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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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报告(通用)
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报告 一、发展环境、战略重点和战略主题 (一) 发展环境。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明了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描绘了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教育,各条战线更加支持教育,教育系统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教育事业,教育改革发展开启了全新的历史篇章,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为“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来,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全面实现了规划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城乡教育统筹发展。义务教育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双高普九”和“教育强县”创建走在全省前列。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创建学习型社会取得初步成效。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高学历教师比例明显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率先在全省实施了义务教育寄宿学生“蛋奶工程”,率先建立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教育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跨入了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迈进的历史征程。 (二)战略重点。“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五年。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兴市、教育立市战略,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实现科学发展,更好的为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崛起服务,是“十二五”时期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 教育要发展,关键靠改革。推进教育科学发展迫切要求把重大教育制度的改革创新作为重要着力点,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大胆冲破一切不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观念和体制,积极引领教育的变革和转型。 教育要发展,人才是根本。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迫切要求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到年,初步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教育要发展,条件是基础。增强教育的发展实力,迫切需要按照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的要求,加大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加快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加快实现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 (三)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能力为重,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坚持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实现全市“十二五”规划目标服务。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任务,把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作为根本保障,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的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优先发展和服务全局、促进公平与注重效率、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等重要关系,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改革试点,实施重大工程,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服务和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能力,着力增强教育发展实力,为到年前率先在关天经济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基本建成教育强市。 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城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70%;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义务教育完成率力争达到97%以上,适龄儿童接受优质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教育服务社会目标。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小学入网率达到100%;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年前,新建5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教育支撑经济发展目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基本形成远程开放教育体系和公共教育服务平台;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3年,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教育制度建设目标。基本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建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制度,完善教育公平促进机制,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基本思路。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坚持均衡化、优质化、科学化、法制化战略,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双高普九”和创建“教育强县”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 抓住人才这个关键要素,加强办学条件这个基本保障,大力实施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发挥教育信息化的先导作用,着力增强教育发展实力。 三、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一)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城市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加大对民办园的扶持力度。县级政府制订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将学前教育切实纳入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实施。市财政设立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城镇小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县财政要设立相应的专项建设资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探索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的体制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继续推进“双高普九”工作,到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实现全市县域“双高普九”全覆盖。 (三)突出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优化布局。按照每20万人口设置一所、主要设置在县城或重点镇的原则,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到年,全市所有“12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实行初中、高中分离。 改善条件。积极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加大农村薄弱高中改造,缩小城乡之间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差异。年前,全市70%普通高中创建成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实行免费高中教育。 提高质量。以新课程背景下的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化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开设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注重内涵、提高质量、打造特色。 (四)强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强化统筹管理。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将基础职业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充分就业、改善民生、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健全“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大统筹力度,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打破县域、行业、部门、学校类型界限,通过“合并、共建、划转”等方式,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两类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增强基础能力。继续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开展省级示范院校建设工程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水平。组织实施“精品(示范)专业建设计划”,引导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到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总数达到7000人,在校生达到2万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稳定到6万人以上,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达到6所。 扩大培训规模。深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十二五”期间,新建1-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20所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年均为社会培养5万名技能紧缺人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 (五)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支持文理学院建成综合性大学。加强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吸引省内著名高校来办学或与我市合作办学。支持文理学院新增硕士学位点,发展研究生教育,办成省内和西部地区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综合性大学。根据市域经济发展需要,开设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采矿、建筑、旅游等专业群,探索与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区联动发展的机制,促进人才培养链、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结合。 推动职业技术学院特色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创新模式,提升服务”的发展思路,重点建设好5个省级重点高职专业及相关专业群,搭建省级综合实验实训基地、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向高职本科教育发展步伐,建成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系统,构建市、县、乡(社区)、村一体化终身教育组织体系。适应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发挥高等教育学校网络教育、继续教育资源优势,构建现代开放大学。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实行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搭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大平台,满足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 (六)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民办教育管理条例》,不断深化民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依法管理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规范发展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民办基础教育,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学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将民办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研活动、教学评估、师资培训、表彰奖励和教师编制等纳入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在资格认定、职称晋级、业务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严格准入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督导员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加大规范办学力度,依法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环境,保持民办教育在全省的优势地位。 (七)推进特殊教育快速发展。把特殊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建立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制定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年前,建成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扶风县、眉县、岐山县、凤翔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陈仓区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在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残疾儿童学前班。适龄的视障、听障、智障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0%。 (八)引导终身教育协调发展。政府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将终身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促进形成全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终身学习制度,满足群众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要。 四、深化教育制度改革 (一) 建立教育“三个优先”制度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夯实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 完善教育优先规划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确立人力资本投资优先于物力资本投资,教育发展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规划教育发展,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社会资源分配要优先安排教育。认真落实关于推动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政策,组织实施好教育发展的重大项目。 完善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制度。统筹、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建立教育优先发展激励机制。完善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职责督导评估与考核制度;开展教育优先发展县区评选,建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表彰奖励制度。 (二)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安排提出计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下达执行。 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作用;依法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 政府统筹、以市为主、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省、市两级办学,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切实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职责,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三)完善教育公平促进机制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资助管理体系。建立覆盖全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做到“应助尽助”。强化各级学生资助机构行政职能,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生源分布,合理规划、调整中小学布局,住宅区开发同步建设配套义务教育学校。规划教育布局时,要考虑周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保证正常教学活动开展。继续实施蛋奶工程,逐步扩大覆盖面。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切实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四)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原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以发展学生的能力为重点,积极实施“优化教学模式、构建高效课堂”教改项目,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大教育科研力度。以课改环境下课堂教学、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教育教学评价研究为重点,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丰富教育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兴趣特长,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组建教育研究院。支持县区标准化教研室建设,构建市、县(区)、学校三级教研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先导性作用。 强化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五)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以公办学校财政拨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民主管理权。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并使家长委员会有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监督权。以服务为导向,完善各类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把育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预算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抓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教师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师德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建立中小学教师队伍编制动态化管理机制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常态化补充机制。中小学教师采取“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聘用、调配和职称(务)评聘。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制订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教师编制和人事政策上给予保障;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制定、推行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跨区域定期校际交流政策、农村骨干优秀教师最低服务年限政策,建立到艰苦贫困地区从教的利益导向机制,对在农村和边远地区从教人员上浮基本工资的10%,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一、加强教育督导问责 二、 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坚持督政与督学、评估与监测、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县级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教育工作督导。开展对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的督导检查,继续实施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成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专职督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加快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到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严格实行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监察和审计。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完善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职责督导考核机制,督导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年度工作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七、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各级政府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教育支出法定增长的要求。提高预算内计划投资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从年起,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确保市、县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政府核定比例。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制定并切实落实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教育,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资机制。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县级政府按规定足额预算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好中省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大力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依法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安排提出计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下达执行。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经费统筹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调控作用,通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和改革试点,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提高效益。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对教育经费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与审计,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四、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逐级落实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责任。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成立市属民办学校党的委员会,在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建立党代表制度。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注重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突出抓好教育行业的纠风工作,严肃查处用权力谋私己等腐朽行为。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学生会工作。 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建立稳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改善学校稳定安全设施,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保障校园安全与稳定。建立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