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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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业务主管单位“三脱离”、对去年专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彻底整改以及变更登记和规范管理等问题,更好地服务我县的经济发展,根据《民政局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16个专项方案》的要求,为实现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环境大优化,推动跨越式发展,继续开展对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促进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在去年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工作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民政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沈文虎为组长,党组成员、社工委专职书记蒋燕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行业协会、学会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股室和人员职责,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密切协作,形成清理治理合力。行业协会、学会专项治理工作涉及业务主管部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此,民政局细化分工,按治理方案积极自查自纠,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及时落实安排部署。同时,主动做好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协作与配合,做到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分工协作、配合密切、行动一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清理整顿。经自查自纠,县民政局登记管理的将本级14个行业协会和9个学会的名单及时提供给业务主管单位,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动提供资料,确保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把好准入关口,推进“三脱离”工作深入开展。 去年,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大源头把控力度,进一步推进协会与政府部门在人员、机构、财务、业务、办公场所“三脱离”工作。对新设立的行业协会,严格按照“三脱离”的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三脱离”标准的一律不审批或登记,确保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全面、彻底脱钩。对去年经整治已经分开的行业协会进行“回头看”,尤其是对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出现“回潮”现象,坚决杜绝假分开、明脱暗不脱的行为。 二、强化行政监管职能,增强行业自律 一是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严格按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办公场所“三脱离”标准,认真审查新登记行业协会的资质条件和主体资格,不符合“三脱离”标准的,不予核准审批或设立登记。做好资质年审和年检,加强对行业协会主体资格的日常监管。完善行业协会退出机制,将不具备执业资格、屡次违法及严重失信的行业协会清出社会组织。二是规范行业协会执业行为。健全完善执业检查、报告备案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行业协会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执业报告,提高执业质量。强化行业协会收费行为管理。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重点,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深入分析案件成因,研究防治办法,以查处促规范,努力做到查处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 三、下段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健全行业协会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完善规范发展行业协会的法律依据。多数行业建立了行业管理制度。要切实抓好现有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防止制度流于形式。梳理、完善现有行业管理制度,对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制度措施,适时予以修订;对尚未制定相关制度的监管领域,要加强调研,及时出台制度予以规范。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行业协会、学会依照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诚信自律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按时做好情况交流工作,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曝光典型案例,积极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要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对制度落实情况和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