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2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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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疫防办[2020]5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教疫防办[2020]19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我校延迟开学前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教学资源和平台,合理组织教师通过信息化工具和手段实施在线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活动,消减疫情对教学活动的影响,实现在延期开学期间,老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 二、实施原则 (一)充分准备,统一实施 开展线上教学前,各教学院部要开展好线上教学培训、制定线上教学计划、确定线上选课信息、完成线上备课、学生信息导入等教学准备工作。2月10 日开始线上教学,依据学校确定延迟开学时间为准,机动实施。 (二) 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各院部根据本学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我校信息化基础条件和教师信息素养,选定的课程负责人,优先选用“超星一平三端智慧教学系统”、智慧树教学平台等学校现在正在使用的教学平台,也可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本人熟练、注册的线上课程教学平台。 (三) 科学实施,注重实效。 根据课程内容,科学调整教学课表,切实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网上备课、授课、答疑辅导、作业批改等,确保网上教学活动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 各院部要根据延迟开学时间长短,做好暑假顺延预案和计划调整,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理论学习要对课程、教学时间或教学日历进行适当调整,在疫情期间采取学生自学、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等教学方式,组织好学生学习活动。通过教学内容、时间、方式的科学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展理论教学 1.线上教学准备 (1)遴选已有的课程资源 按照本学期专业课程开设计划,由学院指定的课程负责人自主选择本人熟练、注册的线上课程教学平台,择优推荐符合学生层次的高质量课程资源(具体资源可参考教务处推荐的线上课程资源)。 (2)自建线上课程教学资源 对于无法获得慕课资源的课程,任课教师使用我校超星课程学习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学习通”,熟悉线上教学方法,做好建课备课工作。 2.线上教学开展与组织 (1)辅导员负责督导班级学风与学情:公布线上课程开设情况,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收集、反馈学生线上学习的意见和建议。 (2)任课教师负责线上指导学生与督导学风:自建线上课程,利用学校课程平台教学“超星”系统开展,其他课程教学,需要利用微信、QQ、钉钉等建立课程教学互动群,开展慕课观看、知识答疑、作业布置、成绩考核等活动。 (3)课程(团队)负责人负责协调线上教学“三关”:课前——发布学习任务;课中——开展直播授课;课后—— 辅导答疑。 (4)学院领导小组灵活指导、督导线上教学实施过程。 3.线上教学评价及流程归档 (1)灵活考核成绩。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结合学校通知要求,灵活设置考核结构,包括观看视频、参与讨论、课外作业、线上考试等,合理考核学生线上学习的成绩。 (2) 记录并反馈教学与评价数据。任课教师要将教学过程中各项教学数据实时记录在校课程平台后台,以便对接学校考核学生成绩及教师工作量。 四、其他要求 (一)教务处要加大与相关网络平台、教学学院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做好课程资源的开放、选课、学分认定等工作,通过各学校现有的智慧校园平台、微信、钉钉等交流平台对任课教师进行网上建课、授课、辅导答疑等培训,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 (二)教学院部要切实做好线上课程安排、课程资源选择、教学计划核定等准备工作,核定任课教师提交的线上教学计划,督导检查平台中教学资源、学生人数、在线学习等信息,确保教学安排正常进行。 (三)线上教学任课教师要确保课程内容与教学方式的导向正确,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杜绝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抓住线上教学的锻炼机会,充分挖掘线上教学资源,尽快熟悉掌握线上教学资源的设计与授课方法,熟练地在平台上开展教学活动。查看更多