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XX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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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XX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思路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XX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思路 ‎        今年以来,市级招投标平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良好环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度平台建设情况 ‎ ‎  今年1-6月份,市级平台已完成162项工程招标任务,涉及预算金额16.71亿元,中标金额15.30亿元,节减资金1.41亿元,节减率8.43%;完成各项政府集中采购任务777项,成交金额5171.91万元,比财政批准预算节减228.58万元,节支率4.23%。除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外,还完成分散采购项目71项,成交价9849.96万元,节约资金2613.52万元,节支率20.7%;已完成政府采购PPP项目1项,成交价97040.88万元,节约资金2959.12万元;完成资产交易46项,成交价6487.30万元,增资968.64万元,增资率17.55%;完成国土交易项目3项,底价5.76亿元,成交价6.93亿元。在做好原有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基础上,市级平台拓宽进场范围,如苗木采购和非住宅房产交易价格评估服务中介机构选择、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择等进场项目,均取得预期效果。这半年来,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完善监管措施,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1.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一是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评估执行情况监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法规体系。二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会同市住建局完成我市23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XX年度考核工作,对定级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上半年在我市招标投标网“曝光台”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2次计3家建筑业企业,向行政主管部门移交违反招投标法提供虚假材料投标1起,向公安执法部门提送扰乱开标秩序行为1人,要求各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检察系统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个人明确时间期限为5年内。四是加强与市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介绍招投标监管程序,为其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五是探索“xx项目纳税在xx”办法,已在xx看守所迁建工程、城市防洪西分一期工程招标中试点,反响较好。 ‎ ‎  2.在政府采购活动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继续按照“扩容、增效、提质”的原则规范操作。一是日常采购活动顺利展开。按计划完成XX上半年度电脑、打印机和空调规模采购、实物配发以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纸定点采购、公务印刷定点采购等采购活动,并结合实际对部分项目采购方案进行修订完善。二是积极做好PPP服务项目采购。针对PPP项目特点,灵活运用各项政策,如阳明街道办事处城西工业园肖朗路东侧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和市四明湖水库PPP项目相继进入平台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并达到预期目标。三是组织实物配发质量抽查。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实物配发电脑、打印机和空调的质量及服务进行抽查,汇总各方意见建议,为规范实物配发工作做好准备。四是实行通用货物网上竞价。已将小型通用货物全部纳入宁波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实行在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公开竞价采购,扩大竞争面、提高节支率。并举办全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操作培训会,建立政府采购QQ业务联系群,加强互动联系,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二)着力落实有效措施,加大服务平台打造力度 ‎ ‎  1.配合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本次改革中,市级平台涉及“最多跑一次”工作事项一共5项,其中窗口直接能办结事项4项,如招标方式核准、招标书面报告备案、交易单位信息登记、供应商注册等均已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完成操作及办理,即使需要到窗口提供纸质资料,也只需跑一次即可办结。目前仅有交易服务费办理还未能实现“最多跑一次”,待市财政部门按照宁波总体方案改进专户缴费软件后即可解决。   2.提升电子化应用水平。按照高起点筹划、高标准要求,在现有招投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研发新的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开展一系列需求调研及开发建设工作。目前,市级平台已与宁波市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对接,与宁波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竞价、公告公示发布系统对接,与银行方面进行保证金代收代退对接,与市电子政务办进行中国•xx网页开发对接。6月19日,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上线,新建成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分网”上线试运行,所有在市级平台需发布招标公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已进入新系统的“xx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操作。   3.加强投标保证金规范管理。市级平台已启用虚拟账户接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程序获取本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自动生成的项目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程序。投标人如使用非本单位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利用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用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实现了基本账户核对、保证金缴纳帐户虚拟化管理、限时解密等功能,有效防范投标单位信息泄密,提高保密性。 ‎ ‎  4.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市级平台坚持把受理投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有效投诉11件,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主动协助乡镇(街道)分中心和业主及时处理各类异议质疑,有力地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常秩序,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构建规范化基层平台,发挥小型平台作用   市级平台通过召开分中心主任例会、协作网交流、刊发《分中心动态》、集中走访、派员授课、提供咨询等方式开展经常性指导帮助的同时,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到市级平台现场观摩,鼓励分中心推行预选承包商、免做预算法等制度,对分中心在邀请招标方式控制、示范文本规范操作、评审人员库建立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切实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推进规范有序。同时依托市级平台的电子化功能,各小型平台实现了在网上注册、网上信息及招标文件发布(包括图纸)、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表统计汇总等功能应用,促进市镇两级数据的互联共享。1-3月份,各分中心累计完成各类工程招标、物品采购、农村产权交易等145项,成交金额14843万元,通过工程招标、物品采购,节减资金1081万元。   (四)着力抓好内部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 ‎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党组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方面的学习和教育。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党员干部在“真学”和“实做”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使党员干部学做经常,进一步增强单位上下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办党组完善预防廉政风险的工作机制,对部分可能在工作环节上发生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常态化分析和检查。严格控制会务费、接待费等行政经费支出,确保经费控制、管理规范的目标。完善廉政台账机制,确保履职有迹可循、问责有据可依。自觉接受市第二纪检组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正风肃纪联合检查行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效能制度。根据市委第二巡查组巡查反馈意见,研究制订整改方案,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3.持续推进学习型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抓好“六个一”学习活动,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服务提升,通过评选优秀服务标兵,使窗口服务区学有榜样。开展服务对象走访活动,主动上门提供业务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推行“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开展专题党课、缅怀先烈、结对慰问等活动,推动组织生活、党员学习、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化了“党员先锋岗”内涵。 ‎ ‎  此外,市级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提出完善提升的建议和对策。今年3月,宁波市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我市作为代表在会上就监管体制改革方面的创新亮点作了典型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市级平台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市招管办集中监管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缺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只能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导致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与当前“依法行政”的要求有偏差。又由于市招管办工作职责仅局限于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环节,如何配合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中标后施工企业等的管理还缺乏机制和办法,共同治理资质挂靠、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顽症”还需进一步推进。此外,目前仍有部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操作和交易监管尚未纳入市级平台。   三、下半年平台建设工作思路 ‎ ‎  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上提出,我市要重点打造“两区三城”,这是市委、市政府今后5年的重要战略目标,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主线。市级平台将紧紧围绕这条工作主线,着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我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而努力。下半年,市级平台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重点是用法治理念来驱动创新、用改革理念来促进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平台的监管质量、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入推进体制改革,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权。根据上级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及《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市本级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继续实行集中监管,市招管办将调整设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审查备案、投诉异议受理处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职权集中委托给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法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权,依法对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行政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等。同时,为更好地履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将整合优化市级平台内部机构,清理和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编制政策性文件汇编,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 ‎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实现制度管人、规则管事。严格按照规定,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落实并完善不良行为公告记录等制度,试行开标现场身份证件真伪电子识别等措施,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探索由市交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重大违法案件联合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管理,细化考核内容,规范服务标准,实行代理项目“一项目一考评”制等监管新方式,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政府采购等中介机构监管考核办法。注重评标专家成员队伍建设,优化考评制度,抓好教育培训,完善评标专家准入退出机制。   (三)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优质交易平台。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窗口承诺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民企服务,倡导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标准化服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一线服务活动,落实重点项目招标采购专人联系制,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在坚持“三公”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优先操作。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继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将试运行期间存在的不足予以改进,加快推行电子招投标和远程评标,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向“互联网+”模式转变。依托电子业务新系统,探索简化招标采购手续的新方法,在文件备案过程中简化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办事流程,逐步取消有关申请事项和相关“表格”填写,加快实现电子资料归档。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升乡镇(街道)分中心操作水平。另外,还将探索创新有效措施,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引导外地企业在xx纳税。 ‎ ‎  (四)不断加大内部建设力度,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和要求,开展市级平台中层干部调整充实工作;以“公推直选”的方式,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有关章程的规定,完成机关工会、妇委会的换届工作。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促进“真学实做”、“学做经常”,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第二纪检组工作,完善廉政责任分解、廉情约谈、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廉政检查评价等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落实。重新梳理机构改革后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订新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干部职工读书会、“学法日”、趣味运动会、“金点子”征集评选等活动,营造和谐活跃的工作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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