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7 发布 |
- 37.5 KB |
- 15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方案
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方案 一、开学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分工。 2.在属地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学校与教育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学校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学校所在地社区)等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双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成双向对接。 3.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建立相应的防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相关方案、预案和制度 1.制定学校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工作流程、防控技能培训、防控物资储备及后勤保障等内容。 2.制定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应急准备、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消杀灭菌、善后处置等内容。 3.建立完善师生员工体温自测报告制度、学校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日常健康管理制度、消毒通风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等。 (三)提前健康排查 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了解外出史、接触史、疾病史等关键信息,严禁师生员工带病返岗返校;及时汇总师生健康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对所有教职员工及家庭成员曾经有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学生从武汉来襄复读(借读)的学生要进行核酸检测。 (四)严格校园管控 1.实行封闭管理,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校内所有场所设施在疫情结束前,一律暂停向社会开放。 2.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实验室、厕所、临时隔离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和通风换气工作。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应作为复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3.统筹做好校舍、食品、饮水、校车、消防、实验室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防范其他安全事故。 (五)做好条件物资设施保障 1.对照中小学防护物资配备建议标准,做好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护物资的储备,保证开学后14天的储备用量。鼓励为小学低年级学生购买儿童口罩。物资储备应作为复学必备条件之一。 2.维护洗手设施,学校按照每50人配备一个洗手水龙头,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3.配备全自动红外测温设备的学校,要提前做好安装和调试工作,保障正常使用。配备全自动红外测温设备应作为襄阳城区复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做好临时隔离场所准备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隔离场所。在校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校门内外均可),在校园内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症状时立即进行隔离。设置隔离场所应作为复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在属地指挥部统筹和卫健部门指导下,按照每600名学生配1名校医的规定,为每所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医。在开学前不能按规定配备到位的,必须配齐专(兼)职保健教师,由卫健部门指定1名临时校医负责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卫健部门要为学校配备“健康副校长”,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健康校园建设工作;“健康副校长”可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担任。要落实包保指导责任制,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保指导学校健康管理工作。 (八)做好培训演练 1.采取适当形式,面向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消毒防疫、应急处置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让全体教职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知校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 2.针对学生错峰上下学、体温检测、课外活动、就餐就寝等教育教学活动提前开展演练,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 (九)做好家校沟通 1.开学前向全体家长发出开学告知书,告知学校开学流程、学生返校注意事项等,提示家长关注学生在家期间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检测,教育孩子少出门、勤洗手,调整作息规律,以适当方式加强体育锻炼,为返校复课做好准备。 2.引导家长教育孩子尊重和敬畏生命,遵守社会公德,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感恩他人付出,助推孩子全面健康成长。 3.开学前家长和学生要签返校复课健康承诺书(附件),在报到前7天内交给学校。 (十)开展评估验收 各地指挥部要组织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评估验收组,于正式开学前一周,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学习。市指挥部在县级指挥部评估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二、开学后 (一)实行错时上下学 1.通过分年级错时上下学等形式,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隐患;学校食堂分段分散就餐;划分班级活动区域,分批分区域户外活动;停止开学典礼、升旗仪式、各种文娱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活动。 2.上下学时,学校要安排人员加强有序引导;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校园制度;注意合理分散人流,避免校门口人群聚集;引导学生上下学途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3.教师授课时要佩戴医用口罩。 4.学校要结合实际,对食堂、教室、宿舍、图书室等重点区域实行人流量限制。首批开学的毕业年级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原则上不超过30人,寄宿制学校每间宿舍住宿原则上不超过4人。 (二)落实健康监测制度 1.坚持落实师生员工个人居家体温自测制度。 2.师生员工上校车前和进校门前,要安排校车照管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指导学生配戴口罩。学校应每天按时将晨检情况汇总并上报。 3.安排午休的学校,在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 4.寄宿制学校及安排晚修的学校要进行晚检,并做好相关情况登记和上报工作。 5.检测人员检测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三)落实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缺课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 2.学校应在当天完成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缺课信息登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追踪缺勤缺课人员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况时,要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 (四)落实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师生确诊康复或疑似排除后,要向学校出示医院开具的病愈或排除证明,方可复课。 2.学校要对复课师生进行查验登记,查验结论与证明不一致的,以校医结论为准,师生要遵照医嘱建议继续隔离或就医。对不能正常上课的学生继续做好网络授课工作。 (五)落实健康管理制度 1.严格校园活动管理。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寄宿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出校。停止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校内常规活动应严格遵循有关防护要求。 2.严格校外人员管理。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校。如确有工作需要,须由校内人员派人到校门口办理登记手续,做好体温检测、戴口罩等。 3.严格师生卫生管理。餐前、便前便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垃圾、污染物品以及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六)落实通风消毒制度 1.加强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尽量不使用空调,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2.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室)、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课桌椅、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3.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要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七)落实健康教育制度 1.设立健康课堂,定期对学校教职工、学生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肘部遮挡口鼻。 2.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关注师生开学后的适应情况,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引导。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师生进行个体心理辅导。 3.及时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及时、详细、准确公开相关疫情信息,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 (八)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并公布学校疫情报告单位及部门的联系方式,保证疫情信息的及时精准报告。 2.校医在诊治过程中保存门诊随诊记录、开展疫情监测,如有疑似症状,应立即及时隔离,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根据情况联系指定医院转诊。 3.学校防疫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第一时间送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置 (一)坚持师生员工体温自测日报告、零报告。师生员工居家发现发热等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村),同时报告学校,按社区(村)要求及时就医,不得返校。 (二)学校在晨午晚检等健康监测过程中,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热等症状的,迅速送入临时等候区等候。以上情况,学校均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疾控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学校开学报到时,如发现师生有发热等症状,由校医或指定专人将等候区师生员工送至学校指定隔离区域,复测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进行简单应急医疗救助。指定专人及时联系并送定点医院就诊。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场跟进处置。同时对临时等候区、隔离区实施专业消毒。 (四)对于医院认定的疑似病例,学校得知情况后,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流行病学调查要求,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协助安排密切接触者到指定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观察,对其宿舍、教室以及到过的其他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五)师生一旦确诊,学校要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要配合卫健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患者密切接触的师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对患者经常出入的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协助对与其有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对与其有接触人员的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安排停课等相关事宜。 (六)经医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留观14天或症状消失后,根据学校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意见返校。 中职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指导方案执行。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