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修改心得体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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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修改心得体会三

‎《公务员法》修改心得体会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的法律,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公务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对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它使公务员管理变得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于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出台的必要性显而易见。‎ 对《公务员法》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应当在公务员法中予以体现。‎ 对《公务员法》进行修订,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适应和落实这些要求,应当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中。‎ 对《公务员法》进行修订,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从2017年6‎ 月起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开始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表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完全正确,制度设计切实可行,已具备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条件。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进,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过修改公务员法进一步加以巩固。‎ 对《公务员法》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战略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出战略部署,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建设等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要求,应当修改完善公务员法以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因此身为公职队伍里的一员,特别是刚刚加入的新鲜血液,就更需要保持一颗严于律己的心,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常怀爱民之心,善谋利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在今后的工作中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人民好公仆,也使整个队伍行事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认同感,这对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也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让群众看到我们的共产党是一支有着严明纪律的钢铁队伍。‎ 这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待遇,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上升渠道,提高工作积极性。‎ 首先,把现行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明确了厅局级以下职务与职级并 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划分为四等十二级。这对于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队伍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激励,基层公务员上升通道更宽了,晋升职级的次数更多了,相应的待遇也能逐级提高。只要公务员脚踏实地的愿干事、肯干事,晋升的大门总会向你敞开。‎ ‎ 其次,明确了加班轮休、加班补助和年终奖金的合法合规,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公务员的收入的提高、享受的待遇通过法律条文得到了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通过健全的保障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二、更严格的管理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力,用制度约束权力的运行。‎ 加强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修订案第九章章节名“惩戒”改为“监督与惩戒”,新增的五十七、五十八条就是对加强公务员监督的直接规定,“严是爱,松是害”,通过严格监督,让公务员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树立起公务员的“敬畏之心”,才能够让公务员远离“高压线”,不干错事、多干实事。‎ 严管公务员队伍,制度红线不可逾越。修订案增加了不作为不担当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明文规定,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不仅明确了各项职责规定、令行禁止,同时也方便了公务员在规章制度内更好的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正是响应了习主席对新时代干部工作提出的要求,正向激励解除后顾之忧,严管监督鞭策廉洁勤奋,激励+严管模式的严格施行,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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