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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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 ‎  考核目的 ‎  1、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 ‎  2、考核为班主任任免、发放班主任奖金、评优、奖惩及职称评定等提供依据。‎ ‎  考核形式 ‎  1、班主任工作按学期考核,过程考核和终结考核相结合。‎ ‎  2、考核分为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和班级星级考核两部分。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得分作为班主任个人考核的主要依据;班级星级考核得分作为校先进班级评比的主要依据。‎ ‎  考核对象 ‎  1、全体当学年度在任的班主任。(出现班主任中途更换的以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  2、全体当学年度在任的下班老师。‎ ‎  考核内容 ‎  1、班风纪建设情况考核(参考任课老师的评价、平时的检查等)。‎ ‎  2、班级各学科协调工作考核(参考任课老师的评价等)。‎ ‎  3、家访、与家长沟通工作考核(参考家长、学生的反馈,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等)。‎ ‎  4、参与各项活动,参与率与获奖率情况考核(参考各项活动开展、获奖情况)。‎ ‎  5、问题学生帮教工作成效考核(参考平时的帮教工作、偶发事件的处理结果等)。‎ ‎  6、班队课专课专用及成效考核(参考班队课检查评比结果、班风纪情况等)。‎ ‎  7、学风、学习成绩考核(参考平时检查、考试成绩、任课老师的评价等)。‎ ‎  8、班主任师德情况考核(参考平时表现、各方反馈)。‎ ‎  考核办法 ‎  (一)奖励标准 ‎  1、学校以班主任学期考核总成绩为依据,每学期组织一次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评选比例分三档,A档为本年级班主任总数的20%(奖金600元),B档为50%(奖金400元),C档为30%(奖金300元)。在校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市、区级优秀班主任的评比。‎ ‎  2、每学年班级获奖一次性奖励如下:市优秀中队奖400元,市优秀小队奖200元,区优秀中队奖200元,区优秀小队奖100元。‎ ‎  (二)制约条件 ‎  1、对于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而导致班级管理松散、出现问题较多,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或造成严重违规现象、出现案发率的,在班主任考核中下降一个等第。不适宜做班主任工作的,应撤销或免去班主任职务。‎ ‎  2、被学校撤销或免去班主任职务的老师,或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愿当班主任的老师,在参加高一级教师职称评定、评优活动中,在同等的情况下学校将其排名靠后。‎ ‎  3、班内学生如出现安全事故,确实是由班主任管理失职、处理不当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相应扣除100—500元奖金。期末优秀班主任评选不予考虑。‎ ‎  4、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并相应扣除50—500元奖金。‎ ‎  5、班会课未专课专用、资料未上交、活动不参加每次均扣20元。‎ ‎  6、下班老师每学期奖励200元,未参加相关活动每次扣20-50元。‎ ‎  7、以下4项条件为评选先进集体的刚性指标。‎ ‎  (1)、先进班级必须自荐。‎ ‎  (2)、班中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  (3)、班中学生无考试作弊现象。‎ ‎  (4)、班级整体学习成绩名次一般达到年级中等以上。‎ ‎  8、班级学习成绩名次低于年级总名次的70%,班主任个人考核不得评A档。‎ ‎  考核部门 ‎  1、班主任考核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学校政教处;‎ ‎  2、考核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每年年终终结考核一次;‎ ‎  3、考核所需的经费在绩效综合奖励班主任一项中列支,扣罚也在此项中体现。‎ ‎  4、此办法之最终解释权属于学校校长室。‎ ‎  5、此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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