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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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 伴随着县域经济的振兴崛起,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按照“坚持严实导向、服务发展大局”主题调研部署,本人重点围绕如何发挥部门优势抓实社会组织党建,走进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光明实验小学、县第一人民医院等社会组织,采取实地走访与资料印证、面上普查与点上座谈、定量调查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这一课题进行梳理总结、归纳思考,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社会组织是介于国家政府组织和市场企业组织之间的自治性、志愿性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等。截止2015年6月,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2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132家,社会团体93家,从业人员约2.1万人,党员430名,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生活服务、文体活动等服务行业。 225个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的92个,覆盖率为40.9%,其中党委3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61个,联合支部24个。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业务主管单位的有23个,占25.1%;属于挂靠单位党组织的有57个,占总数的61.9%;属于属地党组织的有12个,占总数的13.0%。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针对民办学校、民营医院、中间机构等社会组织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基础弱等特点,我们按照“一会一委一站”(会:协会、学会等;委:依托学会成立的党委;站:依托党委建立的党群工作站)布局,通过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组织优势、服务优势和资源优势,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互融互促、同频共振。 1、创新体制机制,破解“抓不住、管不好”问题。针对社会组织党建职责不明、体制不顺、服务不畅等问题,注重从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入手,保障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构建区域化共管机制。 针对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严格的特点,分级分类管理,切实理顺体制,完善组织网络。对一些规模小、专业性弱的社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强化属地责任。对一些政策性、专业性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紧密的社会组织,建立以职能部门党委统一管理指导,协会党委自我管理为主、乡镇党委属地管理为辅的“一统双管”管理体制,明确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属地党委抓党建工作职责,形成组织部门统抓、行业主管单位主抓、行业协会直抓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二是构建一体化互通机制。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工青妇、卫生、教育、司法等10余家单位,定期召开社会组织党建交流会,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共同分析研究、协商会办,推进资源共享、组织共建、活动共搞、服务共抓。同时,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行业部门、乡镇党委年度目标考核,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构建网格化服务机制。 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办公场所,整合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建立区域党群工作站,按照“1+4+N”模式拓展服务功能,“1”即一个服务大厅,“4”即教育培训室、文化阅览室、谈心谈话室、综合办公室,“N”即根据不同需求,设置的党群共建、党群服务、关爱救助、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劳动争议仲裁等服务窗口。围绕党群工作站职能,推行社会组织党建“135”工作法,即一站式全程服务(开展党群活动、人才举荐、劳动保障等“一站式受理”、“全程式帮办”服务),三途径动态管理(通过注册登记、年检申报和日常巡查监管等途径,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电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五同步统筹推进(工作同步安排、组织同步组建、指导员同步配备、任务同步确定、载体同步创建),全程跟踪服务,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建强两支队伍,破解“无人抓、如何抓”问题。针对社会党建力量薄弱、人手不足、业务不熟这一实际,我们把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两支队伍建设作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不断优化选拔、培育、管理方法,努力提升党建工作专业化水平。一是多样化选用。 建立部门分片挂联、定点指导行业党组织制度,按照“双强双精”(服务发展能力强、凝聚员工能力强;精通业务管理、精通党群业务)标准,通过“四个一批”(从社会组织中选育一批、熟悉党群工作的退休老同志中聘用一批、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下派一批、大学生村官中遴选一批)办法,从各系统中选派300名经验足、威望高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实行一人双岗、双向兼职,帮助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医院联合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开展党建工作。二是个性化培育。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培育规划,开展专题培训。对新任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以县委组织部为主体,依托党校、灌南中专等阵地,采取集中授课、座谈讨论、现场观摩等措施,帮助其快速进入工作角色。对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人、规模较大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参加浙江、省委党校等培训,通过实地观摩,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园区、私个协会与卫生、教育等主管部门结对互助,面对面传经验,手把手教方法。三是规范化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述职评议制度。采取财政拨一点、部门出一点、党费划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基金,用于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表彰奖励。 3、优化方法载体,破解“作为难、吸引难”问题。紧贴行业系统实际和党员需求,开展自主化、特色化、效益化党建活动,增强行业党组织向心力和党员引领力。一是服务党员群众。 主动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务政策咨询、职业发展指导、业务培训等日常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系列活动,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服务组织发展。广泛开展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党员,争做岗位标兵“一创双争”活动,积极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明星等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党员学习业务、钻研技术,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强、发展强。2014年,有2所民办学校被表彰为市中小学先进基层党组织,7名民办学校教师荣获省市中小学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称号。三是服务社会和谐。在民办医院以“三好一满意”为载体,开展“医德好、技术好、服务好、群众满意”党员标兵评比,提升群众满意度;在民办学校实施“三化关爱工程”,号召各民办学校党组织围绕“亲情化教育教学、信息化家校互动、社会化监护管理”,打造留守儿童温馨家园。光明小学成为全国优秀民办中小学、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 三、存在问题 几年的实践证明,依托部门党委(党组)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更顺、资源更多、特色更亮,抓出了新活力、形成了新品牌。但从纵向、横向来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仍属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问题。 从顶层设计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党建职责不明。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运行不畅问题,但由于缺少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也没有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党建职责、目标考核进行明确界定,导致一些部门抓社会组织党建理不直,气不壮。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我县大部分社会组织挂靠政府部门和主管单位,有的既属于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又属于属地党组织、还属于登记管理部门党组织,这种多头管理形式,造成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混乱复杂,党建工作出现“谁都能管,谁也管不好”的尴尬局面。三是组织设置不当。个别部门组织设置不科学,导致管得到的抓不实、应当抓的管不到、需要管的未管好。比如,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的民政局,对社会组织党建具有指导职能,但其作为部门党组,指导行业党建工作,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从主管部门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上模凌两可。个别部门党委(党组)对抓社会组织党建认识不深,认为社会组织性质特殊,建不建党组织“没关系”,或者认为社会组织规模小,抓不抓党建“无所谓”;一些业务主管单位思想观念转变不够,认为体制内外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不愿管理体制外的单位。二是推进上力不从心。个别部门不知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什么、该怎么抓,工作中存在盲目性。有的部门事多人少,对基层党建工作往往置之不理,任由发展。有的部门不善于用新办法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工作停留在表面,开展活动少,吸引力差。三是经费上捉襟见肘。目前,大部分部门仅有正常行政经费,缺少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不少单位不愿意承担这笔开支。 从社会组织自身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组织覆盖难。目前,不少社会组织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治自律、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有的是官办或半官办性质,有的是瘫痪或半瘫痪组织。自身力量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无稳定资金来源、无固定活动场所、无专业人才队伍,使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加大。二是党员管理难。 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具有流动性强、工作稳定性差的特点,有的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愿转,有的存在“雇佣”心里,不想转,导致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系统,正常开展活动难。三是经费难保障。对规模小、专业性弱的社会组织而言,仅靠会费生存,自身运转经费已“青黄不接”,党建经费更无从保障。 四、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新领域,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和规律的新路子。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党建机制。 按照中办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在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指导,民政、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市管局等部门要结合职能抓好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出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根据社会组织不同特点和业务隶属关系,分类明确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抓社会组织的主要职责,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体制。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凝聚党建合力。社会组织类型繁多、规模不一、领域分布广、社会联系多,一种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发展要求,必须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要求,对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行业准入条件比较严格、管理较为规范、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依托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对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专业性、学术性研究协会等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管理;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且对地方依附性较强的社会组织由属地党组织进行管理。对规模较大、数量较多的社会组织,依托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党群工作站,整合优势资源,形成服务合力,实现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的双提升。 三是完善组织保障,增强党建驱动。 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直接挂钩。参照非公企业经费管理办法,采取党费返还、税前列支、以奖代补、社会赞助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党建经费给予扶持。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升他们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四是严格考评督办,激发党建活力。将部门党委(党组)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选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自我评估、群众评议、社会评价和上级考评等方式,强化对部门抓党建工作考核。选树和表彰一批工作突出、群众认可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典型,引领各级党组织学标杆、找差距、创业绩,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社会组织党建、服务社会组织党建的浓厚氛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