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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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传染病疫情常态化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常态化报告制度 篇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2.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20xx年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政教处配合、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教委→市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种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曲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诊、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 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看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就于12、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铅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字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篇三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范文TOP100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xx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