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1-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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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民政局扶贫助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民政局扶贫助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 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要求和县民政局 2020 年 度扶贫工作计划,从 3 月份开始,组织实施低保户、建档立 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 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就读高中以上特困家庭的扶贫助 学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时间步骤 1.调查统计(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6 日):一是统 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年正在大学 就读,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员及组件。二是统计低保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 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年春季在读高中符合 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数并组件。 2.审核上报(3 月 9 日至 4 月 30 日):各乡镇(街)对 需要救助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录入救助系统。 3.审批拨款:即时审批确认,拨款至救助人提供的存折 或卡中。 二、救助标准 1.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春季在 读大学的,每个学生一次性救助 4 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2.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年春季 在读高中和中专的,每个学生一次性救助 2 个月城镇低保保 障标准。 三、几点要求 1.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配合各乡镇(街)民政办以 2019 年秋季助学的数据为基础,重新进行核查。 2.各乡镇(街)民政办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统计低保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 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需要救助的数据、信息, 按照救助条件要求汇总、组件、并按时限审核审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县民政局成立 2020 年春 季扶贫助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