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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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范文推荐

医院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范文 推荐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 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 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 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 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 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 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 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 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 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 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 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 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 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 测、分析,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 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 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 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 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 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 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 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 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 8 位以上,应有数 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临床医生和有关院(科) 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传染病有关 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医院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传染病报 告管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各种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 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做到有课件、签到册、考试成绩、照片、总结等内 容。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由医院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 科)负责组织实施,院长或主管院长参加,协同监督落实、责任 追究及奖惩。 (二)传染病报告质量纳入各医务人员目标责任书考核内 容及院内业务工作质控范畴,对医院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传染病 报告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结果评价和改进意见通过院报通 报全院。 (三)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将日常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贯穿 于每日两次的深入相关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的工作中,查阅门 (急)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发现漏报传染病病例,即时督促 首诊医生填卡补报;如收取的卡片存在信息缺漏、逻辑错误,责 成填卡医生核实病例信息后,予以补填或订正。 (四)医院自查每月开展一次,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法定传染病漏报、迟报情况及传染病报告 卡、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簿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纸质报告 卡与信息系统的一致性等。同时,将漏、迟报病例及时反馈当事 人及其所在科室,并呈报主管院长。 (五)对传染病报告质量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 人,除加强定期检查外,适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追踪检 查,强化对责任人的监督。 (六)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发现科室的门诊日志、 出入院登记簿和传染病报告卡登记和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准 确以及发现传染病病例漏报、迟报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按照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 处理。 (七)病例报告及因诊断类型变更、患者因病死亡报告和 信息失实而订正报告卡信息后,需在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上签字或 盖章,并注明报告人、报告时间以及订正内容和时间。 (八)报告卡录入人员,在上机录入报告卡前,应再次审 核报告卡填报质量,对存在信息缺漏、逻辑错误的卡片,通知报 卡人补填、订正,核对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 统确认上报。 (九)奖惩:在传染病报告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医务人 员,由本单位或向上级推荐给予表彰奖励。对报告卡填写不完整、 不准确、整改不力等原因,造成传染病漏、迟报的,应视情节予 以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接受传染病报告相关法规教育。对因传 染病漏报、谎报、缓报和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的科室和当事人,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门诊接诊医生要做好登记,门诊日志登记数与该医生 门诊挂号数符合率应达 100%,不能有缺项、漏项,项目要准确。 抽检中如发现项目登记不完整者处罚 20 元/每项,项目登记不准 确者处罚 20 元/每项,如门诊日志登记数未达 100%,检查发现 一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并通报批评。 2、门诊各诊疗室对确诊的传染病要及时规范上报指定疫 情科室或人员,疫情报告率应达 100%。如发现漏报传染病者处 罚直接责任人 50 元/每例,迟报者处罚 30 元/每例,项目登记不 完整者处罚 20 元/每项,项目登记不准确者处罚 20 元/每项,门 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传染病登记簿三者不相符的处罚直接责任 人 20 元/每例。 4、住院部确诊的传染病或门诊漏报的传染病,住院医生 必须 100%报告,漏报传染病者处罚直接责任人 50 元/每例,迟 报传染病者处罚 30 元/每例,项目登记不完整者处罚 20 元/每项, 项目登记不准确者处罚 20 元/每项,纸质卡片与网络录入不一致 者处罚 20 元/每例。 5、疫情责任报告人按规范要求报告传染病,无漏报、迟 报、瞒报、谎报的年终评为系统内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单位内部要对疫情报告实行激励机制,每及时准确规范报告一例 传染病奖给医务人员报告费 50 元。 网络直报信息系统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网络直报计算机为秘密级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 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和利用该计算机从事与网络直报无关的 操作,并避免使用公用的计算机登录网络直报系统。 (二)网络直报计算机设置系统登录密码和用户帐号的使 用密码。计算机管理人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更换用户帐号的 使用密码,密码设置为不少于 8 位的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符 号组合而成的较强密码。密码由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人员自行保 存,严禁转告无关人员。 (三)网络直报计算机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并及时升 级软件,更新病毒库,定期杀毒。禁止在运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系 统的计算机上安装、运行含有病毒、恶意代码、木马的程序,不 得运行黑客程序及进行黑客操作。 (四)严禁安装一机两用操作系统和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 共享以及将机内文件设为网络共享文件。 (五)严禁外来光盘、U 盘、移动硬盘和软件接入网络直 报计算机或运行。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须先行杀毒处理,证实 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六)不得在无关人员在场情况下操作疫情专报系统,因 事离开,必须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 (七)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的正式报告数据只能在正式版的 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中报告,测试版仅供学习和测试使用,具备正 式版使用权限的用户方可使用测试版。 (八)发现帐户信息泄露,须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通知本级系统管理员。本级系统管理员在查明情况前, 应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限,并同时对该帐户所报数据进行核查, 待确认没有造成对报告数据的破坏后,通过修改密码,恢复该帐 户的报告权限,同时保留书面情况记录。 (九)如掌握用户账号使用密码的直报用户调离传染病网 络直报信息管理岗位时,应及时向本级系统管理员报告,请其修 改原帐户信息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建立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 包括使用时间和使用人操作记录。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电脑故障,贻误传染病网 络直报工作或疫情信息外泄,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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