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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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精编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通风消毒管理制度(三)
精编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 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 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 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卫生消毒工作制度。 一、开学前工作 1.多渠道购入防疫物资:学校为尽快开学,积极准备 防疫物资,在上级部门支持 及自主采购下,备有一定的防 护物资(诸如过氧乙酸、84消 毒液等)。开学前学校将继 续加大采购力度,做到物资充裕。 2.加大消毒基础设施的安装及配备:学校配备了充足 的洗手水龙头和壁挂香皂。自行采购了专门的废弃口罩回 收桶等设备设施。 3.对防疫物资严格管控:学校做好了消毒液、过氧乙 酸等危化品的储存及使用管理,双锁双人管理,制定了使 用流程图。严格做好出入库台账,仔细按照标准规范进行 调配使用,对其它防疫物资进行专人管理,进出有台账。 4.开学前消毒彻底:学校对办公区、教室、图书馆(室)、 专用室、风雨操1场、礼堂、食堂、厕所等所有场所进行 全面彻底清洁消毒(84消毒液),做到消毒封闭后及时通 风, 不留死角。 二、开学后工作 1.严把大门关:①传达室内要做到消毒及时,安保人 员必须佩戴口罩。②安保人员严格值守,做到外人不得进 入校园,如需进入必须认真准确测量体温,仔细记录人员 姓名及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必要条件。③车辆进入时, 在对人员进行必要程序后,也要对车辆 进行消毒,同时记 录车牌号码。 2.学校消毒无死角:①工作日期间学校后勤人员放学 后对全校教学楼内(包括办公区、教室、图书馆(室)、专 用室、风雨操场、礼堂、食堂、厕所等所有场所)进行密 闭消毒,于第二天早6:00开窗通风;非工作日期间学校 后勤人员每天早8:00;下午5:00进行消毒,每次消毒后 2小时进行开窗通风,并填写消毒台账。对重点部位(如:垃圾桶、口罩回收专用桶)每间隔1小时进行喷洒消毒。 ②学校洗手间由保洁员负责日常消毒,利用学生上午第一 节课、第三节课,下午第一节课、第三节课学生上课期间进 行消毒(蹲坑喷洒;把手、水龙头要擦拭),并填写消毒台 账。 作人员每天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保留检 测记录,统一 佩戴手套、帽子和口罩。②工作期间随时对餐具用具进行 酒精消毒,回收学生餐具必须高温消毒40分钟以上,未 经消毒不得重复使用,学生两批次就餐之间必须进行酒精 消毒。在教室就餐,用具专人回收。③食堂内外必须每天 早、晚大面积各消毒一次,就餐前1小时开窗通风。④食 堂内必须配备消毒洗手液、肥皂等设施。 三、总体要求: 1.所有人员应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 服。 2.所有人员饮水必须自带水杯,严禁饮用生水。 3.学校后勤人员随时检查在洗手处配备的香皂是否用 完,做到及时更换,垃圾桶是否已满,及时上报总务处。在 触摸公共物品、餐前便后及打喷嚏立即使用香皂流水洗手, 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手巾擦手。 4.做好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等捂住 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口鼻,禁止随地吐痰。 5.个人的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包好投 放于学校专设的垃圾废弃桶。 6.工作人员要每日按时更换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佩 戴口罩。工作服要及时清洗更换。 ****学校2020年**月修订 XX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 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一、 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 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 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 基本要求: 1、 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 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 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 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 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 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 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 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 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 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 体时间。 3、 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 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 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 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 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 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 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 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 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 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 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 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