.采取分时就餐、隔座就餐、送餐等方式组织员工用餐,避 免聚集。指导员工做好上下班通勤卫生防护,安排通勤班车的应 做好防疫消毒通风。 五、进一步做好省外来筑人员服务管理 24.对近期湖北来筑人员,由区(市、县)实行 14 天集中隔 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和 ct 检查,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 进行管理,无异常人员隔离期满并排除感染风险后,由管理单位 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25.对近期湖北以外确诊病例数超过 1000 例疫情较重省份来 筑人员实行 14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集中 隔离医学观察。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由街道(乡、镇)出 具《实施医学观察告知书》,每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由居(村) 委会至少明确一名包保人员,包保人员需监督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人员不得外出,每日随访观察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居家情况,并进 行登记、上报,如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随意外出,需立即 报告本地社会防控组处置,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出现发热等症状, 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按规定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 治。因复工复产需要的以上来筑人员,经核酸检测和 ct 检查后 无异常的,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 到岗。以上人员,如持相关证明,各地可根据我市相关防控标准 验证其有效性后予以处置。 26.对近期从其他省份来筑人员实行 14 天自我医学观察。自 我医学观察人员,应及时到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登记,每天 测量体温,外出佩戴口罩,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如出现发热等 症状,应佩戴口罩到定点医院就诊;如观察期 14 天内无症状, 可到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解除自我医学观察。因复工复产需 要的以上来筑人员,经核酸检测无异常的,可解除自我医学观察。 27.目前仍在疫情严重地区和非紧迫性岗位的企业人员可延 期返程返岗。 六、应急管控措施 28.片区中一个楼栋出现 1 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核酸检测呈阳 性者的,对该楼栋实行封闭管理;如 14 天内出现 3 个及以上楼 栋被封闭的,对整个片区实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严控人 员进出。 29.对员工集中生活区出现 1 例确诊病例或核酸检测呈阳性者 的,对该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如 14 天内出现 2 例及以上确诊 病例或核酸检测呈阳性者的,园区、厂内或施工工地暂停生产经 营活动。 30.对确诊病例或核酸检测呈阳性者涉及的区域按照相关规 范统一进行消毒。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之前发布的通告中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 告为准。 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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