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5 发布 |
- 37.5 KB |
- 10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县交通运输系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县交通运输系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随着冬春季的到来,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全球疫情仍在肆虐,面临的境外输入病 例导致本地传播风险增大。同时,近期全国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事件 多发,要切实加强“人物共防”,最大限度防止因进口冷链食品在运 输环节的疫情传播。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果巩固向 好,本地疫情基本控制,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仍然很大。按照“外防 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要求,针对元旦春节假期新冠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经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稳定底线。各单位要继续压实部门监管 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本行业元旦、春节假期疫情常态化防 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精准施策、动态调整,落实常态化防控工 作各项要求。督促行业单位增强防护意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防 控措施。要创新防控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 强远程监控预警和线上监督检查,精准、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工程 项目开工和建设,扎实做好冬春季及重大节日期间的疫情常态化防控 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稳定。 二、落实防控措施,突出防控重点 (一)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有效处置。要结合实际,按照《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等要求,制定“两节”期间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零星病例或发生局 部疫情后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 (二)加强广泛宣传,增强疫情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大冬春季常 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 在元旦春节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旅游活动,特别是要避免前往疫情高发 国家和地区,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 游等方式安全出游。要引导群众尽量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自觉做 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 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三)加强信息报告,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元旦、春节假期要 继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信息及时共享、 人员及时管控、疫情及时处置。 (四)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护措施。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 人员及服务对象健康教育,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 等防护理念深入人心;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司乘人员、客运场站 服务人员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近距离接触。 (五)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有序流动。严格落实汽车客运始发点 体温检测措施,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实施留验待验措施,并 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后续处置工作。依托“健康码”推进人员安全有序 流动,配合落实“健康码”宣传,推动落实持“健康码”全国“一码 通行”。配合落实“四早”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 控、有效救治,特别是节日期间,主动劝导游客分流限流,防止人员 密集情况出现。 (六)扩大监测范围,实现精准防控。元旦春节期间,道路客运 和城市交通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 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的通知》要 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交通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员工健 康常态化监测;要加强场站、公共交通工具、办公楼、车辆维修场站 环境卫生维护,落实室内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做到无 盲区、无死角;做好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扩大检测范围。 (七)学习先进经验,把好冷链运输关。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重点, 学习借鉴临汾市精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切实加 强“人物同防”,最大限度防止疫情通过冷链运输环节传播和扩散。 运输服务中心、执法队要把好运输关,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 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坚决执行“三不承运”要求,指导和督促各 有关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加强产业人员防护、严 格运输装备消毒,确保冷链运输交通运输环节防疫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落实情况的监督 检查,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行业单位落 实常态化防控责任情况,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在节日期间进行明察 暗访督导检查,对于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和不配合各 项防控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xx 县交通运输局 元旦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我县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冷链 食品管控,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客运、公交等运输工具 传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 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止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 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 预案》。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组 xx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 xx 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 协调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 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 及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汽车客运管理 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运股。 2.2 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应急工作;(2)负责与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联系接受其指挥; (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情况;(4)承办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 作。 2.3 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疫情防控道路运输应急工作;足额储备 交通应急车辆,确保处置人员和紧急物资的运输;协助卫生部门在汽 车始发点实施交通卫生防疫;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 令,并报告道路运输应急情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县乡公 路畅通应急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在公路路口设置临时交通应急卫生检 疫站,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 并报告公路应急情况。 城市客运管理所:负责协调城市公交、出租应急工作:指导公交、 出租汽车企业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 达的指令,并报告公交、出租应急情况。 3 应急信息报告 应急信息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1)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预防、 控制和处理情况;(2)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紧急物资的运输情况; (3)道路畅通情况;(4)完成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及卫生等部门的 要求的工作任务;(5)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应对 措施建议等。 局属各单位接到有关疫情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1 小时内 向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协助卫生部 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县交通 运输局应当在首次初步调查结束后 2 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 局报告疫情应急的有关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交通运输局按照县政 府及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时间报告疫情应急情况。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xx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预案》宣布启动后,本预案立即启动。 4 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 (1)启动县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机构及运输企业的应 急机构; (2)启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3)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实行 24 小时值守; (4)按照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 场指挥交通应急工作; 4.2 响应终止 疫情得到控制,《xx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布终止后, 经请示 xx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同意,本预案随即终止。 5 交通运输应急措施及保障 5.1 应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实 施各项应急措施。 (1)协助、配合卫生部门在汽车客运始发点、县乡公路路口和县 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卫生检疫点,依法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2)交通运输检疫客运、旅游、公交等运输车辆以及货物按规定 进行消毒或者进行其他必要的卫生处理,并经县级卫生部门疾病防控 机构检查合格,方可运营;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戴防护口罩,按规 定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现有疫情疑似感染的驾驶员、乘务员,不得安 排上车,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留置检验措施;在车辆上发现发 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暂停车辆运行,由县交通运输局协 同卫生部门依法决定对该车辆及其乘运人员、货物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并上报县疫情防控办。 (3)旅客测温凡体温超过规定的温度(摄氏度)的旅客要报卫 生防疫部门,采取排查等应急措施。 (4)正在行驶的客车载有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通知客车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并通报该车行驶 路线相关的县级人民政府防控办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汽车客运始发 点发现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时,应立即送至留验站实施 临时隔离,并通知防疫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 (5)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落实全面消毒、全面检测以及从 业人员防护等各项制度。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 检疫证明,坚决执行“三不承运”(即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 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承运无海关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不得承运报关为非北京目的地的进口冷链食品进京)要求。 5.2 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本预案启动后,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 立即到位。公路建养、执法队应当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 的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5.3 应急车辆和人员调度 (1)运力储备。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农村公路管理 所按照领导责任、车辆所属单位、车牌照、驾驶员、带队人、集结地 点“六落实”的原则,储备运力。 (2)调度程序。在接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调运力 指令后,根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对口支援原则,确定应 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选择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发放《紧 急运输通行证》,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 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3)应急运力支援。出现运力缺口时,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 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由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进行运力支援。 5.4 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及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装卸物资前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或者其他卫 生处理; (2)有关运输人员事前应当接受健康体检和有关防护知识培训 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 (3)保证驾驶人员休息充足,不疲劳驾驶; (4)进入疫区前,应当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驶离疫区后,应 当立即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卫生处理措施; (5)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交回《紧急运输通行证》,对运输人 员应当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