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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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中小学秋冬季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中小学秋冬季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教防组〔2020〕17号)、《关于做好校园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和托幼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文件精神,为做好开学前后我县教育系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 建立防控工作体系 (一)各学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构建校长、副校长、中层行政、班主任、科任教师疫情防控责任人责任链条。做到防控疫情覆盖每项工作、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任务明确,工作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明确。实现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 1.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负责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本校疫情防控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确保疫情防控人员、物资、经费、工作措施等落实到位;要经常组织研究,加强校园疫情研判,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开展;如遇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属地镇政府和协作医院报告。 2.副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人。分管防疫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校长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做好学校防疫知识宣传,组织防疫工作业务培训、应急演练,负责安排落实全校教职工每天去向和健康情况排查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其他副校长按学校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分工安排,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年级的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清洁消毒、人员排查、疫情信息报告、心理健康教育等防疫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如遇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全部副校长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做好应急处置。 3.中层行政和年级组长是学校疫情防控重要责任人。按学校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分工安排,负责抓好本处(室)和包责年级班级的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清洁消毒、人员排查、疫情信息报告、心理健康教育等防疫工作任务的落实。如遇包责年级班级突发疫情事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班主任、科任教师是所在班疫情防控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学校安排的具体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要每天开展对全班学生去向、健康情况的全面排查,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上好以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为主的开学第一课,做好所在班防控知识宣传培训、体温监测、清洁消毒、心理健康教育、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与家长、学生沟通,将涉及学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家长、学生,提醒家长积极配合学校防控疫情的工作,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应居家隔离学生的隔离等工作。如遇所在班突发疫情事件,应第一时间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并报告。 (二)各学校应加强与协作医院联络沟通,明确协作医院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旦发生校园突发疫情事件,由所在学校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直接联系协作医院院长或第二联系人(应急联系人),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关注并做好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武汉、温州等重点疫区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外市>返回人员、14天内接触过疫区人员或确诊/疑似病例等)的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一)防控工作总体要求 1.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通过微信、校讯通、网络课程等形式,加强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在开学前,要发出家长、学生须知。 (2)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等;明确防控工作责任体系和所有教职员工的职责分工;对教职员工进行防控疫情技能培训,并进行岗位职责模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开学后,应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每位师生熟悉学校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3)各学校要严格教师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应自觉进行半居家隔离状态,实行“学校、家庭”两点一线,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 (4)各学校要抓好勤杂人员(包括保安、保洁员、宿管员、临聘校医,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避免出现人员监管漏洞,确保宣传、培训、健康监测不漏一人。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小卖部原则上暂停营业。 (5)各学校必须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水平,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在校门口、课室、食堂、宿舍、楼道、厕所等重要场所设置图文并茂预防疫情的相关提醒标识。譬如:自觉排队测量体温、进入宿舍必须测量体温、自觉排队就餐,饭前洗手、便后洗手、不嬉闹、不聚集等。 (6)各学校必须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以班为单位精心准备好以防控疫情教育为主的开学第一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引导学生注重个人卫生、锻炼身体。特别是要加强学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教育,做到既重视但不恐慌,不听谣不传谣,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遵纪守法;加强学生亲情、关爱、尊重、感恩、自豪、热爱(祖国)等人文素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7)各学校要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居家不出门、在线学习等带来的不适问题。尤其是要特别关心关爱因疫情仍滞留在五华县外学生和各类特殊家庭学生(孤儿、留守学生、残疾学生等)。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物资储备 (1)各学校要根据规模大小合理配备相应的防控物资。如医用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含氯消毒片或消毒剂、医用酒精等)、测温仪、洗手液等,并按班级比例配备足够的呕吐物处理包。可通过募集、借用方式筹备测温仪、口罩等防控物资。 (2)各学校在食堂、厕所等地方要配足水龙头、洗手液,便于学生洗手清洁。 3.卫生清洁 (1)各学校在开学前必须开展全校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正式开学后各学校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开学后,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教师办公室、功能场室、图书馆等场所必须落实专人负责保洁、通风换气;对楼道、食堂、厕所、下水道、垃圾收集堆放点等重点场所必须每天落实专人负责消杀。所有能密闭的场室消杀后,须密闭30-50分钟后,方可开门开窗进行抹擦等卫生清洁。 (3)学校饮用水源和直饮水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确保饮水安全。 (4)各学校要设置若干个贴有明显标识的废弃口罩收集桶,废弃口罩收集桶应内置塑料袋。废弃口罩收集桶必须与一般生活垃圾桶分开设置,并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在医疗部门指导下,处理废弃口罩,做到日产日清。 (5)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增加聘请保洁员。 4.人员摸查 (1)各学校必须继续对学生、教职员工(包括学校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等校内工作人员)进行活动轨迹跟踪和健康监测摸查,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带病上岗上学,并建立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全面掌握人员去向和身体状况。以上人员在返校返岗前需提交《师生员工健康卡》进行报备,内容包括:自身和家属(同住人员)健康状况,近期是否到过疫区,近期是否与疫区人员有接触等。 (2)各学校要告知仍在重点疫情地区的教职员工(包括学校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等校内工作人员)、学生及学生家长,疫情防控期内暂不返回五华,具体返回时间须待学校通知。以上人员确定可以返回时,应及时将返回时间、方式、车次车厢、航班号等信息告知学校(班主任),并注意留存车票(机票)等。 (3)各学校应告知仍在五华境外的教职员工(包括学校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等校内工作人员)、学生,自抵五华后1小时内必须报学校,同时报所居住地村(居)委会,自觉落实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措施。上述人员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所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所有五华境外返回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决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上班、上学。 5.健康监测 (1)教职员工在上班前应自觉进行体温监测,如遇身体异常,不得返校,并及时就医和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将就医情况报告学校。 (2)学生家长要每天做好学生上学前(早晨和中午)的体温测量,如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呼吸道症状或呕吐、腹泻等肠胃道症状时,家长应确保学生暂不上学并及时就医,同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做好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学校应在《家长或学生须知》中注明,并取得家长理解支持配合。 对孤儿、智障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各学校应提前与镇、村干部沟通,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该生的健康检测和报告工作。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制度。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症状或呕吐、腹泻等肠胃道症状的师生,应按照本指引应急处置第(3)条执行。 6.应急处置 (1)各学校必须建立由学生-教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的疫情发现报告处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将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给县教育局、属地镇政府和当地医院。 (2)各学校应设置健康观察室。 (3)在校园内各个环节、各种场所的人员健康监测中,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症状或呕吐、腹泻等肠胃道症状的人员,应就地立即给其戴上口罩带至学校健康观察室留观,第一时间通知其家长或亲属、报告县教育局、属地镇政府和定点医院,并按有关防疫措施要求做好排查登记(包含人员活动轨迹、有无接触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人员)、校园清洁消毒等相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学校应将流程图张贴于观察室显眼位置。 7.错峰安排 (1)各学校根据学生健康摸排情况、学生人数和课室、食堂、宿舍的容量,确定分批分级返校方案。人数较多的班,可再确定分班上课的方案。 (2)各学校根据返校人数、学校出入口个数和门口面积大小、测体温的速度,合理制定错峰上下学批次、出入路径和时间安排。 (3)各学校根据返校人数和学校厕所设置情况制定错峰上下课时间安排。 (4)各学校根据就餐人数和食堂容纳量制定错峰就餐批次和时间安排。就餐人数较多的学校,可考虑错峰就餐和送餐相结合方式。 以上事项,应于开学前3天告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按规定时间上下学、就餐等,以配合学校防控工作。 8.教学组织 (1)各学校在复课前,要“一校一案”,积极开展“停课不停学”工作,进行网络教学和线上辅导答疑。对确无网络教学接收终端的学生,学校可安排适量作业代替“网学”。对仍在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滞留的学生,各学校要体现人文关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其网上学习并进行辅导。 (2)复课后,对仍在隔离观察期间或仍滞留在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未能如期到校的学生,各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要主动关心了解其身体、学习和思想情况,并通过线上教学、返校后补课等方式,对其进行教学辅导,确保学生不因疫情影响学业。 (二)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 1.学生上下学 (1)学生不得在上下学途中逗留,家长应落实监管责任。 (2)要求学生原则上自行上下学。如确需家长接送的,上落点原则上距离校门50米以上。学生搭乘公交车上下学的,乘车时须佩戴口罩进行防护。要求学生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搭乘无牌无证车辆上、下学。 2.学生出入校园 (1)学校应将错峰上下学批次和时间提前3天告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按规定时间上下学,不得提前和延后。 (2)各学校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设置禁入告示牌。主校门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出入口在非上下学时间应予以关闭。如确需进入学校的有关人员,应做好出入情况登记、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 (3)学校应在校园入口处放置含消毒液地毯,排队检测体温前,学生通过踩擦地毯进行鞋底消毒。上学时段,学校应在校园入口处拉警戒线合理设置多条通道,组织足够人员引导学生有序排队、保持间隔1米以上进行体温检测。放学时,应安排专人负责疏导学生,引导学生迅速离校,避免人员聚集。 (4)校园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应张贴排队检测体温提示标识。体温检测点要配置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仪等。要求2000人以上学校需安装红外热成像测温仪。学生体温如有异常,应按照本指引应急处置第(3)条执行。 3.课室管理 (1)学生进入校园后,应迅速进入教室在座位就座自习,不得随意走动。 (2)课室应张贴管理须知,配备“六个一”:一个封闭式垃圾桶、一卷纸巾、一扎垃圾袋、一个体温计、一瓶免洗抑菌洗手液、一打口罩。 (3)如果条件允许,学生就座前后左右应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 (4)落实科任教师课间管理责任。科任教师负责本节课后的课间管理,监督学生在课室内不聚集。 (5)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自备好纸巾,如有打喷嚏、流鼻涕等情况要用纸巾遮盖、擦拭,并将纸巾投放至封闭性垃圾桶内。教室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透气,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6)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内宿学生还要进行晚检),因病缺勤追踪报告制度。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症状或呕吐、腹泻等肠胃道症状的学生,应按照本指引应急处置第(3)条执行。 4.卫生间管理 (1)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卫生间的如厕人员管控,引导学生间隔一米以上进行排队如厕,要求学生如厕后必须用水冲洗便池,并洗手清洁。 (2)学校要增加卫生间的清洁频率,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各学校要加快厕所改造进度,有条件的学校要加装排气扇、风扇进行通风换气,并加装照明设备。 (3)各学校须每天上、下午放学后和晚自习下课后对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对内外把手、洗手池台面、水龙头、洗手盆、蹲便盆、便池、马桶按钮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和卫生间地面进行重点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以切断粪口传播病毒途径。 (4)在卫生间发现呕吐物、排泄物等污染物时,要及时处理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卫生间消毒时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在处理污染物时应加穿防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长筒防水胶鞋等。清洁消毒完毕后及时用流动水洗手,做好手卫生。 5.食堂管理 (1)食堂承包方在开学时必须提供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开工前14天活动轨迹和一周内由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并上交《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 (2)食堂应定点采购食材物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严格执行食堂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留样必须不少于48小时)。 (3)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餐饮具每次使用后应严格按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操作,及时消毒,独立存放。 (4)运送食材车辆须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出入校园,应尽量绕行教学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5)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就餐管理引导,对学生就餐出入路径作出详细规划指引,学生排队就餐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学校须对每人就餐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学生餐后迅速离开食堂,下批学生再依次进入食堂就餐。错峰就餐、送餐、定点就餐情况须提前告知家长、学生。 (6)学生就餐前后必须洗手,保持个人卫生。在就餐时,必须面向同一个方向,如果条件允许,前后左右间隔应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面对面就餐和交谈。就餐结束后,应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7)食堂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进行每天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学生在课室或宿舍用餐的,班主任和宿管员须监督好清洁卫生工作。 (8)内宿生在校期间严禁校外就餐。 6.宿舍管理 (1)学生宿舍须配备带盖式垃圾桶,必须保持清洁、通风,并做好消毒记录(对宿舍厕所要重点消毒)。 (2)内宿学生进入宿舍前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无异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异常情况,按照应急处置第(3)点执行。 (3)如果条件允许,学生宿舍床与床应尽可能间隔一米以上距离。 (4)学校要加强宿舍值班管理,严把宿舍入口关,非本区内宿生和宿管员不得入内,并在宿舍入口处设牌进行告示。内宿生进入宿舍后不得相互串门。 (5)宿舍内原则上尽量不使用或减少使用空调,如确需使用的,则须先对空调滤网进行清洗和消毒。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学校所有场所一律不对外开放,一律不搞聚集性比赛、评比等活动,暂停举行聚集性升旗仪式、课间操等活动。 2.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图书馆一律停止对外开放,功能场室原则上暂停使用。教师办公室、教师宿舍参考本指引执行,不得造成人员集聚。 3.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学生。 4.各学校参照本指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安全开学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两案九制度”,便于操作实施和落实工作责任。 5.县特殊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本指引执行。 6.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做好辖区内所有完小、教学点、公(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7.各学校要加强教职员工工作作风建设,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安全。对防控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职员工,将予以严肃追责。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