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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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扫黑除恶宣传栏
2020扫黑除恶宣传栏 1.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3.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4.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5.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7.举报方式是什么? 全国举报电话是010-12389。 8.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个方面?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