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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22
水利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22 水利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22 水利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22 水利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22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能,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2019年工作回顾(一)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超前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防汛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今年以来,全县平均降雨1729.1毫米,比同期多年均值(1453.6毫米)偏多18.95%,降雨总量和主汛期明显偏多,发生洪水灾情5次,集中在4-7月,受灾损失38421.89万元,其中水利经济损失2641.2万元,农作物受灾40350亩,受灾62514人,最大一次为7月14日,西江镇、小密乡遭遇百年一遇罕见洪灾。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县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落实,统筹调度,科学谋划,超前部署,有序应对,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安全平稳战胜洪灾。(二)严守扶贫纪律,坚守扶贫阵地,扎实做好扶贫工作。水利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履行脱贫攻坚“驻村帮扶责任人”职责,积极参与协调并指导推动本村扶贫规划和具体帮扶措施。逐户排查“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建立台账并销号管理,对贫困户的资料逐字逐句检查,查找逻辑错误等,实行网格化,拉网式,户户过点、过筛地进行排查,杜绝漏评、错评、错退等问题。筑牢群众基础,采用多种方式与群众交心谈心,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加群众满意度。积极落实扶贫项目,针对脱贫退出“9+3”指标体系和贫困户“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情况,落实项目资金,对标对表,抓好“9+3”指标体系和贫困户“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达标工作,做强产业扶贫,所有贫困户实现了产业全覆盖,(三)持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为全县脱贫摘帽夯实基础。25座移交润泉接管的农饮水厂技术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对取水、制水、净水、输配水、监测检测、美化亮化、安全防护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进行了全面的提升改造。在2018年基础上持续推进水质检测工作,对全县134处集中式水厂水样和314组分散水样进行检测,为顺利通过脱贫摘帽省级第三方评估检查夯实基础。全面开展贫困户饮水安全再核查工作,完成了全县19327户即所有贫困户饮水安全解决情况核查,全县共有18231户贫困户采取集中供水方式解决饮水安全,1096户贫困户采取分散式供水方式解决饮水安全,所有贫困户均实现安全饮水。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巡视巡查整改工作要求,建立九本台帐,认真做好自查和举一反三,各项整改有序推进,并形成长效机制。(四) 动员部署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积极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成立县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有条不紊的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完成制定和批准实施《xx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动员会议,完成了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工作和开展综合报告及综合评估报告及“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积极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按水利部《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SL752-2017),2019年全省仅2座水电站获得了水利部的绿色小水电授牌,我县白鹅水电站是其中一座。(五)坚决打好水环境、水资源保卫战,河长制工作不断提升1.落实严格的水政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我县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完成登记核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整改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依法开展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采砂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采砂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关停全县所有砂场,实行全县河道内禁采,并要求各砂场将采砂船舶机器拖至安全区域,对堆积上岸砂石弃料进行清理平整。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水库及周边地区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进一步对全县水库网箱养殖、肥水养殖进行了排查和整治,全面实行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对存在投饲料养殖的行为进行强制拆除。2.河长制工作不断提升。及时更新河长制组织体系,推动各级河长守河尽责,积极部署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工作,充分发挥河长在河湖治理中的“领队”作用,协调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推动下一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及赣江、东江流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6个,截止目前完成整改23个,强化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强化河长制工作宣传学习,举行了一次全县河长制业务培训,大力宣传《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举办首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公众号等媒体,多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报道。(六)积极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1.xx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PPP项目:总投资11.02亿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目前湘水系统治理工程、贡水系统治理工程、农村河道整治工程、西北街改造工程四个大项16处子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中完工子工程有5处,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额约1.2亿元。2.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主要是对1座中型水库、15座小(1)型水库、37座小(2)型水库大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及2座堤防的护坡、堤顶道路、堤身建筑物等的维修养护,目前正在实施,完成形象进度为65%。3.石陂水库:2019年,石陂水库工程完成工程总投资约3710万,约占工程投资总造价的67.72%,目前正在稳步实施。4.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根据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2019年实施计划,已全面开展15座小(1)型、15座小(2)型水库、2座堤防、2座水电站及1座农饮工程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管理责任落实、编制“岗位-事项-人员”对应表、建立规章制度、编制管理手册等,并组织为期3天的标准化建设培训。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2019年以来,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防汛工作方面,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山塘点多面广,排险难度大,防汛减灾机制有待提升。全县共有山洪灾害隐患点1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919处,其中较大隐患点33处,排查排险难度十分大;山塘数量众多,安全隐患较大,全县共有塘坝4539座,其中蓄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634座,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部分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淡薄,主动避险自救的能力弱,给提前做好转移工作带来难度和影响;各乡镇报送灾情信息不够及时,报送渠道不畅通,不能如实反映地方灾情险情,影响上级指挥决策;基层防汛指挥能力有待加强,包括乡镇防汛办能力建设和基层防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都有待增强。(二)河长制工作方面,贯彻执行还有差距,主动担当意识不够。目前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尚处在“有名”向“有实”转变阶段,巡河次数不多,巡河频率不够,在履职上主动担当意识不够,特别是乡村两级落实河(湖)长制“最后一公里”没有真正打通,河湖共防共治管护体系没有真正建立,多方协同机制还不顺畅。在工作中存在职能交叉、责任认定不清的情况下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对河长的压力传导还不够,河长履职积极性呈现层层递减情况。制度执行不到位,目前河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已较为健全,但实际工作中缺乏各项制度的应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缺乏对各级河长考核奖惩措施,基层河长责任落而不实。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尤其是资金方面,河湖管护保洁资金尤其缺乏,乡村基层干部普遍强烈要求各级财政要重点解决村级河湖管护人员的工资补助保障问题。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三)人员配备方面,领导职数较少,相关业务股室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水利局内设机构水政水资源股(河长制工作股)和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在全县机构改革之后,业务范围较广,现有的业务人员除了人数不够之外还存在能力不足风险,不利于业务股室各项工作的开展。(四) 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资金落实难度较大。初步拟定17座电站列入退出类,退出总装机3168千瓦,不考虑环评、土地(林地)占用合规合法性等因素,参考邻县每千瓦补偿7500~10000元标准,初步测算水电站补偿费用2376~3168万元,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建设估算80万元费用,希望政府能够重视并予以解决。三、2020年重点工作1.进一步做好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主要是对合规合法性进行定性、生态流量设施和在线监测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水电站合法、合规、环保。进一步做好电站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无安全事故。做好石壁坑、羊子岩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3.开展新一轮采砂规划审批工作。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新一轮采砂规划,依法依规审批采砂许可,加强采砂管理。4.加快推进xx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PPP项目等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要狠抓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实施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确保我县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持续充分发挥效益,完成河湖划界工作,加强水域河湖岸线治理工作。5.要强化河长制履职力度。强化河长制学习培训,提升履职业务水平,强化工作压力传导,让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积极发挥县级河长带头作用,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提升河长制工作的协调运转效率,强化县河长办的能力建设,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 需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重点工作1.河长制工作: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2.安全饮水工作:要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自来水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3.农电整改工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落实资金,进一步我县小水电清理开展整改工作。五、有关意见和建议1.防汛抗旱工作方面,下一步要继续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用水原则,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保抗旱,密切监视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二是加快水毁基础设施修复,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特别是山塘、水库、陂坝、渠道、堤防等水毁水利工程修复。三实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防汛指挥组织体系建设,2019年是县防汛办完全转隶到县应急管理局的第一年,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体制理顺工作新机制,为做好下一年度防汛抗旱指挥工作做好组织体系建设。2.在河长制工作方面,建议建立合理的奖励机制,对河长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大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投入,在保障河湖日常巡查保洁工作运转的同时,也要奖补并举、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河长制工作的协调运转效率,强化县河长办的能力建设,配足配强河长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河长制信息平台的作用,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夯实部门联合治水、乡(镇)属地管理责任。3. 在小水电清理整改方面,建议落实小水电清理整改退出电站补偿和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资金,列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明确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管护主体,划分各部门责任和分工,各部门更能形成合力,更有利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动。4. 在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方面,目前标准化工作已全面铺开,2020年将实施剩余22座小(2)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建议将此项工作经费(含2019年未解决的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5.在河湖划界工作方面,需不断加强水域河湖岸线治理工作,2020年将完成50~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划界工作,由于点多面广,工作任务重,建议此项工作经费(含2019年未解决的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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