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 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 他们离岗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的话,应加强管理。对不合格员工应经常性谈心教育。对心理障碍应及时观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应马上劝其回家治疗。‎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