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0 发布 |
- 37.5 KB |
- 8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在X市民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X市民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既从政治高度明确了民政工作的重要责任,又强调了其重要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键在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聚力推进脱贫攻坚,着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一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摸底排查,持续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策,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全面监测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落实“单人户”、渐退期等特殊政策,用足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切实把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起来。健全兜底保障长效机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为“十四五”和更长时期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突出重点进行帮扶。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拨付、资金配套比例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帮助其尽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结合实际落实针对贫困残疾人、贫困老年人等群体脱贫特惠政策,帮助他们与其他贫困人口一道同步脱贫。 三要合理把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合理引导预期,既要保持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又要防止标准定得过高、提的过快。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要高度重视城市困难群体贫困问题,逐步将工作布局由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推进城市困难群众解困脱贫,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好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 二、聚力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服务救助特殊群体 一要持续提升社会救助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坚持把补齐短板、防范风险、守住底线作为助推“十四五”时期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定期回访等相关制度体系,严防因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根据不同群体的救助需求,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供多元化、针对性救助服务。围绕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研究改进低 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快实现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完善异地救助机制,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救助资金发放渠道,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要注重做好特困群体救助保障。加强对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强化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关爱保护机制。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旗县都有一个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的实体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到今年年底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流程,强化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监管,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要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低保民主评议办法,建立完善社会信用机制。建立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搭建全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对内衔接业务、对外畅通部门间联系渠道,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旗县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不断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积极推行政府 购买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广特困供养标准体系建设、救助信息全面公开、购买服务多维发展等经验做法,加强临时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三、聚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一要集聚力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继续大力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满足社会不同层次人群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成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改善,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按计划进行敬老院整合达标升级行动,全面完成敬老院整合工作。推进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完善互助幸福院管理体制与制度,做好资助项目核查。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行业标准,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有效打通和盘活养老服务资源与医疗服务资源,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养老照护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二要突出重点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和婚姻管理。加快推进文明殡 葬改革,深入落实《X市推进文明殡葬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落实目标任务,全面推进《X市推进文明殡葬工作五年行动计划》,确保在“十四五”末实现惠民殡葬普惠制、公益性骨灰安放服务、“厚养礼葬”服务三个“全覆盖”,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各有关规划和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多渠道增加殡葬服务供给,补齐公益安葬短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树立厚养礼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切实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住宅式”墓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将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超标准建设墓地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环保达标,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物要全部达到环保标准。推进婚姻颁证服务工作创新,完善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核验的准确性,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三要注重效能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稳妥开展慈善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创新慈善捐赠载体和方式,完善慈善表彰制度,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持续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筹措资金和公益金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按照“三岗十八级”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探索持“社工证”专业社工激励保障制度。建立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 作机制,开展好“三区计划”和“牵手计划”,以点带面推动社会工作。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和社工服务机构培育,更好发挥专业服务作用。推动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积分制度,探索开展志愿服务和积分兑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脱贫攻坚和社区志愿服务为重点,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聚力发展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一要强化示范带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国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要求,继续推动工作力量和资源下沉到社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能力。继续推广X区实验区主体实验成果,按照“一居一品”“一村一品”思路,继续打造一批品牌社区。推动X国家农村牧区实验区实验主题成果落实,总结形成以契约化为主线参与农村牧区社区治理的经验模式,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实施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实施社区场所建设专项行动,年底将租赁借用办公场所和面积狭小场所全部清零。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提升社区协商水平,扩大群众对基层公共事务的依法有序参与。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到2025年,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有效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要强化政策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推进行业协会 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确保到今年年底前全面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逐步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接。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措施,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评比表彰达标和募捐等活动的审查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三要强化规范管理推进区划地名工作。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区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审慎稳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要重点加强城乡地名标志管理维护,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有人管、管得住”。要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同志们,做好民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精神,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加快X跨越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