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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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总结

‎“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总结 ‎   根据《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XX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攸办发[XX]15号)和《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XX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攸办发[XX]16号)精神,为逐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商品流通的效率,平稳农村商品价格,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极大地方便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农家小超市建设列入全县为民办实事考核范围,我局把农家小超市建设作为今年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全县共建设完成“农家小超市”215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5%。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效,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局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刘菊清任组长,李福文任副组长,赵德贵、李佳齐、单志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赵德贵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佳齐具体负责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 ‎ ‎  (二)确定岗位目标,年终考核与工资和奖金挂钩。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将“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列入市场建设调控股XX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内容,责任领导:赵德贵,责任人:李佳齐,年终评分并依据《攸县商务局XX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攸商发[XX]13号)文件要求与工资和奖金挂钩。   (三)建立各阶段工作纳入每月主要工作预安制度。将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分解为三个阶段:(1)摸清现有农家店情况,制订建设农家小超市标准,下达各乡镇农家店建设任务;(2)及时督促各乡镇加强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农家小超市建设任务,帮助各乡镇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3)组织对全县农家小超市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将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都列入每月工作预安,按月对照检查落实情况,按月落实销号。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 ‎  通过工商部门调出现有农家店备案信息资料和组织专门人员到乡镇、村了解情况,摸清了现有乡镇、村商业网点布局情况,根据掌握的情况,结合我县区域经济的特点和市场环境,科学规划了各乡镇的“农家小超市”建设任务,并适时下达给了各乡镇。乡镇级“农家小超市”原则以批零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为主,鼓励形成区域性配送中心,村级“农家小超市”以零售服务为主。   三、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一)广泛宣传,层层动员。首先是召开了相关部门和乡镇“农家小超市”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导思想,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工作步骤和方法。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大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入业主、入农户,把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上下协调,顺利推进。各乡镇积极主动上门衔接服务,把“农家小超市”建设标准送到每个业主手中,积极争取业主的支持和配合,听取业主们意见,帮助业主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开展的情况,争取领导重视,请求解决实际问题。县商务局加强了与各乡镇沟通联系,互通情况,及时协调。 ‎ ‎  (三)典型引路,稳步发展。各乡镇首先是样板开路,严格按照“农家小超市”建设标准,率先建设样板店,以后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农家小超市”尽量争取统一店堂内外形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志、采用开放式的货架,商品明码标价,做到规范一家,成功一家,稳步发展。具体进度完成情况如下:6月完成35家,当月完成率为17.5%;7月完成105家,累计完成140家,当月完成率为52.5%,累计完成率为70.0%;8月完成5家,累计完成145家,当月完成率为2.5%,累计完成率为72.5%;9月完成15家,累计完成160家,当月完成率为7.5%,累计完成率为80.0%;10月完成55家,累计完成215家,当月完成率为27.5%,累计完成率为107.5%。   (四)监督管理,积极完善。“农家小超市”必须是依法注册、购销业务、购销模式等事务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同时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并要签订承诺书。“农家小超市”建成后由各乡镇提供名册,经县商务局验收后将统一授牌。对凡违背承诺保证,有坑农害农行为的,由各乡镇摘除牌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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