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协作型联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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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同:协作型联营合同

经营合同:协作型联营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总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一、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   二、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三、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   四、联营常设机构名称:__________总公司。   地址: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 ‎ ‎  经济性质:__________联营   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五、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商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六、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联营成员的业务往来,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 ‎  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于预和处分。   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联营成员退出或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本总公司的存在。   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七、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协议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内报告总公司。   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八、本协议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九、本协议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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