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1-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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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一)
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 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对于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具体要求,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广维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0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依法治理,全民参与;条块结合,部门协同;城乡一体,系统推进”的原则,通过顶层发动、区域推动、党建引领等手段,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促进资源节约使用,着力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 至2020年5月底,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各地每个街道(镇)完成“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四分类模式(以下简称“三定一督”)的示范小区建设,并组织推广;至2020年年底,各地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三定一督”小区占比达到30%以上,其中,至少一个街道(镇)实现全覆盖。在确保分类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加快推进“三定一督”工作,至2021年底小区实现全覆盖。餐厨与厨余垃圾总处理量不低于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及填埋总量的30%(含家庭厨余垃圾不少于10%)。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落实高位协调新机制 1.建立双组长机制。高位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位协调机制。各地参照市级做法建立相应协调机制。 2.高位协调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更大规模、更高规格的工作推进会。加强高位督查和指导,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协调会,解决贯彻落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准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章立制,构建以法促分新格局 1.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围绕《**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制定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局制定统一的条例宣贯折页,统一宣贯口径;各地、各部门制定相应宣贯子方案,确保区域、行业内所有人员知晓垃圾分类条例的知识及执行内容。 2.制定配套政策细则。围绕“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源头减量、促进与监督”等实际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市城管局制定收运作业、拒收拒运、环境补偿、监督管理等制度;市住建局制定物业企业实施细则,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考核;市委宣传部制定宣传发动、志愿服务等方案;市教育局制定学校教育、实践教育等制度;市文广旅局、市工商联推动旅馆业、餐饮业垃圾减量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会市商务局组织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市商务局会市供销总社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制度;市机关事务局制定绿色办公相关制度;市邮政管理局制定快递业绿色包装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制定和具体实施相关的细则和配套措施。各市、区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3.出台行业相关规范。针对源头投放准确率低、分类收运不到位、终端设施建设邻避等难点问题,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分类设施建设、投放指南等标准,注重发挥基层积极性,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尽快在全市推广,使垃圾分类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强化动员,形成党建引领新态势 1.推动党建引领工作。市委组织部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机关单位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党组织要开展分类实践、入户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带头示范、包片包干,同时建立社区(行政村)党组织、居(村)委会、物业、业委会合力抓实的工作格局。 2.构建志愿服务制度。由市委宣传部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动员已有志愿者服务队,特别是党员志愿者参与到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中。各地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成立不少于1支的垃圾分类宣讲队,同时定期对志愿者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党政机关、国企要先行表率,内部成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做到人人掌握分类知识。各街道(镇)推动社区(行政村)发动党员、居民、公益组织等组建专职志愿者督导队伍,定时定点督导区域内小区、单位、沿街商铺的分类投放。 (四)严格考核,促成绩效考评新推手 1.推动建立专职机构。明确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在市环卫处增挂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牌子,增加领导职数,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市级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由市城管局牵头,从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各抽调不少于1名人员参加专班工作。各地根据市级垃圾分类专职管理机构模式,成立区级专职管理机构,进一步充实专职、专业人员,以适应垃圾分类高强度、高标准的工作要求;督促街道(镇)、社区(行政村)配置不少于1~2名专职人员,从事垃圾分类一线管理工作。 2.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市城管局根据年度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要求调整我市监督考评体系,增加考评人员,增强考评力度,严格考评手段。市级对各地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地对街道(镇)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镇)对社区(行政村)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社区(行政村)对小区(自然村)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督查考评结果需在市、市(区)媒体上进行公示。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对行业督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五)扩大宣教,营造全员参与新氛围 1.确定整体宣传布局。市城管局会市委宣传部制定总体宣传方案。根据全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聚焦垃圾分类重大事项,利用各类媒介,掀起垃圾分类宣传高潮,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引导市民精确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及投放准确率。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20%。 2.构建多元宣传模式。在宣传对象上,要做到党政机关、各级党校、企事业单位等各条线各领域全覆盖、密集化宣传。市教育局要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教育,修编教材,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全体学生参与的宣传活动;社区(行政村)要作为重点区域,联合居(村)委会、物业开展入户宣传;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符合行业的宣贯方案,带动相关行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3.广泛开展知识培训。各地、各部门及各级各类党校要组织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垃圾分类培训班,对所管辖范围条线内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教师、新闻从业者、物业人员等对象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开展工作的操作能力,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 (六)同标同质,迈入城乡一体新阶段 1.统一源头分类标准。农村地区要与城市地区执行一套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在既有生活垃圾城乡统筹的基础上,推进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向农村地区延伸。行政村做好各类垃圾上门收运频次和时间公示,引导村民定时准确投放。同时加大投入,逐步提升完善现有农村地区垃圾收运机制,提高收运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2.发挥农村地区优势。农村居民点要集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做到厨余垃圾不出镇,解决农村地区无法实现就地、就近闭环的问题。各镇因地制宜建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包括绿化垃圾)分拣、拆解中心,补齐垃圾就地处置短板。积极创新管控模式,充分发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平台功能,实时了解掌握垃圾分类运行成效。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