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0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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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严防聚集性疫情)
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严防聚集性疫情) 为全面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疫情的流行,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________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抓紧推进预防秋冬季**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严防疫情反弹,不断巩固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立足现有应急指挥体系,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针对防疫人员、防疫物资、隔离场所准备及社区封闭管理等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本辖区防控工作方案。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每 1—2 个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指挥演练,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紧完善与新的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响应。 (二)强化监测预警。卫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哨点管理,及时快速开展风险评 估和预警发布,果断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将可能发生的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三)加强高风险人群精准管理。一是加强境外入盘人员管控。对第一入境点已隔离 14 天解除观察的境外入盘人员,抵盘后仍须在指定场所集中观察 7 天,进行“1+1”医学检测(1 次核酸检测和 1 次血清检测),实施闭环管理。二是加强外地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来盘人群管控。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入盘人员一律进行集中观察,隔离期限至入盘后满 14 天,期间进行“2+1”医学检测(2 次核酸检测+1 次血清检测);重点关注地区入盘人员由县区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场所进行“1+1”医学检测(1 次核酸检测+1 次血清检测),不准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1.做好收治准备。实施定点收治医院分级启动机制,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配备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按要求进行改造,所有医疗机构要做好救治人员、隔离病区、收治病区等储备,一旦疫情升级,做到“即开即用、无缝衔接”。 2.做好检测准备。市检验检测中心要统筹各方检测资源,持续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一旦疫情扩散,立即实现全员检测目标,确保“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各县区要做好 核酸检测准备工作,完善维护检测秩序、选取采样场所、招募志愿者、机关工作人员下沉社区等工作预案,为全员检测提供保障。 3.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准备。发改、卫健部门要合理确定物资储备清单,建立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制度,做好医用防护用品、药品、核酸检测试剂、消杀产品等的储备工作。各县区要根据疫情态势做好医疗物资储备,确保物资充足、质量达标。 4.做好隔离准备。各县区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立足“一用一备”,提前签约具备隔离条件的宾馆、酒店,作为密切接触人员、入境人员、无症状感染者隔离点。公安、卫健部门以及县区要制定隔离点管理服务及心理疏导等工作方案,实现精准管控服务。 5.做好防控队伍准备。卫健部门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队伍准备,强化人员培训及实战演练,保证疫情发生时专业力量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强化协同作战能力,卫健、检验检测中心、公安、民政、交通、通信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日常排查工作,疫情突发时实施社区(村)全封闭管控;疫情突发时,公安、交通部门及县区要做好路段封闭管理、卡点设置等相关工作,严格人员出入盘管理,防止疫情向外扩散。 6.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准备。提高流感疫苗接种率,引导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降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与**交织叠加的风险。 7.做好重点部位的防控准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工作人员外出管理,做好来访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来盘人员管控措施,机关工委要做好机关单位人员出盘备案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压紧压实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职责,督导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尤其要加大对学校、医院、监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场所的核查力度,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8.做好生产生活物资准备。商务、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应对粮油抢购、重点商品价格波动、物资中转困难、应急周转资金、封闭社区生活服务等工作预案,建立农产品等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科学评估疫情风险,合理确定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连续可靠供应。工信、国资部门要组织企业储备必要生产物资,做好应急生产、保障供应的充分准备。 9.做好舆论引导准备。宣传和网信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及时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准确掌握社会反映,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恐慌情绪;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研究 部署、推动落实,分管同志分兵把守、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及时堵塞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全面做好秋冬季疫情防范准备。 (二)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县区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做好统筹安排,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四)开展专项督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各部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准备、物资储备等开展专项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XX 系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随着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得到基本阻断,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果,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为进一步做好 XX 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 XX 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抢抓当前全市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在 XX 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秋冬季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全市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健全工作体系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综合保障、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工作职能,指导督促做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流浪救助等 XX 服务机构和局系统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困难群众救助、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慈善捐赠活动;针对 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 社区疫情防控组、养老机构特殊群体疫情防控组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别制定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安排全市社区、养老机构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 XX 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XX 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各区、各处室、各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属地管理、行业主管、机构主体“三个责任”。 (一)各区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实施联防联控,将全市XX 服务机构纳入各区疫情排查、封控管理、物资调配、转移隔离、生活保障等防控体系。对发生疫情的 XX 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区级集中隔离点统一管理,按“三医三护”标准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巡查排查,按照“应救尽救”要求,安排集中隔离救助,对精神障碍患者和发热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分类送医。 (二)各有关业务处室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等处室要严格落实各类 XX 服务机构疫情 防控指南或规程,指导各 XX 服务机构做好封控管理、疫情排查上报、卫生防护等工作;社会事务处要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殡仪服务,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并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人事处要抽调力量下沉一线,督促指导各 XX 服务机构将各项防控措施抓细抓实。 (三)各 XX 服务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 XX 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和封控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秋冬季疫情期间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按照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中高风险地区的 XX 服务机构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入住的服务对象,全部停止家属探视活动。 四、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 (一)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以及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庭,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除死亡、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条件等“硬伤户”外,暂停动态管理。 (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对受疫情影响,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无法外出务工的灵活务工人员,以及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 4 倍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通过街道(乡镇)临时备用金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对临时救助金不超过 4 倍低保标准的,街道(乡镇)可委托社区(村)直接发放。 (三)着力做好特殊人群的帮扶工作。要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为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中无联系方式,无人照料的重病重残对象,缔结联系帮扶人,积极为困难对象开展生活及疾病送医送药等帮扶服务。 五、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一)引导社会组织践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科技类社会组织、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XX 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 要积极响应,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动员社工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项目落地实际,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政策宣讲,为重点人群提供情绪支持、抚慰关爱、精神提振、社区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XX 系统各单位要根据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及时储备不少于 30 日储备量的防护物资,9 月底前落实到位。各区要采取统一 配送方式,保障 XX 服务机构所需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增派医疗和护理力量,统筹解决 XX 服务机构防疫力量弱、人手不足等问题。 (二)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各区防控指挥部、XX、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及时通报 XX 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市、区 XX 部门要组建工作组,实行 XX 服务机构包保机制,派驻人员进驻各 XX 服务机构,加强督促、指导和和协调服务工作。市、区 XX 部门要积极协调市、区卫健部门组织专业医护人员对 XX 服务机构开展巡诊,做好医疗救治、医学排查、疫病防控和治疗指导等工作。 (三)健全数据日报机制。各 XX 服务机构要每日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报表,报对口的 XX 业务部门,做到信息上报不延 时、无差错、无疏漏。各区 XX 部门各业务科室汇总数据并经领导审签后,报市 XX 局对口业务部门汇总。相关数据应与卫健疫情网数据保持一致。 (四)健全舆情处置机制。按照“统一宣传、统一口径、统一发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 XX 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公开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网上有关 XX 服务机构的舆情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处置,回应社会关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