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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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信访维稳工作计划3篇
2021信访维稳工作计划3篇 【篇一】2021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局综治维稳信访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信访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洪湖”建设,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x届x中全会及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首要任务。按照“打造平安洪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主体不变、分工负责、联合运作、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原则,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地把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成为不安定因素收集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调处矛盾、维护稳定指挥处置中心。 二、整合方式 我局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整合力量,规范行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将局监察室、法制科、办公室、人教科等部门集于一体,各科室人员在工作职能不变,工作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办公。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设立集中接访办公室,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下设立4个工作小组:民情信息收集组、人民调解工作组、治安防控指挥组、追踪问效协调组,并实行“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确保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三、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防控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2、定期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动向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处置工作。 3、及时总结、上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办法 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程序:按照“集中接待,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报结,跟踪问效”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可以概括为实行“五个统一”: 1、统一受理来信来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填写《洪湖市财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问题,通过解释能使群众满意的,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对一时解释不清,需要由其他科室和部门处理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转。 2、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各类矛盾纠纷在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立案后,根据纠纷的性质,经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准,填写《案件转办通知书》,责令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结。 3、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对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疑难复杂纠纷和治安问题,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解决。 4、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后的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相对集中的维稳力量,对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可以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各科室和单位协同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统一跟踪问效。各科室和单位对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向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结果,以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能全面掌握、统筹安排,并对分流到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实行根踪问效。 【篇二】2021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今年,信访维稳防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县委提出的“xxxx”工作计划,全面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市场管理,促进市场繁荣,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结合“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和群众工作能力,为建设法治开江、幸福开江作出应有贡献。 一、以制度创新为突破,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1.创新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机制载体。继续本着上级精神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工作特色化、工作措施规范化的创新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巩固提升源头预防、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就地化解工作实效,制定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信访行为、按制度办理信访事项、靠制度强化信访责任的有效机制,确保文广新系统和谐稳定。 2.创新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出台与市、县相衔接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兑现力度。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或排名或排名靠后的,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 3.进一步强化初访问题化解。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强化首办责任制,提高按期办结率和息诉停访率,确保以最快时间、最低成本、效果解决信访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 4.抓好群众初信初访化解。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提高一次性化解率。把重点约访和干部下访作为领导干部接访的重要方式,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开展好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二、切实抓好维稳工作 1.加强排查调处,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切实加大排查力度,及早发现苗头,要继续落实联动排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深入拉网式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坚持镇半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制度和敏感时期,重点领域经常排查制度,以当前经济形势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为重点,努力做到预警在先,控制在前,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排序,周密研判; 二是整合维稳力量,有效化解隐患,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排序,分解落实联动化解责任,对各类矛盾纠纷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90%以上隐患和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水平。建立完善组织指挥、情报信息、人力调配、群众工作、舆论宣传,后勤保障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演练。 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以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上下功夫。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协调处理工作,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势,平息事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反复,正面教育疏导群众,依法依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平安建设,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深入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二是管好特殊群体,做好帮教转化; 三是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继续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六是配合政法机关扎实开展社会治安“严打”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风清、人济、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全面做好防邪工作 1.加强反邪教网络建设。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反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平台,加强网格化管理,将防控邪教工作纳入网络员工作职责,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设设防全面、管控有效、打击精准、运转高效的基层防范控制邪教网络。实现基层防控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反应、早处置。 2.加强反邪教队伍建设。要加强情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情报互通机制,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 3.整合基层反邪教力量。落实基层党组织防范处理邪教责任,整合综治、维稳工作力量,发挥老党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队伍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基层反邪教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协同做好反邪教工作。 4.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组织开展打击邪教整治行动。定期开展网上、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确保邪教出版物不流入市场。 5.加大反邪教社会面宣传力度。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常规媒体的同时,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邪教危害和反邪教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邪、辩邪、防邪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对邪教的免疫力。 【篇三】2021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信访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工作,促进我局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区两级中心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访秩序,为加快“科学赶超,开放崛起”步伐,建设“锦绣潇湘,和美永州”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两个下降、一个减少”,即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信访存量减少,不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保持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区位置,确保我局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大队大队长、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催办督办等事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城管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2、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突出问题; 4、督促检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接访处访职责 1、负责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好接访记录和信访登记工作,并根据信访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交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 2、负责登记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本系统内信访事项的办理。 5、研究掌握本系统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统计,通报信访办理情况。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办公室职责 1、根据信访件的类别,及时送批、交办、转送; 2、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会议记录; 3、协助其他科室、单位处理重大疑难事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大队职责 1、认真做好信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2、做好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4、对涉及多部门信访件,根据要求负责牵头办理工作或协助办理工作。 5、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及时向局信访办报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六、工作流程 (一)来访办理 1、信访办负责具体接待工作,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科室、大队参加接访。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告知信访人向责权部门提出,并将信访材料退回。现场无法答复的,告之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2、信访办根据来访人的信访事项,做好接访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阅批。 3、局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将信访记录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进行处理。 4、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组织承办科室、大队开展信访工作。 5、来访事项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相关原始材料、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等报送信访办,局科室、大队要作相应的归档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 信访件包括: 1、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以书面形式寄送的信件; 2、政府网站、各级领导信箱发布的电子版信访件; 3、涉及城管纠纷等问题的来信。 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收文,报主要负责人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办理。 2、信访件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情况报信访局。 3、信访局和对信访材料进行归档、梳理,填写好信访台帐,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大队进行回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重复信访: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在原登记中注明即可。如属来访可向其当面告之有关情况和信访规定。 2、涉及多个科室、大队的信访案件: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明确牵头科室(大队)和协办科室(大队),牵头科室(大队)应主动联络相关科室(大队),协办科室(大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办结后由牵头科室(大队)负责将办理情况汇总报送局办公室。 3、涉及多个部门(大队)的综合性信访案件: (1)由我局牵头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相关科室(大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全权负责信访调处工作。 (2)由我局协助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分管的相关科室(大队)做好协助工作。 (3)在综合性信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属我局办理范围的,适用我局信访工作制度。 (4)无地址、无姓名信访件:其信件登记后,可以不作答复。 七、工作机制 (一)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1、局信访接待安排表排定的时间为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 2、接待日内轮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区信访局,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3、现场能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现场不能答复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安排相关科室、大队答复。 (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办公室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并呈主要负责人阅批。 2、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组织相关科室(大队)处理信访事项。 (三)干部下访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下访。主要是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了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督导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带案下访制度。对进京赴省、来市上访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深入事发地和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和指导,确保“案结事了”。 3、督查包保服务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三个一”(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工作机制实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督办和协调指导。对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制度 1、各经办科室(大队)、经办人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业务,避免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2、对下列几类来访群众,各科室、大队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1)情绪激动,言语、行为明显过激的; (2)身体状况不好,有明显症状的; (3)年纪较大的; (4)来访人数较多的。 3、对单个科室(大队)难以控制局面的,经办人要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协助工作。其他科室(大队)或职工有责任协助接访。 4、经安抚,仍不能平息来访人情绪的,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必要时,可联系公安等部门给以帮助。 (五)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1、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分管负责人负责信访工作的协调落实;其他负责人和科室、大队“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和管理职责处理好有关信访事项。 2、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因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及时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八、工作要求 (一)热情接待,认真受理。接待来访要热情,对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提出的诉求予以妥善处理。 (二)领导把关,及时报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合理分流”的原则。各科室、大队承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各承办人负责报分管领导签发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结果交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重点信访,包案负责。各类重点信访件,经局主要负责人阅批后,由其他班子成员包案负责,承办科室(大队)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用规范的文件形式,经包案领导签字,加盖科室(大队)印章后报送局办公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